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险预警
  • 风险预警
技术性贸易措施最新通报2013年第37辑(总第323辑)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11-20 阅读次数:1116
【文字 大 中 小】【关闭窗口】保护视力色:
    ??褸?span style="text-align: justify; widows: 2; text-transform: none; background-color: rgb(255,255,255); text-indent: 32px; font: 14px/24px Times New Roman; white-space: normal; orphans: 2; letter-spacing: normal; color: rgb(0,0,0); word-spacing: 0px;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美国科技企业今年在中国市场的业绩,受到了一个突发事件中国的对外投资中,政经分离的现象依旧很严重。这当然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政”这一方面跟不上,只能先采取跛脚鸭的方式,先“跳着”走了。问题是,这样一来,一个无法避免的现实就几乎肯定会出现,人家拿钱但不买账。
新能源的发展正在遭遇瓶颈,过高的使用成本成为难以绕过去的一道坎。近年来,全球围绕气候变暖问题,对新能源的发展给予了很高的关注,不论是美国、欧盟、日本还是新兴市场国家,都积极制定了新能源发展计划,认为在今后的某个时点,会使新能源成为能源供应和消费的主力能源。近日,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张国宝在一次演讲时表示,最近能源局正在拟定一个课题,研究新能源有没有可能做到比煤电还具有竞争力。他们说要在2020年的时候使风力发电具备煤电的能力,张国宝认为现在已经做到了。在2004年,中国的风能发电仅占中国的15.6%,但是现在已经占全世界的27%,去年风力发电在全国4.85万亿千瓦时发电量中占2%,而中国核电发电量为980美国农业部修订秋葵自愿分级标准

美国农业部农产品销售局(AMS)发布一份最终通知,通过移除和保留 “51.3946未经分类” 章节修订了秋葵自愿性分级标准。按照修订,该章节已从所有商品标准中删除。因为“未经分类”已不再作为一种等级类型,只用于显示该批货物未分级,因此可以删除。AMS认为此次修订使秋葵标准与目前销售实践和其他商品标准相符。(来源:香港贸发网 翻译:宁波局WTO办公室)
欧盟修订部分果蔬酱中甜味剂使用限量规定
2013 年 9 月 24 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了 No 913/2013 号委员会条例,修订了 No 1333/2008 号条例的附录 II,对某些果蔬调味酱中甜味剂的使用做了新规定。该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第20日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甜味剂代码
甜味剂名称
最大使用限量(mg/kg)
使用范围
E950
安赛蜜
1000
低热量果蔬调味酱以及低热量或不添加糖的干果三明治调味酱中
E952
甜蜜素
500
E954
糖精及其钠盐钾盐钙盐
200
E955
三氯蔗糖
400
E959
新橙皮苷二氢查尔酮
50
E960
甜菊糖苷
200

(来源:江苏检验检疫局)
瑞典化学品管理局缩短某些灭杀剂产品逐步淘汰期限
鉴于新的灭杀剂产品法规(EU第528/2012号),瑞典修订了关于逐步淘汰某些灭杀剂产品的立法。修订内容涉及瑞典不再授权的产品以及已在欧盟层面评估过的含有活性物质的产品。
新的逐步淘汰期限为180天加180天,取代了此前的1年加1年。对于已批准的和已决定不再在欧盟层面批准的活性物质都适用。如有不同意180天加180天期限的决定,这些物质的逐步淘汰期限将被列在瑞典化学品管理局法规(KIFS 2008:3)附件3中。
180天加180天的逐步淘汰期限意味着产品可以销售至授权过期后的180天,并在之后的180天内用完。
对于未在欧盟层面评估的含有活性物质的产品,适用于此前的做法。这类产品的逐步淘汰期限通常是1年加1年。请注意通常会为每样产品制定特定的淘汰期限。该决定在KIFS 2008:3附件3中列出。
逐步淘汰期限受到瑞典化学品管理局法规KIFS 2008:3修正案管控。截止2013年9月,有两类不同的逐步淘汰模式。(来源:瑞典化学品管理局 翻译:宁波局WTO办公室)
澳大利亚农药与兽药管理局发布倍硫磷限制许可证
近日,澳大利亚农药与兽药管理局(APVMA)发布了一份临时许可令,允许在2013-14生长季内有限制地对桃子和杏子使用杀虫剂倍硫磷(fenthion)。
继10月16日开始暂停对这些作物使用农药倍硫磷之后,一个行业组织要求APVMA考虑是否能喷洒一次倍硫磷。
行内人士建议,当在收获前与其他控制方法结合时,在本季喷洒一次倍硫磷对植株仍然有效。
基于现有的数据,APVMA评估表示,经过一次喷洒,桃子和杏子的农药残留将在21天后处于安全水平。
许可证申请时间为2013年10月29日至2014年4月30日。
Bhula博士表示,为了保证消费者食用到安全的水果,种植者必须符合在桃子和杏子上施用倍硫磷的许可证的条件。残留水平将在整个季节受到监控。若发现残留水平高于安全水平,APVMA将会立即采取行动包括取消许可证。
APVMA正在考虑对倍硫磷开展进一步审查,包括人类安全(毒理学)、食品残留、员工安全和环境。该决定只与审查中的人类安全和食品成分残留有关。
有关所有成分的审查评估预计于2014年中期完成,在澳大利亚使用倍硫磷的最终决定也将随后完成。
据悉,倍硫磷在欧盟、美国、加拿大或新西兰注册时不用于食品生产植物。处在毒性水平的倍硫磷会干扰人类的神经系统。因此安全水平被设立在远远低于毒性水平以下,以同时保护生态和行业。(来源:澳大利亚农药与兽药管理局 翻译:宁波局WTO办公室)
机电产品
新西兰通报电子产品待机MEPS能效法规提案
2013年9月19日,新西兰商业、创新与就业部(原经济发展部)发布第G/TBT/N/NZL/67号通报,通报待机功率(所有电子产品在被动待机和关机低功耗模式下工作的最低能源性能标准)的法规影响声明(RIS)咨询文件。
本项法规的目的在于保护环境,确保在新西兰市场上供应的产品进行技术改进从而提高生产率和降低能源成本,有助于新西兰政府达到《2011年新西兰能源效率和节约政策》所述的每年提高1.3%的能源强度改进比率的目标,有助于新西兰2050年达到温室气体排放水平比1990年减少50%的目标,并且在跨塔斯曼互认协议下与新西兰主要贸易伙伴澳大利亚的标准和法规保持一致。
待机功耗是设备和电器被关闭或不执行其主功能时所消耗的电力,它占住宅能源消耗总量的10%。多种产品在待机和关机模式下消耗能源,并且有一些产品可能在待机模式使用超过必需的能耗。许多电器的平均待机功耗一直在下降。澳大利亚的调查发现,电器待机功耗已从2006年的3.3瓦降至2011年的1.6瓦。预计新西兰在同期也有类似的待机功耗下降。这反映出国际上法规制定对降低待机功耗的作用,以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对于国际电器市场的依赖。然而,市场上仍有相当一部分电器(约40%)的待机功耗效率低下。这类电器在市场上的存在仍会持续。    鉴于此,本项RIS规定了广泛产品(基本包含所有具有这些模式的电器)在待机和关机模式的最大功率要求。该法规提案提议的待机要求与欧盟(EC)No 1275/2008条例的待机功耗要求相一致,所涵盖的产品会根据咨询的结果而变化。其中提议的待机功耗限值与欧盟的待关机条例相一致:
带有显示功能的待机模式的功耗为£1W;
关机模式和重新激活待机模式的功耗为£0.5 W。
所收到的有关本通报的评议意见将与新西兰当地行业的咨询结果一同考虑,最终意见将提交新西兰内阁以便做出最终决定。如果本提案实施,《2002年能源效率(用能产品)条例》将进行修订纳入待机功率要求。
提案的咨询文件,包括目标评定、新西兰市场的成本效益可以在以下链接获取:
http://www.eeca.govt.nz/content/standby-power
《2002年能源效率(用能产品)条例》的现行版本可以在如下新西兰立法网站上查看:
轻工纺织品
太阳镜标准EN 1836被替代
太阳镜相关的标准EN 1836:2005《个人眼睛防护——通用太阳镜及墨镜过滤片》于2013年9月30日被以下两项标准替代:
EN ISO 12311:2013 《个人防护装置——太阳镜及相关装置的测试》;
EN ISO 12312-1:2013《眼部和面部防护——太阳镜和相关护目镜——第1部分 常用的太阳镜》。
此外,NB EN ISO 12312-2正在制定中。
相较于EN 1836:2005,新的标准在制造商责任等方面没有改变,比如需要保持技术文档,可溯源性,表明其健康和安全要求,贴附CE标志等。不像其他的个人防护装置(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PPE),太阳镜作为PPE1类产品,不需要涉及到欧盟通报机构(EU Notified Body)。
新标准中有一些技术更新(见下页表格),同时对太阳镜进行分类:
轻度颜色归于0-1类;
通用太阳镜归于2-3类;
非常深色太阳镜归于4类。
此外,针对过滤片的最低坚固性,增加了框架变形和过滤片的持久性的测试,包括:
过滤片的耐冲击性;
太阳镜的耐持久性;
耐汗渍;
耐磨。
http://www.iso.org/iso/catalogue_detail?csnumber=51350
http://www.iso.org/iso/catalogue_detail?csnumber=51351(来源:技术壁垒资源网)
化矿产品
2013年11月1日消息,美国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已经发布了建议更新饮用水公共卫生目标(PHGS)的支持文件草案,其中涉及以下五种物质:氯苯(chlorobenzene)、三氯氟甲烷(trichlorofluoromethane)、两种农药和六氯环戊二烯(hexachlorocyclopentadiene),以及一种农药中间体。现有这些物质的公共健康目标更新是建议整合目前的毒理学和其他科学信息。
OEHHA解释PHG是饮用水污染物在终生暴露情况下对健康不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水平。该水平是加州公共卫生部在制定国家饮用水标准中使用的。
草案开放为期45天的公众意见征询期,并于12月16日结束。OEHHA将于12月16日在总部位于萨克拉门托的加利福尼亚环境保护局就该报告举行一次公开研讨会。(来源:Chemical Watch  翻译:宁波局WTO办公室)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更新REACH导航工具
2013 年 9 月 25 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消息称已发布新的 REACH在线导航(Navigator)工具。该导航为交互式工具,用以帮助制造商、进口商、下游用户和分销商等,厘清其在供应链中的角色以及担负的 REACH法规义务。
ECHA 强烈建议尚未研究 REACH 和 CLP 法规对自身业务影响的中小企业使用该更新导航工具。
该导航工具的访问网址:
欧盟启动REACH法规壬基酚限制要求的公共评议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日前启动了关于限制纺织品中壬基酚(NP)和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使用的公共评议。
瑞典提出了该项提议并提交了相应的REACH法规附件XV卷宗:在限制条款生效60个月后,如果产品中含有壬基酚和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的单一浓度或浓度和等于或高于100mg/kg,这些可以水洗的纺织服装、面料辅料及内饰和室内纺织品不得投放市场。该限制提议同样适用于纺织品上的印花。
提议的原因主要是因为NP和NPE及其降解产物的水生环境毒性以及NP和NPE的不明确的内分泌干扰特性。壬基酚通常用作各种衍生物(主要是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生产的中间体,而NPE会在环境中再次分解成NP。NPE还用于纺织制品的生产过程例如洗涤剂,使用地主要是欧盟境外。这些纺织制品的清洗会将NP和NPE释放到环境中。
评议将于2014年3月18日截止。但是ECHA的风险评估委员会和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欢迎在2013年11月29日前提交意见以协助其在2013年12月举行的委员会会议上进行限制提案的首次讨论。
详情参见:
瑞典化学品管理局正在收集有关杂酚油替代品的信息
瑞典化学品管理局目前正在评估瑞典境内含杂酚油的生物农药产品的授权申请。在该阶段,机构希望收到公众关于杂酚油替代品的信息。杂酚油主要在电线杆、电话桩和铁路枕木中用作木材防腐剂。该机构欢迎任何有相关替代品信息的人士提供信息。
杂酚油替代品可以是其他木材防腐剂,也可以是其它方法或技术。
该机构希望得到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
对环境和健康存在的风险(分析应包含整个生命周期,从生产到废弃)
功效
长期可持续性
实际可行性(如适用替代品之后,当涉及到安装或攀爬时,是否需要新的设备;是否需要铺设供重型车辆通过的道路来到达必要的区域;是否可能替换单个电线杆或轨枕还是需要同时替换一长段的电线杆或轨枕,铁路轨枕下面的道渣是否需要加强;铁路道岔的功能会受怎样的影响。)
噪音影响级别(如在市区的噪音污染风险)
经济性
生产
意外开支(如风暴情况下大量电线杆和电话线杆需要更换)
用户的接受和体验
安全性(如攀爬电线杆时)
收到的信息将分享给欧盟的其他成员国和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因此该机构希望提交的信息用英文表述。公众可以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交相关信息。可以发邮件至kemi@kemi.se,或电话H13-02140。(来源:瑞典化学品管理局 翻译:宁波局WTO办公室)
法国将于2014年1月提交铵盐限制的建议
法国预计将根据ECHA的注册意图表,于2014年1月15日之前提交其关于铵盐限制的建议。法国是在9月的欧盟REACH委员会会议中通报其计划制定对纤维素絮纸绝缘材料中铵盐的限制。欧盟委员会上个月暂时批准了法国的临时限制。(来源:Chemical Watch 翻译:宁波局WTO办公室)
韩国K-REACH实施进入倒计时
随着欧盟REACH法规和中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的实施,韩国版REACH法规“K-REACH”经过两年多的准备工作,终于在2013年5月被韩国国民大会通过,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韩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目前共有37021个化学物质,包括1991年2月2日前就已存在韩国市场的化学物质以及在1991年2月2日后由韩国环保署(MoE)依据有毒物质控制法(TCCA)完成危害评估并发布的物质,而其他不属于上述范畴的化学物质都被认为是新物质需要进行新化学物质注册。对于K-REACH的出台,工业界尤其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低吨位的新化学物质是否可以豁免K-REACH下的注册。除了K-REACH法规文本给出的特定的豁免条件外,所有的新化学物质无论吨位多少都需要进行注册。
关于TCCA到K-REACH的过渡方面,在TCCA下已经完成危害评估的新化学物质会在有关当局将评估结果通知注册人的3年后发布在官方公告上,因而将成为k-REACH下的现有化学物质,但是如果物质在2015年1月1日前还没有被发布在官方公告上则仍将被视作新化学物质。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在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危害评估但却没有发布公告的物质将被视作K-REACH下的新化学物质,只有拿到评估报告的原始注册人可以豁免K-REACH下的新化学物质注册。
如果一个新化学物质提交了注册卷宗但却没有在2015年1月1日前收到评估结果,那么该物质在K-REACH下将被视为新物质。
已在TCCA下完成危害评估并被发布公告成为“现有化学物质”的“新化学物质”,如果在K-REACH下需要被列入优先物质清单,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原始的注册人可以豁免K-REACH下的注册或只需进行简单的注册。
除了上述问题外,K-REACH将采用什么样的IT支持工具也是业界关注的一个问题,业界希望在欧盟REACH法规下提交的卷宗只需要经细微的修改就能被K-REACH接受。就目前而言K-REACH的IT支持工具与欧盟REACH法规下的IUCLID系统会有多相似以及两种系统下的数据兼容性如何还不是很清晰,另外,要实现数据兼容还有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要开发一个能接受韩语和英语数据的双语注册平台。
关于注册数据的来源方面,K-REACH要求毒理学和生态毒理学的数据必须来源于GLP实验室或政府批准的实验室,至于非OECD成员国GLP实验室的数据是否可以接受,韩国当局目前是持保守态度。
现在离2015年1月1日K-REACH的生效实施只剩下1年多的时间,这点给韩国当局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因为还有很多准备工作没完成,包括为K-REACH下的费用平摊、物质确认、测试数据和注册后义务编制4份指南文件以及发布现有化学物质的优先物质清单等。而这些工作何时完成还不能确定,如果原定于明年发布的指南文件、优先物质清单和IT工具未能及时发布,那么潜在注册人将没有时间制定合适的生产策略来应对K-REACH。(来源:华测瑞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