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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公平贸易提示信息(2022.第24期)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3-01-03 阅读次数: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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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美日瞄准产业链安全,是“重建”还是“破坏”?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来源:中国日报中国观察智库 2022.11.29.

    导读

    近年来,日本跟随美国“重建”产业链供应链,但这一做法正在破坏地区价值纽带。东亚是世界三大经济圈之一,中日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日本很难与中国“脱钩”。美日合谋印太产业链供应链多边“小圈子”,实质是经济领域的意识形态化和阵营化,不仅无助于解决自身经济和安全问题,反而会对地区稳定构成长远危害。

    作者:刘云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研究员

    近年来,日本跟随美国脚步,搞所谓“重建”产业链供应链,名为“重建”,实则正在破坏地区价值纽带。

    受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叠加影响,国际形势中不稳定、不确定、不安全因素日益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成为大国博弈焦点。美国依据产业链供应链位端优势,加码“长臂管辖”,推动美中“脱钩”,鼓动俄乌冲突,把产业链供应链问题转变为全球性的制度安排问题,使其成为遏制新兴国家的政治手段。在美国影响下,日本政治经济日趋保守。两国近年来所谓“经济安全”合作频繁,基本形成以日美同盟为主轴的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政策雏形。

    一方面,双边“勾连”不断加深。2022年1月,美日印澳四方协调会上,日美共同呼吁“规划全球行动计划中的供应链蓝图”。5月,日本经济产业大臣荻生田光一访美,就发挥“美国半导体设计、日本半导体原材料和制造设备”优势共同建设地区半导体产业链供应链达成一致,计划共同加强人才培养,制定出口管制合作计划等。5月下旬,美国总统拜登访日并正式启动“印太经济框架”,提出“有韧性的经济”这一目标,日本积极回应并参与“构建针对半导体等战略物资”的库存与产能信息共享机制。

    另一方面,合谋印太产业链供应链多边“小圈子”。2021年3月,美日印澳发表“关键技术供应链共同原则声明”。2022年5月,日本公布了“印太地区供应链韧性计划”的8个批准项目。同月,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出访东南亚,借“亚洲未来投资计划”抛出“区域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概念。7月19日,日本参加了美国主导的“2022年供应链部长级论坛”,剑指印太产业链供应链。

    所谓“重建产业链供应链”,实质是经济领域的意识形态化和阵营化。日本以邻为壑的“安全经济逻辑”,不会带来其幻想的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更无法破解地区繁荣命题,反而会破坏地区价值纽带,降低经济效率。微观层面,企业为了既符合政策要求,又绕开“脱钩”政策,只能增加成本投入,进而造成物价上涨,加重社会负担。宏观层面,“经济问题武器化”恶化了亚洲地缘政治形势,损害了亚洲的全球竞争力,扰乱了亚洲已有的RCEP等合作框架,加剧了产业链供应链脆弱性。忽视市场因素强行“重建”产业链供应链,必然是一个动荡过程,将弱化甚至反噬世界和平。

    纵观历史,全球性动乱的根源都是霸权衰退,人类历史上历次大繁荣都是开放的产物。世界各国早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开放合作是历史潮流,互利共赢是人心所向。为此,中国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习近平主席指出:“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稳定是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符合世界各国人民共同利益。”

    美日产业链供应链不安全的大背景是其产业外移、市场萎缩、创新不足。着眼产能保持、科创支撑、金融辅助,做好现代化体系建设,做足资源能源保障,做强高技术制造业是大势所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主动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实现了中国与世界的历史性发展,成为联结亚太乃至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枢纽。未来三十年是国际战略格局加速“东升西降”并产生决定性结果的重要历史阶段,各国走向开放、融合的大趋势不会改变,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化发展的大趋势也不会改变。中国是全球化的积极推动者,正以实际行动统筹国际合力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

    中日所在的东亚地区是世界三大经济圈之一,两国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都在地区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即使是最困难的时期,中日经贸往来也未中断。经过几十年发展,两国经济关系密切,年贸易额超3100亿美元,中国连续14年成为日本最大贸易伙伴,也是日本半导体相关产品和化工原材料的重要购买国。中国作为东亚经济圈的核心,在华供应链已成为日企全球供应链的重要部分,日本很难与中国“脱钩”,反而要在研发、市场等环节强化对中国的倚重。

    即便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两国贸易和投资仍在深化。2021年,双边贸易额同比增幅达到17.1%的历史新高。同年,中国实际使用日资金额同比增长16%,达39.1亿美元。大型工业机器人制造商发那科与安川电机均决定增加对华投资,以满足中国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采取中国本地化生产经营策略的松下,2021财年在华家电业务增幅高达119%。部分从中国转出的日本工厂,也是基于成本和市场因素而非安全因素考虑,且并未脱离以中国为核心的供应链体系。

    日本经济发展离不开中国。两国都在地区供应链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新能源、公共卫生、健康养老、第三方基础设施等领域合作空间广阔,进一步深度融合符合双方和地区的共同利益。用所谓“价值观”“安全观”干涉市场行为,将经济问题政治化、复杂化,最终可能养痈为患,对地区稳定,包括日本自身的利益构成长远危害。

    2.日元贬值影响日本经济(经济透视)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2022-11-30 10:49:00 人民网-人民日报

    近日,日元对美元汇率一度跌破150日元兑换1美元大关,创32年以来新低。日元暴跌不仅导致日本民众生活成本增加、阻碍企业扩大投资,也让日本政府面临高额债务与货币政策的掣肘。

    今年以来,日元汇率持续走低,贬值幅度达30%左右,仅为2011年高点(75.32日元兑换1美元)的一半左右。本轮日元贬值的直接原因是美联储加息而日本央行仍坚持超宽松货币政策,导致美日利差不断扩大。不久前,美国10年期国债收益率自2008年以来首次升破4.25%,而日本10年期国债收益率低于0.1%。

    日元持续下跌,对日本经济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虽然汽车、医药、精密仪器等出口导向型企业因日元走低而增收,访日游客以及电商交易的增加也将带动日本零售业销售额增长,但对于能源资源严重依赖进口的日本经济整体而言,进口价格大幅上涨将会拖累其经济增长,尤其占其国内生产总值(GDP)六成左右的内需将遭受冲击。日元贬值还将导致日本吸收国外优质劳动力的能力下降,这对于少子老龄化、劳动力短缺的日本无疑也是雪上加霜。

    围绕加息还是继续保持宽松,日本国内意见对立越来越明显。上月底,日本政府紧急出台71.6万亿日元的“救市计划”,日本央行行长则重申“继续坚持大规模金融宽松”政策。分析普遍认为,退出宽松、跟进加息或可暂时止住日元贬值势头,但是日本经济已难以承受加息带来的巨大成本。当前,日本政府债务高企,2022财年财政收入对发行国债的依赖率超过34%。若启动加息进程,政府财政还本付息将面临更大压力。据日本财务省估算,若利率上升1%,2025财年日本政府债券的利息和本金支付将比预期增加3.7万亿日元。这也是日本不与其他国家同步加息、货币政策难以转变的主要原因。

    事实上,近20多年来,日本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依赖央行超低利率的“体质”。一些本该被淘汰的“僵尸企业”在这样的环境中得以继续生存,一些有竞争力的企业难以获得更多资源支持,经济整体活力下降,投资动力降低。上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制造业企业海外生产占比不断提高,日元贬值增加了美元计价的生产成本。本次“救市计划”虽出台了应对物价与工资上涨的财政补贴计划,但不可能改变企业负担增加的趋势。不仅如此,实施“救市计划”所需的大部分财政支出仍将依靠国债增发,这无疑将进一步增加日本政府的债务负担。依靠发行债务“救市”将加剧高额债务对货币政策的掣肘,难以解决根本问题。

    长期以来,日元被市场视为避险货币。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2011年东日本大地震期间,日元对美元的有效汇率走势仍一直保持稳定升值。但今年以来日元的大幅贬值,无疑给其避险货币的“光环”笼上了一层阴影。

    (作者为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日本学研究中心教授 丁红卫)

    信息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3.商务部:中欧已形成强大的经济共生关系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2022-12-02 10:07:47 环球时报-环球网

    在12月1日下午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表示,中方高度重视发展对欧关系,致力于深化双方互利共赢的合作,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维护国际经贸规则和秩序。

    今年前10个月,中欧贸易额达到7114亿美元,增长6.3%。中国保持欧盟第一大贸易伙伴,欧盟继续成为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束珏婷说,在双方高层的政治引领下,中欧已经形成强大的经济共生关系。

    关于中欧投资协定,束珏婷表示,“这是一份平衡、高水平、互利共赢的协定,有利于中国,有利于欧盟,有利于世界。中欧双方应共同努力,推动协定签署生效,早日惠及双方企业和民众。”

    信息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

    4.商务部:质疑《通胀削减法案》是中方依据WTO规则行使权利的体现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 ---2022-12-02 10:06:00 环球时报-环球网

    世贸组织货物贸易理事会近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正式会议。针对美国近期出台的《通胀削减法案》中多项贸易歧视性和扭曲性补贴措施以及美国扰乱全球半导体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系列政策措施,中国代表团表达了严重关切。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12月1日下午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在世贸组织相关委员会中就其他成员采取的贸易措施及其影响提出关注和质疑,是中方依据世贸组织规则行使权利的具体体现。

    束珏婷介绍说,在11月24日至25日举行的世贸组织货物贸易理事会会议上,中方在发言中从专业角度,逐项分析了美方法案相关条款涉嫌违反世贸组织规则之处,指出美方做法严重扰乱国际贸易投资,破坏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并对美方在国际贸易规则上的双重标准和霸凌行为表达严重关切。中方敦促美方严格履行世贸组织规则义务,切实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在此次世贸组织的会议上,中国代表团在长达40分钟的发言中指出,美方的《通胀削减法案》将提供高达3690亿美元补贴,以支持电动汽车、关键矿物、清洁能源及发电设施的生产和投资,其中多达9项税收优惠是以在美国本土或北美地区生产和销售作为前提条件。上述歧视性的规定涉嫌违反世贸组织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基本原则,涉嫌构成世贸组织所禁止的进口替代补贴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限制措施,并已经开始对相关行业的全球贸易和投资造成严重扭曲,引发各国政府和产业界高度关注。

    另外,针对美国近期出台的对华半导体出口管制新规以及《芯片和科学法案》,中方在发言中指出,美方不仅自身泛化“国家安全”、滥用出口管制,涉嫌违反世贸组织规则,还通过实施“长臂管辖”强迫其他成员以违反世贸规则的方式来遵守美方的政策,这是将单边主义做法推向极致,严重违反国际法中国家主权的基本原则,是典型的霸凌行径和冷战思维。

    束珏婷在12月1日下午的记者会上进一步强调说,“当前,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经济复苏乏力。面对全球性挑战,中方愿与其他成员一道,落实好世贸组织第十二届部长级会议(MC12)达成的各项成果,全面深入参与世贸组织改革谈判,反对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推动世贸组织更好发挥作用,为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世界经济尽快复苏作出贡献。”

    信息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

    5.商法 | 美专利侵权案“临时禁令”中“合理的胜诉可能性”条件适用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2022-11-29 10:09:30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在美国,专利所有人对被控侵权人所享有的救济措施之一是禁止被告侵权的禁令。禁令一般分为临时禁令和永久禁令。所谓临时禁令,顾名思义,它是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一种临时措施,禁止被告在诉讼判决之前继续实施被控侵权行为。如果原告最终获胜,临时禁令很可能会转变为永久禁令。一般来说,法院授予临时禁令需要满足以下要求:合理的胜诉可能性;如果不发出禁令,原告将受到不可挽回的伤害;对原告的损害要大于禁令可能对被告造成的伤害;该禁令符合公众利益。

    原告能否证明合理的胜诉可能性是授予临时禁令的重要条件。如果原告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胜诉的可能性,则很难获得临时禁令。下面通过近期的一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来看一看美国法院法官在有关临时禁令的问题上是如何适用这一条件的。

    2020年8月,中国平衡车公司杭州骑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其美国销售公司Unicorn Global, Inc.在伊利诺伊北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了多家被告,指控它们侵犯了杭州骑客公司的四个美国外观专利D737,723(自平衡车)、D738,256(自平衡车)、D785,112(人机互动车)和D784,195(人机互动车)。被控侵权产品分别为Gyroor品牌的Gyroor A、Gyroor B、Gyroor C和Gyroor D四种产品。原告向法院同时提出了临时禁令和永久禁令请求。该地区法院于2020年11月24日颁布了临时禁令,禁止被告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未经原告授权的任何复制涉案专利的产品。该临时禁令后来被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以存在程序问题为由而撤销。2021年8月24日,原告第二次提交了临时禁令请求并得到了地区法院的支持。被告因此再次上诉到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原告是否证明了被控侵权产品侵犯了涉案专利的胜诉可能性。根据在先判例,为了证明外观设计侵权,原告必须证明“一个熟悉现有设计的普通观察者会被欺骗认为被控产品与专利设计是相同的”“当结合现有设计来观察要求保护的设计和被控侵权的设计之间的区别时,假想普通观察者的注意力应该放到要求保护的设计与现有设计不同的那些方面”。

    在本案中,现有设计之一为美国外观设计专利D739,906(简称D’906专利)。该专利呈现并要求保护一种沙漏形状的平衡车设计,而沙漏形状也是每个涉案专利设计和大部分被控侵权产品的主要特征。

    为了支持临时禁令请求,原告方提交了一份专家报告。该专家报告对涉案专利进行了描述,列举了4个被控侵权产品。将这些被控侵权产品作为一个组以普通观察者的视角进行了判断,但是并没有对这些被控侵权产品之间的区别进行分析。例如,专家报告认为:“与现有设计不同,195专利和被控侵权产品都具有整体的‘沙漏’主体及横跨主体的水平状线段,以及顶部相对平的表面、轮子区域上部弧形的轮眉、底部前后较大的半径。”与现有设计不同,脚踏板越靠近中心越为狭窄。专家报告并没有解释“沙漏状主体”为何与现有设计不同。专家报告包括了三个表格,分别与现有设计进行了对比。最后得出被控侵权产品构成侵权的结论。对于原告的专家报告,被告方也提供了一份专家报告,以此来证明被控侵权产品并未构成侵权。

    2022年10月28日,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判决撤销了伊利诺伊北区联邦地区法院做出的临时禁令,其主要理由是原告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胜诉的可能性。具体理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地区法院适用法律标准存在错误。地区法院认为,原告方已经尽到了证明胜诉可能性的举证责任。被控侵权产品中的设计与涉案的专利设计没有实质上的不同或者明显不同。解决双方专家的不同观点需要进一步审理。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认为,要证明胜诉的可能性,必须证明侵权的可能性,在被告提出了针对侵权的实质性问题,即提出了原告方缺乏实质上的事实依据的不侵权抗辩时,且就此问题需要进一步审理时,不应再授予临时禁令。地区法院在适用法律标准方面与本院之前确定标准不符。

    二是地区法院没有结合现有设计以普通观察者的角度进行分析。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认为,当专利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没有明显不同时,法院应当进行被控侵权产品,专利设计以及现有设计的三方对比。当参照现有设计观察专利设计和被控侵权产品的区别时,假想的普通观察者的注意力应该放在专利设计与现有设计不同的那些方面。换句话说,本案中专利设计和被控侵权产品都具有沙漏形状的主要特征,而该特征也存在于现有设计当中。因此,相似性分析的焦点应该放在其他的设计特征方面。与现有设计相同的主要特征仅仅为构成相似的背景特征,其本身不足以支持实质性相似的结论。地区法院决定所依赖的原告方的专家报告在此方面存在错误。

    三是地区法院没有以普通观察者的角度进行逐一产品的分析。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认为,授予临时禁令必须给出授予的理由、事实和结论。原告方需要证明每一个被控侵权产品都构成侵权。地区法院无论在有关临时禁令的程序中还是临时禁令的决定中,都没有针对被控侵权产品A到D的是否侵权的逐一产品的对比分析。原告方的专家报告也没有逐一产品的对比分析,而仅仅是把这些被控侵权产品作为一组,而不是单个产品。即便是粗略地观察,4个被控侵权产品都相互不同,具有专利设计不同的特征,同时缺乏专利设计中的某些特征。例如,被控侵权产品D与专利设计整体形状不同,专利设计具有平滑的沙漏状主体,产品D具有呈一定角度的形状;其次产品D的轮眉具有呈方形的明显区别,产品D的轮眉与专利设计相比,覆盖了较少的轮子部分,边缘有角度而非弧线型边缘。产品D的形状和轮眉也与其他被控侵权产品不同。因此,进行逐一产品对比更为重要。

    四是地区法院颁布的临时禁令范围过宽。临时禁令禁止被告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复制和仿制涉案专利的任何产品。该禁令没有提及或具体禁止被控侵权产品A到D。临时禁令必须限于实际发现的有可能侵权的产品。笼统地禁止有可能落入专利保护范围的任何产品不满足法律的要求。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专利权人在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中寻求临时禁令保护时,要对其中的“合理的胜诉可能性”这一条件非常重视。对于外观设计侵权,需要结合现有设计做出合理的判断。否则可能会事倍功半,甚至会影响到案件的最终审理结果,造成时间上和经济上的巨大损失。

    (杨国旭)

    信息来源: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6.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挑战与应对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2022-12-01 11:11:40 中国日报中国观察智库

    导读

    数字贸易的快速发展对国际规则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更多需求。当前在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方面,存在规则兼容性不足、国家间数字鸿沟扩大、各国对技术进步带来的风险认知差异较大等情况。面向未来,应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推动规则构建,为全球数字贸易发展与疫后经济恢复,营造更加开放包容、平等合作、高效监管、风险可控的制度环境。

    作者:

    陈红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

    罗雨泽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副部长、研究员

    数字贸易的快速发展推动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对国际规则提出了更高要求、更多需求。截至2022年7月底,包含数字贸易的全面协定已达到120个,较去年4月增加11个,涉及约70%的世界贸易组织 (WTO) 成员。总体看,国际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近年来取得积极进展,尤其在促进数字贸易发展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此外,议题范围持续向数字经济治理领域广泛渗透,平台路径多元并存,各有侧重,全球数字贸易协定网络不断完善,并且更加重视监管协调、创新合作、基础设施支撑及科技伦理考虑等。

    近年来,中国先后通过并公布了《网络安全法》《数据保护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等配套法规条例。同时,中国还高度重视开放包容合作,一方面推动地区合作,包括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正式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DEPA) 和《全面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CPTPP) 等高水平规则协议等;另一方面强化数字贸易领域的国际治理合作,在WTO电子商务谈判中提出代表发展中国家利益的中国方案,在第12届WTO部长级会议上推动各方就电子传输暂免关税问题达成共识,倡导各方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

    尽管已取得不少新进展,全球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仍面临一系列挑战:

    首先,规则的兼容性不足,制约广泛适用。数字贸易规则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全球范围内的互联互通和互操作性。当前,数字贸易相关协定及非约束性制度安排大量涌现,在规则议题和内容表述上趋同,但机制设计和实施保障等方面差异很大,使得全球范围内的制度联通、政策对接与监管协调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导致合规成本较高。此外,国际上就数字贸易统计存在分歧,各协定关于“跨境数据传输”“数字服务”“数字身份”等界定还存在不一致甚至缺漏,进一步限制了规则的广泛适用。

    其次,核心规则上各国诉求差异明显。跨境数据流动是数字贸易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规则制定的核心议题,事关各国数据安全、国家安全、网络犯罪监管与个人隐私保护等,很难用统一规则满足各国不同的监管诉求。近一年来,一些国家就跨境数据流动出台新规,但越来越多的国家将数据视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加以保护,令竞争加剧,国际互信明显不足,进而导致规则制定仍未达成广泛共识。尤其是由于发展水平差异,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分歧更大。若各方诉求难以及时有效弥合,未来多边数字贸易治理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

    第三,数字鸿沟制约发展中国家深度参与数字贸易规则制定。数字经济与数字贸易为发展中国家融入经济全球化、参与国际分工合作提供了新机遇,成为促进全球数字红利转化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路径。但是,发展中国家数字经济发展与治理能力不足,限制了这一潜力的充分释放。对全球规则制定的参与度也有待提升,否则,规则制定无法充分反映发展中国家的诉求,并给予针对性解决方案,也就难以达成更广泛的共识、推动更大范围的数字贸易合作。

    第四,各国对技术进步所带来的风险挑战存在认知差异。数字贸易发展带有明显的技术驱动性,由于各国技术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对技术走向及可能的风险挑战认识不一,各方在平衡发展与安全、创新与监管上的态度各不相同,数字贸易规则走向和能否有效执行也存在不确定性。

    虽然各国在具体的数字贸易规制安排仍存较大分歧,但对于规则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已有相当程度的共识。面向未来,各国应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推动规则构建,为全球数字贸易发展与疫后经济恢复,营造更加开放包容、平等合作、高效监管、风险可控的制度环境。

    立场态度上,要坚持平等协商,提高互信水平。应以监管互操作而非制度政策统一为目标,以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和治理能力建设,以及提升互信作为重要前提,在数据流动、市场准入、数字产品服务税收等重点议题上,采取灵活、循序渐进的机制安排,持续推动削减数字贸易壁垒。

    治理理念上,要坚持开放合作,增强技术包容,充分挖掘数字贸易与数字经济的发展潜力。为此,规则制定既要强调与新兴数字技术良性互动,也要加强对平台经济、数据确权、AI等基础理论的研究支撑,不断创新监管模式。要统筹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促进数字贸易健康发展。

    制定路径上,要坚持多元共促,多平台共建。各国应就数字贸易治理开展平等对话和充分沟通,尊重不同发展阶段国家的利益诉求,协调各国立场与政策,加快构建符合数字贸易发展需要的国际规则制度体系。

    能力建设上,要持续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务实支持。要重视知识援助,多渠道、多平台、多领域为发展中国家和中小企业提供技能培训和能力建设支持;通过资金援助、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等方式,支持和帮助发展中国家弥补数字基础设施和规制短板,加快弥合数字贸易发展和治理鸿沟。

    信息来源:中国日报中国观察智库

    7. 阿根廷《号角报》编译版:阿根廷四大作物协会联合呼吁政府改变农业经济发展模式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来源:驻阿根廷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阿根廷《号角报》网站11月30日报道,近日,阿根廷大豆、玉米、小麦及向日葵四大作物协会对当前经济形势与阿产业政策进行质疑,并指出面对宏观经济不稳、通胀居高不下、汇差持续扩大、外汇储备不足、税收政策扭曲、缺少自贸协定等问题,阿政府未能出台有效措施予以应对。会议认为, 2021年上述四大作物出口创汇达400亿美元,如持续加以培育和有效政策引导,将实现更大幅度增长。四大协会联合呼吁政府部门在降低出口税收、修订种子法、发展生物燃料、农药使用管理、加强农业保险等方面进行政策改进,并通过增强农业产品附加值、提高国家农业竞争力,实现阿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8.俄工贸部向政府提交2035年前汽车工业发展战略草案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来源:驻俄罗斯联邦大使馆经济商务处2022.12.1.

    俄新社11月25日援引俄工贸部官网消息称,该部已向政府提交2035年前汽车工业发展战略草案。该战略核心目标是保障汽车工业技术主权、满足俄市场对有全球竞争力产品的需求、实现高度本地化生产、提高汽车工业对经济贡献率。

    9.15家斯洛文尼亚企业入围中东欧500强企业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来源:驻斯洛文尼亚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2022.11.15.

    斯洛文尼亚《劳动报》11月14日报道,国际信用保险公司科法斯公司近日发布中东欧国家2021年营业收入排名前500位的企业名单,斯洛文尼亚共有15家企业进入名单,去年有14家斯洛文尼亚企业入围。报告显示,中东欧国家500强企业充分利用经济复苏的有利时机,2021年营业总额8420亿欧元,同比增长26.9%,净利润总额414亿欧元,几乎翻一番,企业员工总数220万人,同比增长1.3%。从行业看,汽车产业、石油天然气类、贸易类占到500强企业营业收入的53%。报告还指出,“企业面临更高的生产成本。自经济复苏开始以来,企业生产成本快速增长,尤其是乌克兰危机导致能源和其他原材料成本上升。”斯洛文尼亚PETROL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3.459亿欧元,居500强第39位。海信古洛尼公司以2.045亿欧元的营业收入居500强第99位。

    10.欧盟计划重整电力市场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来源:驻保加利亚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保加利亚国家电台11月30日报道,30日,欧洲能源专员卡德里·西姆森表示,欧委会将在明年3月底前提出重整欧盟电力市场的提案。在今年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拉高欧洲电力成本后,欧盟急于改革其电力市场,以打破电力和天然气价格之间的联系。

    11.南非贸工部长宣布暂时停止铜废料出口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来源:驻南非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据南非目击者新闻网站11月30日报道,南非贸易、工业和竞争部长易卜拉欣·帕特尔宣布铜废料出口将被暂时禁止六个月。此举为南非政府执行限制和管制废金属贸易措施的一部分,以限制对公共基础设施及该国整体经济的破坏。贸易实施办法包括限制和规范黑色和有色金属废物废料及黑色和有色金属半成品的贸易。铜和铜合金废料出口将被暂时禁止六个月,铜半成品出口将实行许可证制度并由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管理。帕特尔强调,此举不仅关系到铜的实物价值,而且关系到破坏铁路基础设施和削减经济生产,研究估计每年盗窃损失超过370亿兰特。

    12.迪拜:目标成为全球最佳宜居城市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来源:驻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2022.11.23.

    《海湾时报》11月18日报道,迪拜国际无障碍旅游峰会在迪拜世界贸易中心举行。

    迪拜旅游和商业营销公司首席执行官Issam Kazim在致辞时表示,自2021年11月旅游部与经济部合并,部门变得更大、职责也更重。所以,我们不仅要成为最适合旅游的城市,还要成为最适合居住的城市。

    疫情前,迪拜一年接待了1673万名游客,成为全球第四大旅游城市。2022年4月,迪拜人口首次突破350万,专业人士、高净值人士和求职者纷纷涌入这座城市。

    13.印度取消大米出口限制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2022-12-02 10:05:24 人民网-人民日报

    新华社新德里11月30日电(记者胡晓明)印度对外贸易总局11月29日发布公告说,取消今年9月对碎米等部分大米采取的出口限制措施。

    今年,印度西孟加拉邦、比哈尔邦和北方邦等主要稻米产区降雨量低于往年平均水平,引发人们对稻米产量的担忧。印度政府自9月9日起对除蒸谷米和印度香米外的大米征收20%出口税,并禁止碎米出口,以确保国内粮食供应。

    据印度媒体报道,本财年上半年(2022年4月至9月),印度大米出口金额已达55亿美元,而上一财年全年为97亿美元。

    印度食品公司总经理阿肖克·米纳表示,政府正定期监测基本商品的价格情况,并根据需要采取措施。与上月相比,11月印度大米批发价格略有上涨,零售价涨幅微乎其微。

    信息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14.波兰和意大利加入区块链知识产权注册系统

    转载商务部网站---2022-12-01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通过加入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的革命性的区块链计划,波兰和意大利的知识产权局为其用户打开了一扇创新服务的新大门。

    波兰专利局和意大利专利商标局于近期加入了区块链知识产权注册系统,使参与该计划的知识产权局总数达到了6家。区块链技术在保持高质量数据传输的同时提高了速度。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也被提升到更高的水平,为新的服务打开了大门。这些新服务可以改善用户与其知识产权之间的连接,并使知识产权局之间的联系变得更加紧密。

    自2021年以来,区块链平台中的知识产权注册系统在各知识产权局和EUIPO的TMview数据库和DesignView数据库(世界上最大的商标和外观设计数据库)之间建立了快速、安全的“数据传输服务”。

    波兰和意大利分别于11月10日和11月18日加入了区块链知识产权注册系统,这将大大增加注册系统中的知识产权数量。波兰将超过3.4万条记录转移到DesignView数据库,而意大利则向TMview数据库中转移了超过110.1万个商标。

    这使得该知识产权注册系统中的商标记录达到350万条,外观设计的记录达到160万条。区块链知识产权注册系统的记录总数增加至约510万条。所有参与该计划的知识产权局都作出了持续的承诺并保持着奉献精神,他们正在塑造并努力实现以区块链为驱动的知识产权服务的未来。

    翻译:王丹 校对:罗先群

    15.土耳其专利商标局举办“地理标志研讨和展览会”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2022-12-01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2022年11月24日,土耳其专利商标局(TPTO)在安塔利亚牵头举办了一场“地理标志研讨和展览会”。

    来自众多国家的代表参加了这场由TPT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格鲁吉亚知识产权中心以及阿塞拜疆知识产权局合作举办的专题讨论会。

    TPTO局长杰米尔.巴兹皮纳尔(Cemil Ba?pinar)在会议开幕环节发表讲话时提请人们注意地理标志的重要性。巴兹皮纳尔讲道:“我们将会继续努力,以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上提高我国的地理标志潜力。”

    另一方面,WIPO转型与发达国家处处长哈比布.阿桑(Habip Asan)也在讲话时强调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在谈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大规模暴发令投资者很难挣到钱时,阿桑表示:“从这点来看,使用可以取代货币的知识产权来作为企业和国家经济发展的杠杆的重要性已经有所提升。”

    在多位嘉宾发表完开幕致辞之后,与会者在展览会上看到了25件在近期完成注册的产品地理标志证书,以及各式各样的地理标志产品。

    翻译:刘鹏 校对:王丹

    16.中国家电出口承压前行

    2022.12.2.《国际商报》贸易投资版 记者 刘叶琳

    在乌克兰危机持续、全球高通胀及欧美库存承压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下,中国家电产品出口同比出现小幅下降。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统计数据显示, 1-10月,中国家电产品(白色家电)累计出口金额为954.9亿美元,同比下降2.3%。预计,明年一季度末有望迎来市场复苏。

    出口新兴市场稳中有进

    目前,亚洲仍为中国家电出口规模最大市场。机电商会的统计数据显示,1-10,中国对亚洲累计出口家电金额为347.3亿美元,增速放缓至5.2%。“这主要是由于中国对前三大出口国日本、韩国和泰国出口家电增速放缓所致。”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家电分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欧洲各国高通胀现象未见缓和、能源危机持续发酵等因素的影响下,当地市场需求和购买力日益下降,这也对中国对欧洲的家电出口产生了影响。据统计,1-10月,中国对欧洲累计出口家电金额为244.1亿美元,同比下降11.3%。

    此外,美国方面,受通胀持续攀升叠加库存高企等因素影响,今年以来,中国对北美出口家电增速收窄。数据显示,1~10月,中国对北美累计出口家电金额为233.6亿美元,增速较去年同期大幅回落近35个百分点。

    与传统市场表现不同,中国家电出口新兴市场却是稳中有进。数据显示,1-10月,中国对阿拉伯联盟出口家电金额为65.8亿美元,同比增长11.2%。同时,得益于RCEP实施的红利持续释放,中国对东盟和大洋洲出口家电继续保持高增长率,出口成绩亮眼。1-10月,中国对东盟累计出口家电金额为101.3亿美元,同比增长17.1%,处于稳步增长态势;中国对大洋洲出口家电金额为27.7亿美元,同比增长19.0%。

    不同产品出口涨跌不一

    在出口家电产品的主要品类中,前10个月加热器出口量大幅增长,表现亮眼,数据显示,1-10月,中国对欧洲出口加热器超4600万台,增幅14.7%;中国家电零部件出口也实现了量额齐升,1-10月,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监测的家电零部件累计出口金额同比增长14.8%。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今年以来,大家电、厨卫家电类产品出口低迷。据统计,1-10月,中国空调累计出口量同比下降22.0%,冰箱与冷柜累计出口量同比分别下跌41.2%和33.2%。

    对此,上述负责人认为,全球主要市场通胀高企叠加库存积压而导致的消费需求减弱是中国大家电出口数据下滑的主要原因,去年出口基数较高也是原因之一。厨卫家电整体出口情况较为低迷,则是因为海外多国市场放开疫情限制后,人们回归线下办公,户外活动增多,宅经济红利消退,对厨卫类家电需求下降所致。不过,由于能源危机导致气改电的需求增加,因此,在厨卫家电产品中,电磁炉出口量的增速较快。

    谈及未来中国家电产品出口走势,上述负责人认为,今年四季度或延续前三季度的出口低迷表现。虽然全球面临的高通胀和高库存压力已开始出现缓解迹象,但主要市场的库存量仍需至少3~4个月来消化,因此,预计至2023年第一季度末,中国家电出口市场或有望实现复苏。

    17.中国金融开放含“金”量倍增

    2022.12.01.《》国际商报》贸易投资版记者 晏澜菲

    11月25日,路博迈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宣布获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公募基金业务许可证,这也意味着,作为首批申请的外资机构之一,路博迈基金成为继贝莱德基金后、中国第二家外商独资基金管理公司。

    伴随着中国金融业监管机构持续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举措的落地,越来越多的外资机构“跑步”进入中国市场。同时,中国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不断优化,基础交易制度不断完善,国际化品种不断增加,境内外投融资渠道也持续拓宽。

    路博迈基金总经理刘颂直言,拓展中国市场业务是路博迈集团的战略方向之一,路博迈将利用中国市场的资源优势,开发出更多融合国际化基因但又更适合中国市场的资管产品,更好地为国际和国内投资者提供双向服务。在中国设立外商独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既表达了路博迈坚定深耕中国市场的决心,也凸显了路博迈对于中国是全球资本市场的重要发展方向的认可,培养本土投研团队对丰富路博迈全球的投研平台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目前,路博迈基金正在筹备产品的发行,第一支基金产品可能属于固定收益类,ESG主题产品将会是接下来的战略重点,路博迈集团亚太区ESG负责人也将会参与其中,以增强公募ESG投研力量。

    事实上,近年来,不止外商独资基金公司积极在华展业,随着中国先后推出50多项金融开放政策,目前已有120多家外资银行保险机构新落户中国。

    在日前举行的2022年金融街论坛和亚洲金融高峰论坛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周亮表示,金融业将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市场竞争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要立足发挥中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优化双循环金融链接机制,吸引全球高质量金融资源,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在便利商品和要素流通的基础上,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快构建与国际相衔接的金融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深化中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人才互动交流。

    “我们对内外资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落实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鼓励中外资金融机构发挥各自资金、技术和经验优势,在产品、业务、管理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广泛合作,互惠共赢。”周亮表示,要健全更加安全的开放体系。加强宏观审慎管理,提升微观审慎监管水平,优化监管手段方式,不断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健全审慎监管体系,筑牢金融安全网,及时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加强与国际组织的沟通交流,推动多边和双边金融监管合作,促进形成更加公平透明的国际金融治理格局。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原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22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论坛上也直言,中国要继续扩大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对标国际规则,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不仅如此,还要发挥中外资金融机构集聚效应。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利用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在金融开放方面先行先试,强化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全球资源配置功能,把上海建设成为资产管理领域的全球资产管理中心,更好地满足国内外投资者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需求。

    18.欧洲人聚在一起思考,怎么才能扭转美国《通胀削减法案》?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2022-11-29 10:09:30 第一财经

    拜登政府同欧盟各国之间的蜜月期,恐怕要就此终止了。

    在美国推出包括3690亿美元新能源技术补贴的《通胀削减法案》(IRA)后,欧盟表态,该法案正在损害欧盟的工业基础并违反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美欧双方已成立了一个联合工作组来解决分歧,但欧盟方面对该工作组的效率持悲观态度。

    当地时间11月25日,欧盟各成员国负责贸易事务的部长在布鲁塞尔聚集,在会议上各方对美国推出《通胀削减法案》深感担忧,认为该法案中的补贴对欧盟的汽车、可再生能源、电池和能源密集型等行业构成歧视,且对欧盟工业竞争力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屋漏偏逢连阴雨。在俄乌冲突之下,欧洲能源价格高企,导致不少能源类工业企业思考外迁,第一财经记者近日采访多位欧洲顶级智库专家均对此表示忧虑:如果2023年美国《通胀削减法案》生效,可能将真正催生“跨大西洋搬迁”现象出现。

    德国伊弗(Ifo)经济研究所所长福斯特(Clemens Fuest)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欧洲)能源密集型企业很可能会将产能转移到中国,只要产品的目的地是中国市场。对于瞄准其他市场的企业,迁往美国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因为美国能源成本低且政治风险较小。

    海通证券科技行业资深分析师李轩则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在《通胀削减法案》后,竞争环境将变得对美国越来越有利,尤其是对那些押注新能源产业和能源密集型的企业而言,车企可能将有较大动力将产业链搬到美国。

    最新消息显示,法国总统马克龙将在下周访美探路,并试图说服美国,不要削弱欧洲企业来满足美方自身利益。

    不过,如华盛顿拒绝重新思考,欧盟是否留有后手,能做些什么来减轻损失?

    欧盟为何动怒:或产生“跨大西洋搬迁”效应

    美国《通胀削减法案》将于2023年生效,其中对于在美销售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组件有新规定。当前美国对购买新电动汽车的消费者提供7500美元的税收抵免,而该法案对这一税收优惠的获取资格进行了修改。

    修订后的抵免资格取决于三个条件:汽车的最终组装是在北美进行的;汽车电池关键矿物要有一定比例来自美国自由贸易协定伙伴,或在北美回收;电池组件有一定的比例是在北美制造的。不满足要求的企业只能获得一半的税收抵免。如果电池中含有的任何关键矿物是由“受关注的外国实体”提取、加工或回收的,则会取消税收抵免资格。

    对此,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东布罗夫斯基斯表示:“我们要的是公平。”

    他表示,这些激励措施“歧视欧盟汽车、可再生能源、电池和能源密集型行业”。例如,购买电动汽车的7500美元补贴今后将仅限于那些主要由北美零部件制造并在北美组装的汽车。

    荷兰外贸与发展合作大臣施赖纳马赫尔(Liesje Schreinemacher)表示,目前的《通胀削减法案》非常令人担忧,但“我们必须一步一步来。我想以任何方式避免贸易战,因为这伤害了美国经济,也伤害了欧洲经济。没有人能从任何贸易战中受益”。

    “美国3670亿美元的补贴中,有2000亿美元实际上不符合WTO规定。”法国对外贸易和吸引力部长白赫特(Olivier Becht)表示。

    目前,由于俄乌冲突,欧洲的能源价格已经远高于美国。如果在此情况下,美国仍出台《通胀削减法案》,欧洲方面普遍担忧许多欧洲旗舰产业可能会进行“跨大西洋搬迁”,利用美国政府的补贴降低能源成本。

    巴黎政治学院国际事务学院教授卢西亚尼(Giacomo Luciani)就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欧洲主要依靠天然气发电。尽管欧洲气价下跌,但仍高于全球其他国家与地区,这自然会削减欧洲工业竞争力。”

    “目前,受影响的行业主要集中在化工、金属、玻璃、陶瓷、食品等。其中,化工行业受影响相对严重。”他表示。

    欧盟能否获得加拿大和墨西哥待遇?

    美欧之间已成立了一个联合工作组来解决上述问题,并举行了2次会议,第3次会议即将在12月5日举行。欧盟的立场是,其制造商应获得与墨西哥和加拿大制造商相同的进入美国市场的机会。

    据外媒报道,一位法国总统顾问表示,马克龙(在访美时)将尝试以墨西哥和加拿大已经获得的模式,为欧洲公司谈判豁免条款。

    东布罗夫斯基斯则表示:“期望欧洲公司和其出口产品在美国受到与美国公司和其出口产品在欧洲获得的相同待遇。”

    爱尔兰副总理瓦拉德卡(Leo Varadkar)则表示,爱尔兰希望能够在谈判桌上找到解决方案,但也强调“我认为可以公平地说,如果不行的话,欧盟就必须做出回应”。

    “没有人愿意卷入针锋相对的情景或补贴竞赛之中。但美国的所作所为确实不符合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原则。”他补充说。

    目前欧盟委员会表示,《通胀削减法案》中有九项税收抵免条款为有问题条款。具体而言,这些规定包括对来自某些可再生资源电力的税收抵免,以及在用于可持续航空、氢气生产、清洁车辆、先进制造生产和清洁燃料生产等方面的税收抵扣。

    欧盟认为,这些激励措施会影响在太阳能电池板、风力涡轮机和清洁氢等产品的制造和投资。尽管欧盟对拜登政府应对气候变化的承诺表示欢迎,但“绿色转型不能以牺牲他人为代价来实现”。否则,美国公司将获得优势,使其能够在竞争中胜过其他公司,从而将应对气候变化的斗争“变成一场零和游戏”。

    不过,目前在美国国内修改上述法案并不现实。如果修改法案,则必须重新将其带回国会。

    一位欧盟外交官表示:“(拜登政府)没有兴趣将其带回(国会),拜登对这项立法非常满意。”

    欧盟会被迫开展补贴竞赛吗?

    欧盟并非手中完全没有资源。欧盟已经在开展其总额在8000亿欧元的“欧盟下一代(Next Generation EU)”计划,该计划要求每个成员国将至少37%的国家复苏支出用于与气候相关的投资和改革。

    欧盟还从其区域援助计划中向绿色项目投入资金,并支持氢能和电池等领域的举措。譬如,欧盟现在正在寻求增强其Repower EU能源计划,该计划旨在使欧盟摆脱对俄罗斯化石燃料的依赖并改善能源基础设施。

    卢西亚尼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未来,欧洲多国政府或出台一些政策保护本土工业,尤其对支柱型产业和新型产业。其中,碳关税法案便是一例。如果美国、亚洲等国家与地区更多利用煤炭作为发电原料,那么它们产品出口到欧洲的成本也将增加,这将削弱这些产品在欧洲的相对竞争力。”

    不过要看到的是,欧盟在两个关键方面受到限制。首先,作为国际法的支持者,欧盟向来不愿复制美国立法中的本地内容条款,因为这明显违反WTO规则。且这样做可能会使欧盟面临来自其他贸易伙伴的挑战,这些贸易伙伴也对美国的立法感到不满。

    其次,尽管欧盟提出了庞大计划,目前欧盟层面可用于补贴的资源极为有限。在成员国层面,公共财政在大流行之后仍然面临压力,今年欧元区的公共债务徘徊在其地区生产总值(GDP)的93%以上。

    此前中国商务部发言人束珏婷在回答第一财经记者问题时表示,中方对美方近期通过的《通胀削减法案》中有关歧视性电动汽车补贴条款表示关切。

    束珏婷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相关措施以整车北美当地组装等条件作为提供补贴的前提,对其他进口同类产品构成歧视,涉嫌违反WTO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原则。

    她表示:“美国作为WTO成员,应以符合WTO规则的方式实施相关投资政策,维护公平竞争的贸易秩序。中方将持续跟踪评估美方立法的后续实施情况,必要时将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信息来源:第一财经

    19.英报社论:美国贸易举动正恶化与欧洲关系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2022-12-01 11:11:40 参考消息网

    参考消息网11月30日报道英国《金融时报》11月28日发表题为《美国的贸易举动令跨大西洋关系恶化》的社论,摘编如下:

    法国总统马克龙本周将前往华盛顿,对美国进行拜登作为总统予以招待的首次国事访问。这位法国领导人将带来一份清单,列出欧盟各国对美国贸易措施的共同担忧,包括绿色补贴和限制对中国的半导体出口等内容。除非这些担忧能够得到解决——并建立一个更加合作的经济伙伴关系——否则美欧在乌克兰问题上来之不易的团结可能会受损。

    8月,美国通过了价值3690亿美元的气候法案——《通胀削减法案》,对欧洲盟友来说,这在很多方面都是一个受欢迎的时刻。这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国不仅接受绿色转型,而且承诺对此进行大规模补贴。但欧盟官员担心,对包括电动汽车在内的绿色技术的补贴规定包含歧视性要求。他们称,这些措施可能不公平地促使欧盟企业迁往美国,并违反全球贸易规则。官员们也对美国出口管制对欧盟企业的潜在溢出影响感到不满,美国的出口管制旨在阻止中国获得尖端半导体技术。

    从大西洋彼岸看,美国的举措带有保护主义冲动的味道。此外,由于俄罗斯总统普京对能源供应的挤压,欧盟发现自己此刻正处于严峻的竞争劣势。由于美国本土的燃料价格要低得多,政界人士担心,欧盟和国际企业可能会转移业务和投资。德国化工集团巴斯夫公司上个月称,该公司将不得不“永久”缩减在欧洲的规模。马克龙已经指责美国能源生产商在增加对欧洲的销售时,享受“超额利润”。

    作为西方联盟的领导者,美国也必须找到防止贸易争端破坏跨大西洋关系的解决方案。

    理想上,美国应该同意欧盟的要求,并在电动汽车方面向欧盟提供与加拿大和墨西哥相同的优惠条件。然而,考虑到将立法重新提交国会是不现实的,白宫至少应该尝试利用执行规则来减少其歧视性影响。此外,澄清和缓解半导体出口管制的影响也是有余地的——尤其是因为,如果美国真的想建立自己的芯片供应链,就将需要一些欧洲技术。

    不能指望马克龙对拜登的访问能解决这些问题。

    信息来源:参考消息网

    20.商务知识---转关运输货物

    转关运输货物"属海关监管货物系指由进境地入境后,向海关申请转关运输、运往另一设关地点办理进口海关手续的货物;在启运地已办理出口海关手续运往出境地,由出境地海关监管放行的货物;由关境内一设关地点转运到另一设关地点应受海关监管的货物。

    编辑:政策法规处(公平贸易处)202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