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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EACH指令镉监管升级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1-07-14 阅读次数: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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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法规扩大了镉限制使用的范围,包括珠宝和聚氯乙烯(PVC)材料
    近日,欧盟发布了(EC)494/2011法规及其勘误表,对欧盟内的镉限制范围进行了修改。新法规扩大了镉限制使用的范围,包括珠宝和聚氯乙烯(PVC)材料。新规定将于2011年12月10日生效。
    此次镉监管升级涉及的产品和材料有塑料、油漆、PVC、焊料、仿真饰品,影响的出口产品有塑料制品、玩具、家具、自行车、家用电器等数个消费品行业。欧盟是我国重要的出口市场之一,据统计,仅宁波地区,2010年出口欧盟商品202953批,52.27亿美元,其中一大半是消费品。据了解,镉是一种对人体有害的重金属,常常作为稳定剂在塑料、油漆、焊料中使用。早在2009年美国就对儿童仿真饰品中镉含量展开过市场抽查,发现超过一半的仿真饰品中重金属镉超标。
    近年来,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在玩具、鞋靴、仿真饰品中纷纷制定镉限量标准。我国国家质检总局在去年年初向各地质检两局下发《关于禁止使用镉及镉合金材料生产饰品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禁止生产企业使用镉或镉合金材料生产饰品。自今年仿真饰品纳入正式法检以来,宁波地区也发现一些合金制仿真饰品镉含量超标近20倍。相关人士指出,世界各地发起的镉监管,有可能进一步提高镉的安全敏感度,使其成为总铅之后第二个重点监管的重金属元素。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从三个方面积极做好镉指令的应对工作:一是加紧搜集和学习镉指令配套技术标准,掌握镉指令的管制范围、限量要求和检测方法,为应对练好“内功”;二是对企业生产产品的原材料、工艺流程、外包工序进行镉含量风险分析,查找镉超标的各种风险环节,通过工艺改造、外包方管理等方式控制镉风险;三是加强产品符合性检测,企业可以按照法规中所列的项目,按照风险程度,对高风险原辅料进行检测,验证产品符合性。
    来源: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