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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禁售传统60瓦灯泡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1-10-14 阅读次数: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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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盟由2011年9月1日起,禁止在区内产销60瓦白炽钨丝灯泡。这是欧盟取缔传统灯泡的第三阶段,过去两年,欧盟已经禁止在市场出售100瓦及75瓦传统白炽灯泡。
    这项措施旨在鼓励人们采用更有效的节能产品,协助欧盟达到于2020年前减少能耗20%的目标。
    根据欧委员会第244/2009号规例,亦即欧盟ErP环保指令(原为2005/32/EC,修订后为2009/125/EC)框架下的执行措施,所有非指示性灯具必须符合最低能源效益规定。传统白炽灯泡已经不能符合该等规定,因此须逐步取缔。
    由2009年9月1日起,欧盟禁售所有能源效益低下的非透明灯泡(如磨砂灯泡),以及100瓦及以上的低能效透明灯泡。2010年9月1日起,禁售75瓦的传统灯泡。40瓦及25瓦传统灯泡仍可在欧盟市场发售,直至2012年9月。
    在欧盟销售的灯泡,须达到欧盟灯具能效标签所示的某种能效水平。由2009年9月1日起,非透明灯泡须达到A级即最高水平。至于透明灯泡,则须至少达到C级水平。2016年后,透明灯泡的能效水平将提高至B级。
    一如以往取缔100瓦及75瓦灯泡的做法,欧盟取缔60瓦灯泡的措施只适用于在实施日期后被投放市场的产品。换言之,在2011年9月1日前已在零售商货架或零售库存的60瓦传统白炽灯泡,可以继续出售,直至全部售罄。
    去年引入的灯泡包装规定仍然生效。2010年9月1日起,生产商须于包装上展示特定的产品资料,例如流明、寿命时数、完全点亮所需时间、可以开灯关灯的平均次数。这些规定并不适用于将被取缔的低能效灯泡。
    据欧委员会所列,能效较高的灯泡有传统低伏卤素灯、内充氙气的卤素灯、有红外线涂层的卤素灯、紧凑型萤光灯(省电灯胆)及发光二极管(LED)。
    下列网页载有欧盟分阶段取缔低能效灯泡的详情,以及欧委会于2009年9月1日公布的常见问题文件:
    http://europa.eu/rapid/pressReleasesAction.do?reference=MEMO/09/368&format=HTML&aged=0&language=EN&guiLanguage=en
    欧委会还设立了一个关于节能灯泡的网站,网址为:
    http://ec.europa.eu/energy/lumen/index_e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