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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收权让风电发展陷入低迷期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1-07-21 阅读次数: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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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报》20日消息称,有权威人士透露,针对陆上风电开发,由国家能源局制定的新的风电场投资建设管理办法即将印发。该办法最核心的内容是国家能源局收回原属省级发改委的5万千瓦以下陆上风电场项目审批权。据称,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陆上风电场开发。按照之前的相关办法,5万千瓦以下陆上风电场项目,由省级发改委审批,上报国家能源局备案即可。5万千瓦以上的陆上风电场项目,需由国家能源局审批。迄今为止,国内上马的陆上风电场项目,有93%是由地方审批的。该人士表示,在新的风电场投资建设管理办法出台前,地方大量上马接近5万千瓦的陆上风电场项目,或将大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审批,从而导致地方陆上风电场项目与国家新能源开发整体规划冲突,与电网整体规划不协调,进而造成陆上风电场并网困难。业内人士认为,国家能源局将5万千瓦以下的陆上风电场项目审批权收回后,将大大减慢我国陆上风电场审批数量与审批速度,减少市场对风电整机与零部件设备需求,进而给相关上市公司业绩带来压力。从长期看,陆上风电场项目在经过5-6年的爆炸式增长后,无论从国家产业政策角度,还是陆上风力资源角度,都已进入瓶颈期,未来新能源领域风电发展势头将逐步被光伏发电所取代。在此前发布的2011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在新能源鼓励类的10个子项中,风电仅在“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这一子项中被一带而过。在最终确定的《“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光伏发电装机总量目标已明确上调至10吉瓦,较该规划初稿中的目标翻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