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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过剩的治理成本该由谁来负担?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10-16 阅读次数: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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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以及船舶行业是此次治理产能过剩的重点。这是继今年510日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坚决遏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后又一重大举措。发改委在随后的通气会上称,这是发改委、工信部、国土部、环保部四部委在8个省进行了调研,并召集31个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以及行业协会召开了座谈会,最终形成了指导意见的初稿。去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后,中央批示了15个文件,召开了7次协调会,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了4次。由此看来,去冬今春一度波及200万平方公里的雾霾让中央颇感治理环境污染舆论压力巨大,寻找解决办法的迫切心情溢于言表。不过今年5月发布政策以来,产能过剩治理却很不容乐观,产能过剩行业的产能非但没有因中央批示和两部委通知而减少,反而继续扩张,矛盾进一步加剧。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指导意见将遏制重复建设、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列入了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完善行业管理、强化环保硬约束监督管理、加强土地和岸线管理、落实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完善和规范价格政策、完善财税支持政策、落实职工安置政策、建立项目信息库和公开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等九大配套政策措施。不过,安邦(ANBOUND)近日在江苏等地的田野调查来看,产能过剩清理似乎没有中央想的那么简单。尽管污染是中央的切肤之痛,但在地方看来,维护一定的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是缓解社会问题的必要举措。与此同时,产能过剩的清理成本实际非常巨大,这不仅直接减少了地方的财政收入,而且还增加了地方财政负担,而地方债务问题普遍不容乐观,这笔清理成本该由谁来出?中央只有解决成本负担问题,产能过剩才能不至于越治理越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