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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申报啦,列入目录好处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1-09 阅读次数: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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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概要
    优惠政策

    政府(国有)采购:政府采购、国有投资项目采购:①同等条件优先;②允许单一来源。

    新产品:

    实施主体

    宁波市科技局

    更多详情
    资源摘要:

    政策卡名称:2018年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报

    有效期限:2018/12/19至2019/2/28

    适用行业:

    规模:大型,小型

    区域范围:注册地:宁波

    资源详情:

      一、申报企业条件

      (一)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缴纳税额;

      (二)同等条件下,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重点自主创新产品可优先列入推荐目录;

      (三)对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能进行申报。

     

      二、申报产品条件

      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由我市企业研究开发,在技术上具有重大突破,在性能上具有重大改进,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卡脖子”技术,已完成中试,即将进入产业化或者小规模试制的产品。申请列入推荐目录的重点自主创新产品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产品符合我市重点鼓励发展的“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方向;

      (二)产品为国内外首创,涉及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有重大突破,能替代现有产品,在国内处于技术领跑;或者应用新的技术和设计方法,对原有产品进行根本性改进,性能指标有显著提升,在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水平的新产品;

      (三)产品应拥有有效期内的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动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不包括转让、许可等方式获得);

      (四)产品完成中试,形成了产业化的样品原型、原机或小批量试制的产品。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的检测(评估),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或检查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和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和强制性产品认证;

      (五)产品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对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即将产业化或完成小规模试制,未形成批量销售。

      列入推荐目录的产品,有效期为自推荐入库日所在年度起的三年。每个产品只可入库一次,每家企业每个年度只能申报一项产品。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登录“宁波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program.sti.gov.cn)进行网上申报(新用户须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2.归口管理部门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后推荐上传;

      (二)申报材料

      1.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申请表,包括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创新点、产品预期应用试验情况、对相关产业的推动作用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传);

      3.产品有关知识产权证书(上传);

      4.产品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或检查机构等的检测报告(上传)。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上传);

      5.涉及环保的产品,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材料(上传);

      6.产品获得市级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科技奖励等其它材料(上传)。

     

      注: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28日17:00点。。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处 陈友申 电话:89292206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吕宏校 电话:27877183

     

    服务主体:

    主办单位:

          宁波市科技局       

    帮企热线:

    8718宁波市平台 87188718

    8718余姚平台 62628718

    8718奉化平台 88888718

    8718江北前洋平台 88398718

    8718镇海平台 86668718

    8718宁海平台 65358718

     

    附件:2018年度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