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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电子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监事)会选举办法(征求意见稿)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4-01-20 阅读次数: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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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协会《章程》和宁波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系统协会选举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协会特点的基础上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候选人推荐工作在第三届理事会和换届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换届工作委员会由7名人员组成。会长李凌任组长,副会长郑康定、竺晓东、毛磊和理事陈韶峰、林海峰、金亦君任委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秘书处担任。

    二、根据协会《章程》中第三章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会员义务和权利规定。本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候选人的产生实行自荐、推荐和征求意见的办法产生。

    三、各级组成人员遵循在前一届组成人员基础上推荐本届组成人员候选人的原则。

    四、各级组成人员候选人须符合有关规定,既要考虑到行业平衡和企业规模行业影响及行业区域分布,又要考虑少数行业代表性的基础上执行。

    五、选举方式

    根据第三届六次会长会议的提议,本届理事会采用等额整体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

    (一)理事会理事选举方法:

    1.理事会理事由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举手表决产生,

    选举工作由换届工作委员会主持;

    2.实行等额整体举手表决选举,每一位会员代表均有一票选举

    权。可以投同意、不同意或弃权,分别举手表决;

    3.选举结果:凡得票数超过实际参加人数半数以上者,即当选

    宁波电子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

    4.计票人、监票人名单由换届工作委员会提名,会员代表大会

    通过。

    (二)监事会的选举办法

    本会设监事3名(含监事长1名、监事2名),由会员单位自荐、推荐和征求意见产生,经理事会和换届工作委员会提名,经会员代表大会以举手表决、等额选举方式产生监事会,监事长由监事会推举产生。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办法

    1.理事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在第四届一次理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换届工作委员会主持;

    2.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候选人名单由换届工作委员会提出;

    3.计票和监票人名单,由换届工作委员会提名,并经理事会通过;

    4.选举前由计票人和监票人核实参选实际人数,每位理事拥有一票选举权;

    5.实行以现场举手表决、等额选举方式,按候选人名单可以投同意、不同意或弃权;

    6.选举结果:凡超过参加选举人数2/3以上者,即当选宁波电子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六、本选举办法,经本次大会审议通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