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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公平贸易提示信息(2022.第18期)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2-09-19 阅读次数: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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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主动应对清洁能源产业链上的贸易壁垒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来源:学习时报 2022.9.5.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会70周年大会暨全球贸易投资促进峰会上强调,要重振贸易投资,推动世界经济动力转换、方式转变、结构调整,支持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清洁化、低碳化的能源革命成为了新一轮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然而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主要大国竞相发展零排放技术,追求相关标准制定的主导权,通过国内单边主义立法巩固技术竞争力,采用各种隐蔽手段对本国的产业实施贸易保护,形成一系列新型的绿色贸易壁垒。

    产业链上游形成“技术门槛”。由于清洁能源发展对技术创新的要求较高,在世界经济与政治博弈中,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和技术壁垒紧密关联,成为了国家参与全球竞争、控制产业链及占据优势地位的柔性工具。随着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发展中国家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快速发展,部分发达国家通过制定苛刻的技术转让门槛及贸易流通规则来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创新空间,主导清洁能源技术标准以维持其在能源领域的相对优势,并通过贸易保护性反倾销诉讼、产业标准控制及知识产权申请竞争等进一步挤压发展中国家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发展空间,形成发展中国家难以逾越的技术壁垒和产业壁垒。

    产业链下游嵌入“绿色标签”。部分发达国家提出了碳标签制度,通过将商品生产中所带来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予以标记,以所标示的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为税基,形成一种新型国际贸易商品量化标准进行征税。这种“绿色标签”主要表现为关税及国内税等边境调整措施,前者包括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等,其征税前提是认定被征收国家未按规定施行减排政策,后者即根据国内能源税或碳税使进口产品承担与本国同类产品制造企业相同的环境税负。除此之外,部分发达国家以资源和环境保护之名,通过非关税形式,根据国内排放法与贸易制度,对进口自未实行减排政策国家的碳密集型产品提供一定数量的排放配额,从而限制产品进口并增加出口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环境成本,降低其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可见,以生产、储存、转化技术为代表的新型能源技术逐步形成了技术性贸易壁垒,而对清洁能源以及使用清洁能源生产的产品进行限制正成为新一轮贸易壁垒的发展方向。采取切实措施主动应对清洁能源产业链上的国际新挑战,一方面有利于我国推动清洁能源技术进步,保持清洁能源产业的竞争优势,规避相关产品对外贸易的潜在风险;另一方面能够在新一轮能源革命中为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引领后疫情时代世界经济复苏贡献中国智慧。核心举措在于形成技术标准的话语权、产业布局的主导权、多边治理的主动权。

    推进技术革命,构建清洁能源核心技术领域上的话语权。当前,我国清洁能源上游产业规模扩张迅猛,但规模效应之外的核心创新能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产能过剩。下游配套产业发展相对迟缓,清洁电力入网及消纳等问题仍待解决,用电终端客户使用便捷性、智能性等有待提升。在全球从高碳向低碳及净零碳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技术革新成为推动能源转型的关键所在,世界大国围绕“碳中和”开启了一轮新技术和新产业的竞赛。我国要不断挖掘创新增长潜力,逐步突破技术难关,完善能源开发利用技术体系,推动新能源、新基建及数字技术的强强联合,着力占据技术领域的领先地位。面对西方跨国公司“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全球化”的竞争趋势,我国在推进技术革命的同时更要注重掌握清洁能源关键技术领域的核心话语权,推动清洁能源关键技术领域的中国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鼓励一流能源企业将技术创新与标准创制融合发展,推动我国能源技术装备和标准“走出去”,加速中国清洁能源标准的国际化进程。

    加大绿色投资,提升清洁能源国际产业链分工中的主导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经济恢复存在不确定性,很多国家采取绿色发展政策促进了疫后经济复苏,全球清洁能源转型也在加速。作为世界清洁电力装机容量最大、绿色投资规模最大的国家,我国清洁能源基础设施投资总额已超美欧总和,形成了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场,具有成熟的大型基建项目投资经验。我国应继续充分发挥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先发优势,进一步加大绿色投资力度,拓展绿色融资手段,将资金投向清洁能源、绿色交通、资源循环利用与节能环保等领域,实现高新科技产业、高能耗产业布局和清洁能源产业链整体发展格局相匹配。在国际合作中继续发挥“一带一路”的纽带效用,与各国展开包容性互动,在竞争中寻求互补,在合作中实现共赢,推动中国能源企业“一带一路”产能合作进程,共建绿色“一带一路”。通过绿色投资力度的增加让清洁能源的发展成为实现经济复苏及“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在全球清洁能源新格局形成过程中逐步占据产业链供应链上的有利地位。

    注重规则制定,把握清洁能源全球多边治理下的主动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动员全球资源,应对全球挑战,促进全球发展。国际组织在全球清洁能源治理中扮演了关键的角色,是我国建构清洁能源国际话语权的重要场域。当前,我国在清洁能源领域的技术创新飞速发展,但在全球清洁能源标准化治理中仍处于被动。面对清洁能源产业链上的新型贸易壁垒,我国应利用自身的结构性优势,加强与全球性和区域性标准组织之间的互动合作,在全球碳市场的多边谈判中变被动为主动,推动构建公平合理的全球碳市场。要善于通过多边协调突破发达国家的“绿色规锁”,以多边能源外交缓解困境、团结各方,注重在清洁能源新基建标准、新兴能源技术网络安全准则等方面展开讨论,共同规范智慧能源网络安全与新基建的治理规则。坚持以公平正义为理念引领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推动建构公平合理、包容共享、绿色安全的国际气候和能源治理新秩序,形成清洁能源多边治理下的“中国范式”。

    在百年变局加速演进的动荡变革期,清洁能源革命是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危机的必由之路,也是推动经济绿色复苏的重要引擎。在全球向清洁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主动应对清洁能源产业链上的贸易壁垒,积极参与全球清洁能源多边治理,提升我国技术的国际影响力,以绿色投资驱动能源、技术、消费等全行业价值链重构,从清洁能源大国转变为清洁能源强国。

    2.专家共议应对碳关税:要重视自身发展利益,也要全产业链减碳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来源:新京报 2022.9.2.

    今年入夏以来,北半球多地出现高温热浪事件,让公众近距离感受到气候变暖的影响。实际上,气候问题早已是一个全世界的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已提出碳中和的气候目标。此外,去年欧盟集中开展了一系列气候计划与行动,其中包括碳边境调节机制(也称“碳关税”),这是全球第一个针对产品碳含量而采取的贸易措施,虽然还未落地,但已受到各方广泛关注。

    目前,我国已是欧盟最大的贸易伙伴,在科技、气候等多个领域也都有合作。“碳关税将会影响国际贸易公平性,甚至对全球绿色贸易规则产生阻碍和破坏。”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王文对新京报表示,中国以及以制造业出口为主的发展中国家必须重视欧盟碳关税下隐含的国际绿色经贸问题,重视自身发展权益,提前制定更为有效的应对举措。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进一步称,欧盟碳关税对我们的影响会很大,影响的不光是出口产品的一家企业,而是产品全生命周期中的所有企业,所以产业链必须整体低碳转型。他建议,一方面要建立更加完善透明的碳交易机制,加强沟通;另一方面,企业要通过技术升级、提高碳管理能力等方式尽可能地减碳。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看来,我国部分产业消耗的能源多、排放的温室气体多,同时也有一些产业越来越低碳环保,具有国际竞争力。在开放竞争的国际环境中,中国一些企业的适应力是比较强的,相信以后会做得更好。

    王文:

    发展中国家必须重视碳关税隐含的国际绿色经贸问题

    近期,王文带领团队编著《碳中和与中国未来》一书,其中一章探讨欧盟碳关税带来的绿色挑战与中国应对。

    当前,全球各国还未就碳边境调节机制(碳关税)的具体规则、模式、实现方式等达成一致,并没有建立起全球气候治理框架下符合各国低碳减排利益的公平机制,也没有专门的国际碳关税同盟或协定。欧盟方面表示,启动碳关税的用意是希望欧盟国家针对全球其他未遵守《京都协定书》的国家课征商品进口税。

    “欧盟推出碳关税不利于广大以制造业生产和工业化出口为主的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与欧盟贸易往来频繁的国家。”王文表示。

    首先,欧盟计划推出的碳边境税损害了发达国家和工业化国家之间的碳减排的公平性,在国际贸易和全球产业链中,部分发展中国家处于中下游,从事高污染、高消耗、高排放的工业生产和产品组装等,负担了较高的碳排放量。

    其次,欧盟碳关税颠倒了“隐含碳”问题的责任分担。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隐含碳”问题,例如,中国作为“世界工厂”,制造业发达,生产了大量被其他国家进行消费的产品,从而本土滞留了大量“隐含碳”,属于由发达国家产业链外包形成的碳排放转移。

    “国际社会并没有统一完善的核算机制明确全球碳足迹的来源和去向,欧美发达国家虽然消费了商品,但没有为其碳排放负责,使部分发展中国家面临更严峻的减排压力。”王文进一步称,发展中国家尚未实现工业化,以化石能源为基础的技术系统和能源利用系统所建立的经济发展模式也具有强大的惯性,例如火电厂的寿命周期长达数十年,即便提前退役,也要面临资产搁置和满足稳定用电需求的矛盾。

    欧盟碳关税在正式施行并推广后将带来一场潜在的国际低碳贸易之争,也是气候治理的国际话语权之争。“对此,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必须积极应对并争取自身合理权益。”王文指出。

    首先,碳中和时代的国际绿色贸易并不应该以欧盟碳关税战的形式进行,而应坚持包容、开放、互利、共赢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中国可在此基础上发展并完善环境产品降税清单机制。

    环境产品降税清单多年间一直受到国际间的重点关注,曾对我国的贸易影响很大,不仅带动出口贸易额增长,更对环境方面具有特殊利好。王文称,中国应积极向世界展现如何建立起符合各国共同利益的贸易合作机制,在国际碳中和进程下的新合作阶段中不断完善亚太经合组织环境产品降税清单。

    一是在环保的基础上加强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考虑;二是应不断改善环境产品的生命周期评估问题,进一步加强具备气候效应产品的生命周期评估;三是在环境产品的基础上,环境合作中的低碳减排服务合作也是清单机制中需要重点考虑的内容。

    其次,绿色贸易上的合作与竞争并非国际气候治理的唯一领域,应在气候格局大框架下积极寻求区域气候投资与产业合作,可按多个细化层面开展。

    能源转型合作,以清洁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为主,开展区域清洁能源技术更新与基础设施建设合作;产业转型合作,主要包括推动高耗能产业的耗能提升以及生产技术低碳升级,打造跨国绿色产业链价值链;技术升级合作,广泛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合作攻关;市场体系升级,包括推动地方政府和跨国市场双向发力、建立和完善生态价值评价体系、发展碳市场与碳金融等多个方面。

    最后,应注重在“十四五”期间积极寻求绿色国际合作机遇,为国际气候治理打下基础。王文表示,我国还需要继续开展多项工作,包括努力在全球绿色产业链供应链中占据有利地位,发展新型绿色贸易伙伴关系;不断提升本国绿色产业与项目的融资吸引力,提高开展绿色项目的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企业加强项目的绿色透明度;建立稳定的绿色对外长期合作机制等。

    林伯强:

    应对欧盟碳关税需建立更完善的碳交易机制

    在今年6月最新一版通过的欧盟碳边境调整机制提案修正稿中,除了钢铁、铝、水泥、化肥及电力原有五个行业,还将有机化学品、塑料、氢和氨四个行业加入征收范围。

    “从传统能源排放大户下手,体现了欧盟推进环境政策的决心。”林伯强称,虽然现在欧盟碳关税还没有落地,不知道税率多少、怎么收取,但比较确定的是对我们影响会很大,因为欧盟碳关税主要针对高耗能企业,我国能源消费以高碳化石能源为主,产业体系中高耗能的重化产业占比较高。

    欧盟碳关税的推行势必将会影响相关产品的出口。林伯强同时指出,虽然当前我国出口到欧盟的钢材规模只占出口总规模的约3%,但碳关税可能不只是针对终端产品,而是追溯到产品的上游、追溯到产品全生命周期中所有环节,所以产业链必须整体低碳转型,企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欧盟碳关税是不是新的“贸易壁垒”?林伯强对此表示,过往关税主要是针对某一个国家或者某一个产业的政策,碳关税的道义站位更高,倒逼碳排放限制相对宽松的国家和地区低碳转型,否则就会失去欧盟市场。其他国家、尤其发达国家未来也可能会跟进推出碳关税。

    针对欧盟碳关税的有关内容,林伯强提出了两个应对建议。

    一是建设更完善透明的碳交易机制,全国碳市场已启动一年有余,不过目前国家间碳交易的标准没有统一,需要让对方认可我们的碳排放核算、碳足迹认证。“要证明给对方我没有排放,或者没有排放那么多,同时要说服对方。他们本来可能要收5块钱(关税),证明后只交2块钱可能就够了。这些事情需要政府和企业配合。”林伯强称。

    实际上,加征碳税和使用碳交易机制是各国调节环境问题的两个主要手段。目前全国碳交易市场只纳入了电力行业,林伯强建议,将全国碳市场的覆盖范围扩大至碳边境调节机制所覆盖的部门,用显性碳价来引导行业发展。同时由于有关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具体落地措施仍然处于讨论修改阶段,我们需要和欧盟等方加强谈判沟通,循序渐进推动碳边境调节机制透明化。

    二是企业自身要尽可能地减碳。他表示,这需要一些政策引导,同时企业要通过技术升级、生产相对低碳的产品、积极参加碳交易、提高碳管理能力等方式节能减碳。

    从欧盟碳边境调整机制提案看,要求出口商配合提供相关产品碳排放信息,这是否会涉及企业秘密,关系产业安全?林伯强表示,现在很多细节还没出台,我们需要未雨绸缪,一定要有一套科学清晰的、可说服对方的机制,同时企业实实在在地推行减碳。

    常纪文:

    中国部分企业适应力较强已开始全方位降碳

    在常纪文看来,欧盟碳关税有两个目的。第一个目的是应对气候变化,让与之贸易相关的国家一起走低碳发展的道路;第二个目的,欧盟向碳排放较高的产品征收碳关税,或者收取碳税差额,这会影响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与欧盟贸易密切的国家的产品竞争力,一些产品的出口可能被限制甚至禁止。

    但也应看到,虽然我国有一些产业消耗的能源多,或排放的温室气体比欧盟高,同时也有一些产业(比如光伏面板)越来越低碳环保,具有国际竞争力。“总的来说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要一概而论。”常纪文称,钢铁、水泥、建材等行业还有降碳的空间。

    低碳转型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系统性革命,必将对我国产生影响。常纪文表示,一些产业、产品要很好地做到节能减碳还需要一个过程,不过欧盟在过去多年间已提过很多标准,中国的一些企业展现了较强的适应能力,发展越来越壮大。“在开放竞争的国际环境中,中国一些企业的适应力是比较强的,相信以后会做得更好。”

    在他的走访调研中,有些企业已关注到欧盟碳关税,但还不知道如何应对;也有一些企业已经采取措施,全方位地开始降碳。比如山西安泰集团,所有的工序已经开始节能降碳,旗下公司的微藻养殖固碳项目投产,可将含有二氧化碳的燃煤烟气合理有效捕捉并作为微生物微藻的生长基,从而转化成高附加值和高营养价值的藻粉产品,藻粉在药用、化妆品等领域被广泛应用。

    常纪文还提到,欧盟限制化石能源使用,是因为化石能源会产生二氧化碳,而我国现在大力发展绿电,未来可能有一些产业或企业会搬到绿电的源头地区,或者更多地购买绿电。

    “实际上在过去几年调研中,我们发现有的企业已经搬到青海、内蒙古等绿电较多的地区。从这个角度看,内蒙古、宁夏、青海、西藏、云南、四川等绿电源头地区,可能还会引进一些较好的企业。比如单晶硅生产企业、计算机运算中心等,既是高耗能企业,同时也是高科技的企业,会对产业结构产生正向影响。如果加大绿电用电,产品出口到欧洲受到的冲击就会更小。”

    此外,征收碳税和使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是许多国家调节环境问题的两个主要手段,不过目前我国国内对碳税的争议还比较大,有人认为推行碳交易就不要征碳税。常纪文对此建议,应尽快加强研究、统一管理,尤其要研究中国如何针对欧盟产品出台碳关税的问题。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零碳研究院研究员 程维妙

    3.欧盟加速推进“碳关税”,中国企业如何应对?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来源: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 2022.9.2.

    文|何予平 施蕾 赵燕彬 李儒雅

    为履行《巴黎协定》承诺,在2050年前实现欧盟气候中和的目标,2019年12月,欧盟委员会发布《欧洲绿色协议》(The European Green Deal)这一指导欧洲全社会绿色发展的战略纲领,其中包括欧盟2030年减排目标,即在综合影响评估的基础上,将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减少至少55%。2021年11月通过的《欧洲气候法》(The European Climate Law)也将前述欧盟2030年目标纳入其中。

    2021年7月,欧盟委员会提出了“Fit for 55”一揽子立法改革计划,即一系列互相关联的立法提案集合,包含了对8项现行法规的修订计划和5项新的立法建议,主要涉及气候、能源、交通和税务领域。其中就包含了《建立碳边境调整机制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规定的立法建议》,提出建立欧盟的碳边境调整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CBAM),引入“碳关税”,以应对特定产业的碳泄露1风险。2022年3月15日,在欧盟理事会的经济与金融事务委员会的会议上,欧盟27国的财政部长采纳了欧盟理事会轮值主席国法国的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提案,对此前欧洲委员会的CBAM提案细节做出修订。今年7月,欧洲议会将审议CBAM提案,此后欧委会、欧盟理事会、欧洲议会将进行三方会谈,形成最终文本。

    欧盟是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CBAM一旦落地将对大量对欧出口企业产生直接影响。为此,我们有必要考察CBAM的内容及其对中国出口企业的影响,并进一步考虑相关中国企业的应对之策。

    一、欧盟的碳边境调整机制的核心要点

    CBAM不限制进口商进口各类货物的数量,但要求进口商在向欧盟进口特定种类货物时,应申报货物的碳排放量,并按照欧盟排放交易系统(Emission Trading System,“ETS”) 2项下的碳排放价格,购买相应的CBAM 证书。CBAM提案规定了三年的过渡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进口商需履行报告义务,向成员国的主管机关按季度提交进口货物信息的报告(“CBAM报告”),无需购买CBAM证书;CBAM 证书相关条款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 CBAM规制涉及的范围

    CBAM提案附件一中列出了CBAM所规制的特定货物及对应的温室气体种类。货物涉及水泥、电、化肥、钢铁、铝五个产业领域共30个分类,以及《欧盟海关法》中所规定的运进加工程序(inward processing procedure) 3而产生的前述货物的加工产品。

    欧盟曾于2019年2月出台了一项ETS的补充指令,即《关于确定在2021-2030期间被认定具有碳泄露风险的产业及子产业的委员会授权决定》,明确列举了ETS项下欧盟认定具有碳泄露风险的产业及子产业清单。该决定列举了60余项具有碳泄露风险的产业和子产业,除CBAM提案已包含的产业外,还包括:无烟煤、原油、铁矿石及其他有色金属等矿石开采;糖、油脂、纺织纤维、无纺布及无纺布制品(服装除外)、皮革服饰、纸与纸板、焦炉产品、炼油产品、工业天然气、染料颜料、初级合成橡胶、玻璃、陶瓷家居洁具用品等制造;铅、锌、锡、铜及其他非金属矿产品的生产及盐的提取等。未来前述产业均存在被纳入CBAM覆盖范围的可能。

    根据CBAM提案附件一,所涉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一氧化二氮及全氟化合物,因此CBAM所指的“碳排放”包括以上气体。目前,CBAM仅初步适用于货物从生产至进口到欧盟过程中的直接排放,即生产者直接控制的商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但在过渡期结束,并经进一步评估后,将扩大至间接碳排放,包括货物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电力、供暖和制冷工序所产生的碳排放。

    CBAM提案已明确要求进口商在其按季度向成员国主管部门提交的CBAM报告中,分别说明过渡期内进口商品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碳排放量。

    2.出口企业需要计量并提供的信息

    根据CBAM提案,设立于欧盟境内的进口商为CBAM制度项下的授权申报人,需履行下述申报及报告义务: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按季度向成员国主管部门提交CBAM报告,报告过渡期内进口商品的实际碳排放量(包括直接和间接碳排放量),及在欧盟外第三国已支付的任何碳成本。2026年1月1日起,在每年5月31日之前,向成员国主管部门申报前一年内每种进口货物的总数量,以及对应的碳排放量及CBAM证书数量。授权申报人还可以基于进口产品在原产国已支付的碳成本,在其申报中提出减少提交相应数量的CBAM证书。

    据此,中国对欧盟出口相关企业需要对货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行计量,并向商业伙伴提供相关数据。若中国企业在境内或其他非欧盟国家/地区已支付了任何碳成本,也应收集并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明文件。

    3. 碳排放量的计算与核查

    CBAM提案附件三中规定了简单货物、复杂货物的碳排放量计算公式,其中,简单货物指使用无碳排放的原材料生产出的产品,复杂货物指以简单货物为原材料生产的产品,在计算时需要考虑所消耗原材料的排放量。若无法获得货物直接排放量的实际监测数据,则应采用默认值进行计算。默认值应根据“最佳可用数据”确定,具体的数据来源与计算方法也将由后续出台的实施法案进一步规定。

    特别地,CBAM提案指出,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在地理、自然资源、市场条件、能源结构或工业生产等方面可能存在不同的特征,若适用于这些本地特征的数据可以获取,且能够定义更具针对性的默认值,则可以使用该默认值替代欧盟委员会基于欧盟境内生产设施计算的默认值。若授权申报人可以基于可靠的数据证明,原产国适用的特定默认值低于欧盟认定的默认值,则可以适用该原产国默认值。这一规定原则上给予了出口企业更多可争取的空间,但由于未明确具体的衡量标准,实际操作中很可能取决于成员国主管机关的自由裁量。

    根据CBAM提案,授权申报人所申报的货物总碳排放量需由欧盟成员国认证的核查机构4依据CBAM提案确立的核查原则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

    4.CBAM证书的购买与定价

    CBAM证书的价格与欧盟ETS项下的碳排放配额价格挂钩,为ETS公共拍卖平台收盘价的周平均价格。因此,CBAM证书的价格会随着ETS配额价格浮动,进口商可以在其认为价格合适的时机购入证书备用。CBAM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目前来看,欧盟ETS项下碳价自2021年起呈持续上涨趋势,2022年2月25日碳价为88.14欧元/吨,相比2021年1月1日33.69欧元/吨的价格上涨了多两倍。

    CBAM提案还规定,进口商有权在每年6月30日之前,CBAM证书提交后,要求成员国主管机关按其购买每张证书时的同等价格回购其剩余的CBAM证书,但回购的证书数量不得超过进口商在前一年所购买的CBAM证书总数量的三分之一。

    5.已支付碳成本的抵扣

    CBAM提案规定,出口商在原产国已为货物支付的碳成本可以抵扣相应数量的CBAM证书。碳成本是指在欧盟外第三国以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制度项下的碳税或排放配额形式支付的,基于货物生产过程中排放的该制度所覆盖的温室气体而计算的货币金额。关于碳成本抵扣CBAM证书的具体计算方法、碳成本折算为欧元的汇率、独立第三人开展认证的资质等具体细则,有待后续出台的实施法案进一步明确。

    6.生产商及其生产设施的登记

    欧盟境外的生产商可以向欧盟委员会申请,将其生产货物相关信息登记在欧盟建立的中央数据库中,直接向进口商披露。生产商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设施地址及主要开展的生产活动;所生产货物的碳排放量,要求经核查人员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相关文件及信息记录应在核查后保存4年。生产商的注册有效期为5年,期间可随时要求欧盟委员会注销其登记信息。

    二、中国出口企业的应对

    1.密切关注CBAM立法进展

    法国总统马克龙自2022年1月1日起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其在2021年12月13日宣布欧盟主席国新闻发布会和2022年1月19日欧洲议会的讲话中均提到,为达成欧盟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在其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后,将推进CBAM的建立工作。目前CBAM提案尚处于立法建议阶段,尚未正式出台,并且不排除其内容被进一步调整或修改的可能。根据提案相关条款表述,在欧盟委员会进一步搜集贸易信息、过渡期满后,CBAM的适用范围可能发生变化,如进一步扩大适用至更多产业;针对信息申报、原产国碳成本抵扣、碳排放量计算等内容,还可能制定更具体的实施法案。因此,建议中国对欧出口企业密切关注并持续追踪欧盟CBAM的后续立法进展,以便在制度实施后能够及时应对。

    2.积极引入减排工艺

    随着气候变化加剧,各国的减排政策力度和国际上的减排合作均在不断加强。2021年9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制定能源、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交通、建筑等行业和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节能降碳为导向,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推进工业领域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等意见。2021年12月28日,国务院在《“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中进一步明确,要推动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要求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

    从上述政策可以看出,我国推动绿色升级的重点行业与欧盟CBAM提案目前所覆盖的领域存在较大重合度。目前,我国处在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起步和区域性碳市场试点共存的阶段,全国性市场初期仅涵盖电力行业相关企业,区域性碳市场则将钢铁、水泥、化工等更多行业企业纳入其中。无论是从增强对欧出口业务竞争力,还是从符合国内碳减排要求降低碳排放成本的角度,中国相关行业出口企业均应积极引入先进的绿色减排工艺,推动自身的产业绿色升级。

    3.计量碳排放相关数据,留存相关文件

    欧盟CBAM及我国碳排放配额管理均要求企业妥善记录产品的碳足迹。国家发改委曾于2013年至2015年分3批共制定了钢铁、电解铝、石油天然气、焦化、水泥生产等24个不同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为相关企业核算生产中温室气体排放量提供参考。基于前述指南,我国颁布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系列国家标准,包括《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及发电、电网、纺织服装、煤炭生产等12个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及报告要求》。2021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就《石油和化工行业碳排放核查技术规范》等197项碳达峰相关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在国际上,ISO组织公布的ISO 14064系列温室气体量化和核查标准、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发布的《温室气体议定书 企业核算和报告标准》等国际标准,也对企业温室气体的量化和核查方法提供了指导。

    鉴于CBAM允许以出口商已在原产国实际支付的碳成本抵扣CBAM证书,对于届时已在国内进行了碳排放成本支付的重点排放企业,注意妥善留存碳排放成本支出相关文件及凭证。

    为了应对全球减碳发展趋势,建议出口企业加快建立碳排放管理制度,将企业生产流程各环节碳足迹的计量、数据记录及碳成本支出的文件留存等各环节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构建一套完整的碳排放管理合规体系。

    4. 开展尽职核查与事先约定

    根据CBAM提案,仅有经成员国主管部门授权的申报人才有权将CBAM项下的货物进口至欧盟。因此,相关中国企业开展对欧盟出口贸易活动时,应注意审查合作的进口商是否已取得了相应的授权。对于出口产品在欧盟需要履行的碳排放申报及CBAM证书购买义务相关成本的负担,也需要提前进行约定。

    5. 进行生产商登记

    如前所述,CBAM提案中包含了生产商登记条款。对欧盟出口企业可以申请将企业信息及货物经核查的碳排放量登记在欧盟建立的中央数据库中,届时进口商可以使用该数据直接购买并提交CBAM证书。若出口企业办理了前述生产商登记,将节省进口商的沟通及申报程序,降低其合规成本,可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自身的竞争力。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数据安全法》规定,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批准,境内的组织、个人不得向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提供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数据。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就前述数据出境的具体衡量标准及政府批准程序出台具体规定,建议出口企业关注相关立法进展,在CBAM实施、企业拟向欧盟登记企业信息前,就数据出境的合法性进行充分论证。

    1指碳排放从严格限制排放的地区转移到气候相关法规较为宽松的地区。欧盟认为,碳泄露可能抵消掉欧盟为减少碳排放所做出的努力,甚至导致全球总排放量的增加。

    2世界上第一个国际温室气体排放交易系统,自2005年开始实施。在ETS机制下,欧盟对每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设定了上限,企业需要通过获得免费分配或购买的方式,为其每年排放的温室气体持有欧洲排放配额 (EUA),前述配额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

    3指进口商从非欧盟的第三方国家进口商品,将商品在欧盟境内进行加工。

    4根据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18/2067 of 19 December 2018 on the verification of data and on the accreditation of verifiers pursuant to Directive 2003/87/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及其他欧盟相关法规确定。

    4.持续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2022-09-05 10:01:35 人民日报

    持续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大督查在行动)

    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是稳住经济大盘的内在要求,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各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持续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在复杂严峻的环境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改革成效怎样?群众和企业还有哪些期盼?近日,国务院19个督查组奔赴各地实地督查,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市场主体活力更强

    时间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全面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企业就能“多用时间跑市场,少花工夫办审批”。

    在黑龙江省绥化市,为了让新设立企业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办理提速增效,绥化市把新设立企业项目建设从注册登记、涉建审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设计成14个站点的“地铁运行图”。

    第三督查组了解到,随着“地铁运行图”不断迭代升级,新设立企业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办理由34个环节压减至14个环节,办理时间由157.5个工作日压缩至69个工作日,提交材料由120份缩减至58份,企业办事成本平均减少近60%。

    急企业之所急,解企业之所需。第十三督查组了解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将“政银合作”延伸至金融信贷领域,将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信息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推送给各金融机构,各金融机构结合企业信用状况、需求意向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贷支持。目前,已有3家企业通过“政银合作”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获得银行质押融资2150万元。

    督查组发现,各地在推行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上有待加强。

    “就因为未标注‘网络经营’4个字,我们被罚了10630元。”根据广东省东莞市一家拉面馆老板提供的线索,第十二督查组奔赴东莞市洪梅镇明察暗访。调查发现,当地执法部门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行政处罚容错纠错机制缺失等问题。督查组建议,执法人员应立足实际,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包容审慎执法。

    离开东莞的路上,督查组收到线索人发来的信息,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通知他撤销处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当地政府还表示,将按照规定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助力企业纾困发展。

    数据共享,政策公开

    办事更快更方便

    以往,新生儿父母往往要跑多个部门,递交不同的材料。“现在只需登录‘闽政通’APP,填一张表单,交一套材料,孩子的6项证件就能办齐,还能邮寄到家。”前不久,福建省龙岩市的温女士不出家门就实现了“出生一件事”一次通办。

    第七督查组在福建省了解到,福建省加强跨部门业务信息共享,累计推出4926个“一件事”政务集成服务改革套餐,让群众身边事办得更快更方便。

    第十七督查组在甘肃省发现,甘肃省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户籍户政、社会保险等惠民便民类政务服务事项均可在“甘快办”移动应用平台办理,全省平均“网上可办率”达到94%以上。

    第十四督查组在云南省看到,昆明市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商圈、社区等人流密集场所,设置了24小时自助服务区“e办通”,目前已上线12个部门的186项与企业群众息息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企业群众办事自助办、就近办、跨省通办,24小时全天候政务服务“不打烊”。

    优化政务服务,加强数据共享,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正在惠及广大农村群众。第八督查组在江西省了解到,当地在“赣服通”平台设立“农业农村服务专区”,上线涉及农村群众和涉农企业高频服务事项30项,创新将“农村宅基地审批”接入专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余江区、永丰县等地的联合审批模块目前已受理农户建房申请1000余件。

    优化营商环境,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第五督查组了解到,为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4月30日,江苏省“12345”平台试运行“热线百科”,针对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等民生关切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心提供了2.54万对热点问答、3.08万条政务信息,供企业和群众随时查询使用。

    标准统一,制度完善

    市场秩序公平公正

    打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要加快破除市场隐性壁垒,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我在网上买了一台燃气热水器,但因为不在住建局的备案目录里,燃气公司就不给通气。”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民反映的情况后,第二督查组调查发现,当地住建部门对进入呼和浩特市的燃气器具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变相设置了经营销售门槛。督查组督促立即整改,当地已于9月1日起取消燃气器具备案登记。

    第六督查组在浙江省丽水市发现,丽水市下辖龙泉市在工程招投标中设置异地建筑业企业在当地开设公司的市场准入障碍。督查组督促当地主管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日常监管,逐一排查招标文件中的地方保护条文,消除对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第十五督查组在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发现,日喀则市印发的有关文件要求实施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积分制”政策,引导招标(采购)人按照信用评价积分结果选择代理机构,存在政策出台不规范、政策要求排他性等问题。收到督查反馈意见后,日喀则市立行立改印发补充通知进行澄清和纠正,进一步科学有序规范招标(采购)市场。

    第十八督查组在青海省发现,青海省政府印发的部分文件直接指定国有企业作为有关工程建设项目的责任单位,不利于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收到督查反馈意见后,青海省政府立行立改废止了相关文件,并全面排查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各地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以法治手段保障各类市场主体。

    第一督查组了解到,山西省制定出台了《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同时,还配套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保驾护航。

    督查中,督查组发现有些地区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压实各级干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职责。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本是好意,但有些地方考核指标设置不科学,给基层干部徒增负担。

    第十督查组明察暗访后发现,湖北省武汉市营商环境指标考核存在指标设置不合理、信息共享滞后等问题,基层疲于应对。督查组督促当地,以企业满意为导向,突出重点,及时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体系和方式,采取数据自动抓取等做法,减轻基层数据填报压力,腾出更多精力抓落实、促发展。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5.柬埔寨制衣业发展势头强劲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2022-08-30 09:11:51 人民网-人民日报

    根据柬埔寨海关与消费税总署日前发布的报告,今年前7个月,柬埔寨出口总额达137.8亿美元,其中近50%来自制衣业。报告指出,随着国际市场订单量的增加以及柬埔寨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有效控制,柬制衣业发展势头强劲。柬埔寨政府预计,今年制衣业将延续良好复苏势头,在这一基础上,明年制衣业出口额有望增长8.1%。

    柬埔寨制衣业自1996年兴起,至今已快速发展26年。制衣业是柬埔寨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也是柬埔寨最大的出口行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0%。目前,柬埔寨全国约有1100家制衣厂,为超过80万柬埔寨人提供就业岗位,相当于每20个柬埔寨人中就有1人在制衣厂工作。今年7月,柬埔寨发展委员会宣布了8个全国重大投资项目,其中4个项目为制衣厂,预计创造超过1万个工作岗位。

    柬埔寨制衣厂商会副秘书长江莫尼卡表示,柬政府对制衣行业的乐观预期来自实实在在的数据。“今年上半年,制衣业订单增长一直维持在20%以上,此前因疫情暂时关闭的400多家工厂也基本复工。”

    高疫苗接种率带来的抗疫成效是柬埔寨制衣业强势复苏的基础。柬埔寨是新冠疫苗接种率最高的亚洲国家之一。据统计,柬埔寨目前已接种了4190万剂新冠疫苗,完成疫苗全程接种人数达1440万,占全国总人口的86.3%。柬埔寨皇家科学院经济研究员洪万卡认为,在中国等国的支持下,柬埔寨及时获得了足够的疫苗,尤其是制衣行业,所有员工实现了疫苗全程接种,极大确保了制衣行业的平稳产出。

    稳定的原料供应和便捷的陆上交通也为柬埔寨制衣业复苏提供了重要动力。据了解,柬埔寨制衣业60%的原料来自中国。柬埔寨皇家科学院经济学家基西利沃表示,中国制衣原材料的稳定供应以及中老铁路的开通运营,有利于柬埔寨制衣厂顺利复工复产。

    为促进制衣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柬政府近年来一直致力于加强制衣工人的福利保障。柬埔寨劳动与职业培训部日前宣布,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推行私营企业养老金计划,要求企业和雇员在劳动合同的前5年内,每月分别向国家养老基金账户缴纳工资的2%,5年后每月缴纳工资的2.75%,雇员在60周岁后开始领取养老金。柬埔寨服装工人民主联盟主席艾吞表示,制衣厂是柬埔寨私营企业的主体,养老金计划将在制衣业率先推广,这是柬埔寨在加强制衣工人社会保障方面迈出的一大步。

    分析认为,尽管复苏势头良好,但柬制衣业也面临一些挑战,包括来自邻国的竞争加剧、关税优惠待遇的不确定性等。此外,水电和人工成本的提高也给制衣业发展带来不小的压力。

    信息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6.中国贸促会:全球经贸摩擦继续保持高位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2022-08-31 09:20:40 央视新闻客户端

    在昨天(29日)的发布会上,贸促会新闻发言人孙晓介绍:从最新的全球经贸摩擦指数来看,全球经贸摩擦继续保持高位。

    孙晓说,今年5月,全球经贸摩擦指数为183,处于高位,相比4月上升13个点,相比上年同期上升114个点,表明全球经贸摩擦继续保持高位。从分项措施来看,进出口限制措施指数在各项经贸摩擦措施指数中最高。

    中国贸促会新闻发言人 孙晓:全球经贸摩擦指数保持高位,且总体高于2021年同期水平。美西方国家与俄罗斯博弈明显,并逐步从进出口限制措施向其他限制性措施和进出口关税措施扩散。

    分国家(地区)来看,美国、印度、巴西是引发全球经贸摩擦的主要国家。

    中国贸促会新闻发言人 孙晓:1—5月,经贸摩擦指数均处于高位的国家为美国;有4个月处于高位的国家(地区)为欧盟和巴西;美国是唯一一个一直处于高位且同比也基本处于高位的国家(地区),表明美国是全球经贸摩擦的主要制造者,也是影响全球经贸摩擦形势的主要因素。

    据介绍,全球经贸措施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两个领域:一是涉及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医疗或外科用仪器设备、机械器具及其零件、车辆及其零附件等高技术产品领域;二是涉及乳品、蛋品、谷物等农食产品的生活必需品领域。全球经贸摩擦措施涵盖的产品范围较上年同期大幅扩大,涉及海关编码的所有98个章节。

    信息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7.农业贸易百问|中新自贸协定“升级版”叠加RCEP生效背景下,农业领域有哪些新的内容?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2022-08-30 09:03:31 农业贸易促进

    中国与新西兰建交于1972年。西方发达国家中,新西兰第一个与中国结束“入世”双边谈判,第一个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第一个与中国启动双边自贸区谈判并签署自贸协定。今年是中新建交50周年,50年来中新双边经贸合作不断深化拓展,农产品贸易是其中重要内容。中新自贸协定“升级版”叠加《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背景下,农业领域有哪些新的内容?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又将面临哪些新的机遇?

    一、中新自贸关系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历程?

    《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于2008年10月1日正式生效,协定大幅降低了双边贸易和投资往来的门槛,有效拉动中新农产品贸易快速增长。截至目前,协定降税安排均已完成过渡期并全面实施,中国连续多年成为新西兰第一大农产品贸易伙伴和第一大出口市场(详见农业贸易百问|进口新西兰农产品,自贸协定“拉力”有多大?2020年11月,由中国、新西兰等15个国家参与的RCEP协定正式签署,并于今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RCEP生效时间尚短,且相较于中新双边农产品关税减让并无更大优势,但其整合了中国与新西兰、澳大利亚、韩国和东盟等之间双边自贸协定的原产地规则,更加便于企业掌握和利用。2022年4月7日,《中新自贸协定升级议定书》正式生效,为进一步深化两国贸易投资往来和实现互惠互利提供有力支撑,也标志着双边经贸关系正式迈入“RCEP+”时代。

    二、“升级版”是在RCEP基础上的提质增效

    中新自贸协定“升级版”在农产品货物贸易开放上并无突破,但在投资和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电子商务等领域不断升级,进一步推动了双边关系的制度性开放。

    (一)货物贸易方面,农产品无新增减让安排。中新自贸协定项下,中国和新西兰货物贸易已实现高水平自由化,分别达到97.2%和100%的零关税水平。因此,“升级版”项下双方均无农产品新增减让。此外,中方将新增对自新方进口的木材和纸制品涉及12个税目在10年内逐步取消关税,相关降税承诺完全执行到位后,新西兰对华出口的99%的木材和纸制品(约20亿美元)将享受零关税待遇。

    (二)投资方面,新方大幅放宽审查门槛。目前,中国是新西兰第二大投资国。“升级版”项下,新方给予中方投资者与CPTPP成员同等的审查门槛待遇,对2亿新元(约1.2亿美元)以下的中国非政府投资免于审查。中方在新进行农业投资将更加自由便利。

    (三)贸易便利化方面,条款更加利于边境后规则合作。关于原产地规则,“升级版”进一步完善了直接运输条款,引入经核准出口商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增加了原产地证书补发、免于提交原产地文件、联网核查系统等条款;关于海关程序,要求对易腐货物尽可能6小时内放行;关于电子商务,将纳入电子认证和数字证书、网络消费者保护、网络数据保护、无纸化贸易等内容。

    (四)服务贸易方面,双方市场将进一步开放。中方新增22个服务领域的市场准入,进一步开放航空、建筑、海运、金融等服务领域。新方提高法律服务、工程服务等领域开放水平,新增对管理咨询及与其相关的所有服务全部开放的承诺。

    三、中新农产品贸易发展面临的新机遇

    中新自贸协定签署以来,双边农产品贸易快速增长。中国已连续10年稳居新西兰第一大农产品贸易伙伴,新西兰也跃居中国第六大农产品贸易伙伴。“升级版”叠加RCEP生效实施,将大幅提升双边贸易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水平,为农产品贸易发展创造新的机遇。“升级版”纳入的电子商务领域高水平规则,将促进两国企业共同开拓跨境电商市场、发展双边数字贸易。另外,新西兰农业服务贸易以本土优势产业为着力点,致力于形成高度专业化的农业技术解决方案,“升级版”服务贸易领域的进一步开放将推动中方国内农业服务贸易形式不断创新、内涵不断丰富,开辟双边经贸合作新空间。

    数据来源: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和中国海关

    信息来源:农业贸易促进

    8.北京培训涉外律师1万余人次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2022-09-08 10:39:54 北京日报

    北京市司法局近日通报了北京律师涉外法律服务情况。近年来,通过“扬帆计划”、境外培训交流等一百余期(次)形式多样、内容全面的涉外法律实务培训,培训涉外律师1万余人次,建立了一支通晓国际规则、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多人入选司法部、全国律协、北京律协涉外律师人才库。

    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韩映辉介绍说,随着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快速发展,北京律师的涉外法律服务领域也日益拓宽。目前,北京律师涉外业务领域覆盖了国际贸易、跨境投资、资本市场、能源与基础设施、知识产权、金融税务、信息安全、争议解决等数十个领域,不仅为中国政府和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也为引进外国企业和资本、维护外国企业和公民在华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北京律师在反倾销、反补贴、WTO争端解决、国际仲裁、国际投资争端解决、双边多边立法谈判等重大涉外法律服务领域中,代表了中国涉外法律服务的最高水平。北京律师还紧跟经济和社会发展潮流,在数据合规、网络安全、区块链、ESG、元宇宙等新兴业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于国家数字经济和双碳目标。在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项目和事件提供法律服务方面,北京律师参与了众多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涉外重大工程和项目,积极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有关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流与合作。

    信息来源:北京日报

    9.塔面粉进口增加,小麦进口减少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来源:驻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2022.9.2.

    塔吉克斯坦亚洲快讯通讯社8月29日杜尚别报道,据塔统计署数据显示,今年1—5月塔面粉进口量约2.8万吨,较去年同期上涨10%,进口额超过1020万美元;小麦进口量46.3万吨,较去年同期减少10.8%,进口额约1.552亿美元;同时,面粉和小麦进口分别占塔总进口的0.4%和5.6%;塔一级面粉零售价格上涨20.8%。

    塔面粉年需求量约为100万吨。据塔政府主要宏观经济指标预测,近三年塔计划将小麦进口量增加21.4%,小麦产量提高12%。

    据塔农业部数据,2021年塔粮食产量为157.7万吨,其中小麦86.4万吨。塔计划今年生产粮食159.4万吨,其中小麦91.7万吨。

    据塔反垄断局称,塔约98%的进口面粉和小麦来自哈萨克斯坦。

    10.英国企业对中国市场持乐观态度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来源:驻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2022.8.23.

    8月15日,中国英国商会董事总经理史蒂文·林奇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书面采访时表示,英国企业普遍对中国市场持乐观态度,巩固中英关系的重要性不容低估。

    林奇说,中国已成为英国第三大贸易伙伴,2021年双边货物贸易额突破1000亿美元,英国对华出口额近年来显著增长,“这证明中英贸易和投资关系是互利共赢的”。

    英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成为英国最大进口商品来源国,中国同时是英国第六大出口商品目的地。

    针对近日英国某行业组织负责人声称“英国公司正大规模切断与中国的经济联系”,林奇说:“目前,我们没有来自会员的数据来支持这一言论。”中国英国商会是英国商会设在中国的海外机构,会员包括了英国主要大型国际企业。

    林奇说,该行业组织负责人的观点片面突出中英关系面临的挑战,但中英关系远比这丰富得多,双方有许多共同感兴趣的领域,也有很多增进关系和拓展合作的机会。

    林奇表示,中国英国商会的企业情绪调查结果清楚表明,尽管存在一些担忧,英国企业仍普遍对中国市场持乐观态度。他说:“大多数英国大型企业表示,中国仍然是他们的优先市场。”

    11.卡塔尔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液化天然气出口国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来源:驻卡塔尔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2022.8.30.

    据《海湾时报》援引科威特资产管理和金融服务公司研究报道,卡塔尔在完成相关设备的季节性维护后,于2022年4月份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液化天然气出口国,出口量创5年来新高。相较于去年同期出口58亿美元,今年4月大幅增长至119亿美元。2021年,卡塔尔占全球液化天然气出口份额的21%,最大的出口目的国是中国,其次是印度和日本。

    2021年,欧盟液化天然气24%来源于卡塔尔,20%来源于俄罗斯,26%来源于美国。自2021年4月以来,俄罗斯对欧盟天然气供应较以往减少了约60%。为应对美国和欧盟制裁,俄有可能进一步减少对欧盟的天然气供应。在欧盟各国争相寻找新的液化天然气供应的情况下,卡塔尔变得尤为重要。

    天然气价格上涨有益于海湾国家,特别是对于全球领先的液化天然气出口国卡塔尔。卡塔尔于近期宣布了北部气田扩能一期项目的国际合作伙伴,并已启动相关扩建工作。到2025年一期项目投产后,卡液化天然气产量将从目前的7700万吨,提升43%至1.1亿吨。2027年二期项目投产后,产量将进一步提升至1.26亿吨。

    12.埃及放宽部分进口限制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来源:驻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2022.9.5.

    《金字塔报》网站8月30日消息,埃及财政部长马伊特表示,鉴于国际经济危机造成的持续影响,经埃央行、交通部、贸工部、航运商会和航运代理商协调后,埃政府已批准一揽子特殊措施,今后几天内即生效。届时滞留海关但已完成清关手续的货物将准予放行、因未取得信用证而无法完成海关手续的投资者和进口商免于缴纳罚款、食品类货物和其他货物准予在海关停留时间从一个月分别延长至四个月和六个月。

    另据8月31日埃及《企业报》消息,进口商对该政策期待已久。由于外汇短缺、实施信用证政策等原因,埃及进口商取得原材料、成品均面临诸多困难,一些工厂完全或基本停产。实际操作中,进口商支付各类清关费用获得运单后,需向银行提交“表格4”(Form 4)用于取得信用证,但获取信用证耗时很长。新政策施行后,银行将为进口商出具临时说明,证明正在处理表格4,则海关据此予以清关并直接与银行协调,日后接受信用证。《企业报》认为,在有效解决外汇短缺问题之前,预计新措施将仅适用于滞留在海关的货物。业界人士认为,此举是迈向正确方向的一步,但不足以解决进口危机。

    13.柬埔寨政府将推出新财政方案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来源:驻柬埔寨王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2022.8.8.

    在通货膨胀飙升下,柬埔寨政府准备推出新财政方案,以减轻民众的经济负担。

    财经部国务秘书棉苏西山披露,政府正在密切关注国内通货膨胀形势,在必要时将会采取措施,以减低物价上涨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他表示,通货膨胀将削弱民众购买力,进而影响国内消费和经济活动。他指出,政府将考虑通过降低部分商品进口税和豁免增值税方式,以缓和物价上涨冲击。

    与此同时,他指出,三年来政府拨出将近30亿美元财政预算,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社会的冲击。其中,2020年预算为8.24亿美元,2021年为12.91亿美元,而2022年则为8亿美元。他强调,政府有财政能力承担上述开支预算,包括应对新冠肺炎和可能推出的应对通货膨胀冲击的开支。

    根据财经部报告,卫生领域来自友好国家和发展伙伴提供的无偿和优惠贷款援助,从2019年的8158万美元,激增至2020年的5.95亿美元,而2021年则为2500万美元。在国际油价飙升和粮价上涨带动下,柬埔寨今年上半年平均通货膨胀率上升至6.5%,柬埔寨国家银行预测,下半年通货膨胀率将回落至3.2%。

    去年上半年平均通货膨胀率只有2.5%,去年下半年则为3.4%。其中,今年上半年与燃油有关的一揽子商品和服务价格飙升18.2%,而去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则分别为5.5%和12%。而一揽子食品价格也上升了5.5%,去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则分别为2.8%和2.7%。通货膨胀率飙升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俄罗斯和乌克兰战争,导致国际原油价格猛涨,并造成国际粮食供应受到干扰。

    14.英国将制定人工智能监管框架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2022-09-01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目前,英国正在为建立其未来的人工智能监管模式进行一系列基础工作。与欧盟非常相似的是,英国也建议采取基于风险的方法。然而,与欧盟不同的是,它将执行工作委托给了一个监管机构小组。

    英国政府于不久前提交了新的《数据保护和数字信息法案》,并同时提出了“用于人工智能监管的支持创新方法”。

    这是继2021年9月提出《国家人工智能战略(National AI Strategy)》之后再提出的一项旨在确保英国成为全球人工智能超级大国的10年计划。自2014年以来,该国对人工智能的投资已超过23亿英镑(27亿欧元)。

    英国的监管方法侧重于高风险应用程序,将人工智能相关的低风险先放在一边,这样一来创新就不会受到阻碍,行业也不会被“繁文缛节”所束缚。

    该监管框架的设计基于一系列跨部门原则,并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关于人工智能的原则——设计安全可靠、透明且可解释、公平且可竞争的基础上建立。

    监管机构

    与欧盟将《人工智能法案》的执行工作交给每个成员国的国家监管机构的做法不同,英国计划将责任分派给一系列相关的监管机构。

    英国通信监管机构英国通信管理局(Ofcom)、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MA)、信息专员办公室(ICO)、金融行为管理局(FCA)和医疗保健产品监督管理局(MHRA)都在名单上。其中一些机构的权力和职权范围可能进行了更新。

    英国在其发布的政策声明中警告称,英国方法中规定的原则“为监管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但不一定会转化为强制性义务”,并鼓励这些机构“首先考虑尝试较容易的选项”。

    至于经常会遇到挑战的人工智能技术的定义本身,英国政府拒绝给出一个普遍适用的定义,而是选择关注监管机构可以借鉴的人工智能的核心特征和能力。

    这些机构预计将在加强合作的同时,在确定、评估和优先处理原则将设法解决的风险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英国艾伦.图灵研究所(Alan Turing Institute)发布的一份独立报告证实了监管机构之间需要加强合作,以应对人工智能的挑战。该报告强调,人工智能技术的规模和复杂性现已扩展到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所有领域,监管机构已经面临的障碍的共同性质要求各方采取联合的战略。

    全球问题

    英国数字、文化、媒体和体育事务大臣纳丁.多里斯(Nadine Dorries)在政策声明中写道,“蓬勃发展的人工智能生态系统”可以成为国际竞争优势的源泉,英国“将继续在国际上倡导”这种有利于创新的方法,并强调了人工智能的挑战和机遇都是全球性问题。

    英国政府已经认识到“数字生态系统固有的跨境性质”,并强调需要“与合作伙伴进行密切的合作”以避免分裂全球市场,还应“确保互相配合并在国际上促进人工智能的负责任发展”。

    多里斯继续写到,英国将在全球人工智能伙伴关系(GPAI)、OECD或标准化机构等全球组织中保持“积极参与者”的姿态。她在最后的总结中表示,该国将致力于在欧洲理事会正在进行的谈判中保持“务实的、有利于创新的态度”。

    最后,人工智能生态系统的利益相关者被邀请在2022年9月底之前分享他们对这一监管方法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为即将发布的关于实施这一战略的白皮书提供信息。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15.巴西国会众议院批准本国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2022-09-01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2022年8月29日,巴西国会众议院批准了《第274/22号法案》的草案。这部法案规定巴西可以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并将会提交至参议院进行审议。

    巴西寻求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简化人们在国外提交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申请的流程并降低相关的成本,从而使在其他国家寻求保护的巴西人以及希望在巴西进行投资的外国人都能从中受益。

    根据这份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负责管理的协议,巴西申请人只需要提交一份国际申请便可以在包括美国、日本等的94个成员中为自己的工业品外观设计提供保护了。

    翻译:刘鹏 校对:罗先群

    16.中国船舶出口承压前行

    来源:2022.8.31.《国际商报》贸易投资版

    记者 刘叶琳

    今年以来,中国船舶工业保持了较好发展势头,造船三大指标占国际市场份额继续领先,船舶出口额实现微增。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船舶分会行业主管李雅君预计,今年全年中国船舶出口额与去年相比仍将有所增长,有望达到265亿美元左右。

    出口市场更多元

    数据显示,今年1-7月,中国船舶出口额为144亿美元,同比增长5.8%。在出口船型方面,今年以来,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仍位居中国船舶出口前三名。数据显示,2022年1-7月,在中国船舶出口总额中,散货船占比24.2%,油船占比16.3%,集装箱船占比15.7%,浮动或潜水时钻探或生产平台占比14.7%,机动多用途船占比5.7%,灯船、消防船、起重船等不以航行为主的船舶占比4.2%,载重量在2万吨及以下的机动滚装船占比3.7%。

    目前,亚洲仍是中国最大的船舶出口市场。数据显示,2022年1-7月,中国对亚洲船舶出口额为74亿美元,同比增长6.8%,占比51.4%;中国对欧洲市场的船舶出口额为25亿美元,同比下降9.2%,占比17.5%;中国对非洲市场的船舶出口额为20.7亿美元,同比增长35.6%,占比14.4%。“今年以来,随着‘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不断加强,尤其是中非经贸合作的不断拓展和深化,中国船企不断开拓国外新市场,中国船舶出口市场呈现多元化的特点。另外,中国对非洲的船舶贸易也实现了较快的增长。”李雅君表示。

    出口仍面临挑战

    今年以来,中国船舶出口额在实现小幅增长的同时仍面临着诸多挑战。对此,李雅君对中国船舶行业的发展提出了多种建议:针对船舶制造业外向度高的特点,李雅君认为中国船舶企业应高度重视国际形势变化,未雨绸缪。“目前,中国超过90%的新船订单为外贸订单,船舶制造业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复杂严峻,不确定因素增多,严重困扰着船企的经营活动。因此,建议船企高度重视国际形势变化,做好应对汇率、原材料、供应链等因素变化的预案。”李雅君表示。

    中国船企要加强对出口市场与客户的维护,全力保障订单和客户稳定。两年多的疫情冲击和今年以来俄乌战争的爆发对中国船舶出口的市场结构、客户结构、船型结构,以及船价等都产生了影响。李雅君建议,中国船企应敏锐关注客户需求及其他内外部变化,视情及时调整市场布局和应对策略。

    同时,中国船舶企业要充分防范履约风险,确保手持订单按期交付。“当前,中国多数船企手持新船订单充足,造船任务饱满。在此情况下,企业应防范可能影响正常履约情况的发生,保证材料和设备等按时到货,保障物流通畅,并备有应急预案,确保如期交船。”李雅君表示。

    在“双碳”政策的指引下,中国船舶企业应抓住发展“绿色船舶”技术带来的新机遇。“近年来,绿色动力船舶订单呈现爆发式增长,并包括了集装箱船、油船、散货船等船型。因此,建议中国船企加快绿色船舶技术的研发和创新,不失时机地抓住绿色船舶发展新机遇,提升智能制造能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李雅君表示。

    此外,中国船舶行业还应练好内功,不断提升自身竞争能力。“继续加强全行业领军人才和高端设计研发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提高,加大核心设备的攻关力度,系统梳理船舶工业领域的‘卡脖子’技术装备,配套稳定的支持资金、资源;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示范工程,健全产业基础支撑体系,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李雅君表示。

    17.全年电机出口有望实现增长

    来源:2022.9.1.《国际商报》贸易投资版

    记者刘叶琳报道 受多种因素影响,今年以来,中国电机产品出口额增速放缓。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电工产品分会秘书长张森预计,在国家多项扶持政策的指引下,下半年中国电机产品出口额增速将略高于上半年,全年中国电机产品出口额将同比增长10%~12%左右。

    中国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1~7月,中国电机产品出口额约129.4亿美元,同比增长11.4%。“2022年1-7月,美国、德国、日本、意大利、韩国、越南、印度、墨西哥、印度尼西亚、泰国是中国电机类产品出口的前十大目的地,共占中国电机类产品出口总额46.3%。”张森表示。

    “今年以来,中国中小型电机出口额保持较快增长,微电机出口额有所下降。”张森表示。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中国中小型电机产品出口额68.0亿美元,同比增长18.3%;中国大电机出口额6.7亿美元,同比增长12.2%;发电机组出口额稳步增长,出口额33.7亿美元,同比增长4.6%;微电机出口额同比增长0.2%至20.5亿美元。

    当前,电机外贸企业与其他外贸企业一样面临着多重挑战,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了多项举措,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在出口退税方面,2022年4月,为助力外贸企业缓解困难、促进进出口平稳发展,十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大助企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退税办理便利程度,进一步优化出口企业营商环境。

    在产业政策方面,2022年6月,工信部等六部门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提出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行动。鼓励电机生产企业开展性能优化、铁芯高效化、机壳轻量化等系统化创新设计,优化电机控制算法与控制性能,加快高性能电磁线、稀土永磁、高磁感低损耗冷轧硅钢片等关键材料创新升级。推行电机节能认证,推进电机高效再制造。推动使用企业开展设备能效水平和运行维护情况评估,科学细分负载特性及不同工况,加快电机更新升级。

    张森认为,近年来,电机行业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为工业电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广阔的发展前景。受到政策的推动影响,电机制造行业将向着高效绿色的方向转变。

    18.专访《中国出口之谜:解码“全球价值链”》作者邢予青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2022-08-23 09:57:49 澎湃新闻

    2022年上半年我国经济数据显示:上半年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为19.8万亿元,同比增长9.4%,其中出口增长13.2%,进口增长4.8%。出口作为中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逆势增长,弥足珍贵,中国外贸在世界上的地位日益举足轻重。

    中国为什么只用30年左右的时间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中国出口为什么在全球地缘冲突和新冠疫情冲击下依旧强劲增长?在知名学者,日本国立政策研究大学院大学经济学教授邢予青看来,全球价值链可说是回答上述问题的密钥。

    近日,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的《中国出口之谜:解码“全球价值链”》新书面市。本书作者邢予青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数学系,获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经济学博士学位。有着三十多年的国际知名机构的学习、工作和研究经验,对全球经济、国际贸易有着深入的观察和跟踪,对中国经济从何处来、到何处去都有精到的分析和倾心的见解。

    按照古典比较优势理论,中国应该出口劳动密集型或低技术产品,为何中国却向发达国家出口大量的高科技产品?中国没有一个国际知名运动鞋品牌,为什么却是世界第一大运动鞋出口国?为什么生产力相对较低、规模较小的中国企业,可以将产品出口到美国、日本等世界上竞争最为激烈的市场?

    与传统“比较优势”理论不同,本书第一次以全球价值链为框架,从中国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中扮演的角色出发,揭示了跨国公司的技术、品牌和市场营销网络对中国出口奇迹形成的决定性作用,阐述了全球价值链如何推动中国出口快速增长的机制。这是一种新的方法,不同于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赫克歇尔-奥林模型,或者保罗·克鲁格曼教授提出的基于规模经济的新贸易理论。全球价值链分析方法,为围绕这一奇迹的诸多谜团提供了合理的解释:对于正在进行的中美贸易摩擦,全球价值链的分析方法提供了研究特朗普关税对中国出口影响的新视角。

    本书的另一大与时俱进的特色,是从高科技产品生产和加工出口的具体价值链分析入手,揭示了中国出口与全球价值链之间的内在联系、中国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上主要从事的任务,以及全球价值链推动中国出口快速增长的机制。基于大量案例和实证结果的分析表明,中国企业深度参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主导的全球价值链,是中国制造/组装产品在全球市场上取得巨大成功的重要因素。

    此外,作者认为中国政府实施的促进出口和外国直接投资流入的政策,为中国企业成功参与全球价值链做出了重大贡献。这些政策营造了一个支持性环境,不仅鼓励跨国公司将中国企业纳入其价值链,而且为中国企业作为指定供应商或装配商参与全球价值链打开了机会之窗。加工贸易、外国直接投资和加入世贸组织,是促使中国转变为全球制造业价值链中心的三个最重要的政策举措。中国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的深度,也受益于中国政府提高物流效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及积极发展交通和电信基础设施的政策。外国直接投资政策、加工贸易制度和加入WTO,是支撑中国转变为全球制造业价值链中心的决定性政策因素。

    在邢予青看来,过去几十年,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制造业价值链的主要中心。从全球价值链的角度进行考察,中国的贸易格局及其出口奇迹的根源,会显示得更加明显和清晰。与日本和“亚洲四小龙”代表的东亚奇迹相比,中国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的范围和规模都是空前的,这构成了过去40年中国发展模式的显著特征。

    但是,中美贸易摩擦、当前地缘政治博弈,以及新冠疫情在全球的泛滥,正在威胁着以中国为中心的全球价值链的稳定运作。书中最后,作者剖析了中国面临未来全球价值链重构的应对之策,并擘画了中国企业的未来成长之路。

    世界贸易组织副总干事,商务部原副部长张向晨针对该书的面世表示:“邢予青博士认为,中国深度参与全球价值链,是中国成为世界最大出口国家的决定性因素。这个结论与现实非常一致,也为其他追求工业化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新思路。他的分析也促进了对跨境服务在全球价值链中角色的理解。”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长讲座教授郑永年也认为:今天,中国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需要回答经济“向何处去”的问题。“这本书告诉我们,中国经济是在开放和外循环中成长起来的,也必须通过继续的开放和外循环来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2022年是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建店90周年。在书店近百年的出版历史上,从当年王亚南、郭大力译介的《资本论》、薛暮桥的《政治经济学》、许涤新的《现代中国经济教程》,再到厉以宁、吴敬琏、梁小民、樊纲、张维迎、郭树清等当代著名经济学家的专著,三联财经板块的图书从1930年代绵延至今,经久不绝。《中国出口之谜:解码“全球价值链”》一书可说是新时代守正出新的一个重点出版物,也是一本普及版的接地气的大众学术读物。日前,身在日本的邢予青,接受了澎湃新闻记者的邮件专访。

    “中国依然是出口衬衫最多的国家”

    澎湃新闻:谈到中国出口,似乎不久前还有一个说法,“8亿件衬衫换一架波音飞机”。你怎么看待这句话的历史语境?

    邢予青:我也听说过这种说法。从字面上解读,这句话是对中美两国在国际分工中的一种形象描述,那就是中国向美国出口低增加值的劳动密集型的产品,然后换取高增加值的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衬衫换飞机”反映的是1990年代中国的主要贸易形式,当时中国的出口主要以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例如服装曾占中国出口的16%。

    澎湃新闻:近几年来,上句中的“8亿件”衬衫的生产基地或许已经转移到了劳动力成本更低廉的越南或者印尼,而中国也逐渐有能力生产自己的大飞机。你又怎么看这句话的现实流变?

    邢予青:低增加值产品的生产和组装从中国转移到越南,老挝,柬埔寨,孟加拉,印度等国家的现象一直存在,因为这些国家的工资比中国低,更适合生产衬衫,鞋,玩具这类劳动密集型产品。

    在改革开放的政策支持下,中国的企业深入地融入了全球价值链。尽管过去30多年的发展,中国已经成为了全球各类制造产品的价值链中心。尽管服装出口占中国出口总体比例有了大幅下降,例如2018年服装占全部出口的6.3%,但是总量一直处于增长趋势,2018中国出口的服装占世界服装总出口的32%。劳动密集型产品供应链“脱中国化”的过程,还没有改变中国依然是出口衬衫最多的国家这一事实。

    中国已经可以制造大飞机了,这是一个可喜的进步。有望打破波音和空中客车两家公司在全球大飞机市场的双头垄断。但是,快速扩张的中国航空业,依然需要从这两家公司进口飞机的。其实,美国航空公司也大量使用空中客车;欧洲航空公司也拥有许多波音飞机。我认为,中国航空公司未来还是会继续购买外国飞机的。

    从出口产品的结构来看,“衬衫”之类的产品比例已经大幅下降,已经不是中国目前出口的主要产品。目前中国出口产品中包含了许多高增加值产品,例如汽车、电脑、手机、无人驾驶飞机等等。高科技产品已经占到中国出口的30%左右。

    澎湃新闻:《中国出口之谜》观察分析中国出口的理论框架,“走出”了古典的比较优势理论、汇率制度以及贸易自由化框架。书中还指出21世纪的国际贸易,已经从商品贸易发展为任务贸易,由此你提出从全球价值链的角度进行考察,中国贸易格局及其出口奇迹的根源,就会显示得更加明晰。这段表述中,认识和表示中国出口的体系有“新”也有“旧”,我想知道你怎么看待这两者的关系?

    邢予青:与日本和亚洲四小龙代表的东亚经济奇迹不同,以出口为主要发动机的中国经济奇迹,是通过中国企业积极加入全球价值链形成的。全球价值链推动了中国的快速工业化,催生了中国出口奇迹,这就是“新”的地方。许多经济学家都在探讨是否存在“中国模式”,我认为全面深入融入全球价值链,就是“中国模式”的特征,这一模式不以中国特色为基础,是其他发展中国家可以借鉴和学习的。

    日本和韩国的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时,是以自己的技术和品牌为竞争力的。中国企业进入世界市场,是依托外国的跨国公司主导的全球价值链实现的。透过“Made/Assembled in China”风靡世界的现象看本质,我们会发现,全球价值链主导企业的品牌,技术和销售网络,是中国制造/组装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这就是中国贸易“新”的地方,与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描述的“布匹换葡萄酒”的贸易,有着本质的区别。这是我在书中强调的一个主要论点。

    比较优势理论,或者人民币被低估的论点,本质上是低成本或者廉价这种“旧”因素的决定论。“旧”因素在促进中国企业加入全球价值链是有促进作用的。例如,外国企业在中国的直接投资,是主导企业把价值链延伸到海外的一种方式,人民币贬值给外国投资者带来的财富效应,自然刺激了他们在中国投资的欲望。丰富的廉价劳动力,增加了中国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上从事低技术、低增加值任务的竞争力和规模效应。

    澎湃新闻:全书第二章谈1980-2018(或至今)中国的出口情况,能否以十年划线,谈谈每十年间的演进与变化?特别的,你如何看待当年的中国“入世”前后对于中国出口的影响?

    邢予青:1990年之前,农产品和资源产品占中国出口的比例大约为26.8%,服装和纺织品的比例约为27.2%。劳动密集产品和资源产品占中国出口产品的一半以上。2000年,农产品和资源产品的比重下降到12%,制造品比重大幅上升。在中国加入WTO后,以电子通信产品为代表的制造品比重大幅上升,以服装和纺织品为代表的低增加值产品的比例不断下降。2007年中国高科技产品出口量达到3426亿美元,不仅超过了日本和美国,也超过了欧盟27国之和。2017年中国高科技产品出口达到6542亿美元,约为全部出口的30%。

    我在书里谈到,中国企业得以大规模的融入全球价值链,得益于中国政府打造的支持性政策环境。加入WTO就是这种支持性政策环境的一个重要维度。WTO成员的身份,保证了中国制造/组装的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时可以享受最惠国待遇,不会受到额外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排斥。如果不加入WTO,中国就不可能成为“世界工厂”,以中国为中心的全球制造业价值链,就不会出现。也不存在许多制造品,例如原料药,医用保护用品,电脑,手机,纺织品,服装等供应链集中在中国的现象。

    “全球化还会继续”

    澎湃新闻:2018年对于中国出口是一个转折点,那一年中美贸易摩擦开始,并延续至今。你在导言中提出以目前的贸易统计来考察中美贸易平衡,不仅夸大了中国的出口量,也低估了美国的实际出口,导致中美双边的贸易现实图景被大大的扭曲。我认为这一观点的提出对于开解目前中美贸易摩擦的棋局有积极意义。

    邢予青:中美贸易摩擦的根源之一,是中美之间的巨额贸易不平衡。根据美国的统计,2018年美国对华贸易赤字大约为4200亿美元,是美国当年全部商品贸易赤字的一半。但是,这一数据是基于过时的贸易统计得出的结果。美国政府对与中国的巨额贸易逆差不满,源于对贸易逆差的传统认知,就是贸易逆差代表着美国的收入流入了中国。可如今全球价值链已经主导了国际贸易的方式,贸易流和收入流是不匹配的,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差距。贸易统计显示的美国贸易逆差,并不代表有相应的收入从美国流入中国。

    例如,根据我的研究,中国每出口一部iPhone X到美国,给美国带来了332.75美元的逆差,但实际上只有104美元流入了中国。因为苹果公司是直接把零部件费用支付给它的供应商的。美国消费者为iPhone X包含的非中国企业制造的零部件支付的费用,根本没有进入中国。另一方面,苹果、耐克、AMD高通这些公司从中国市场获得了巨额的收入,因为它们的产品都不是从美国进入中国市场的,这些公司从中国市场上获得的上百亿美元的收入,都没有被算作美国对中国的出口。

    如果我有机会和美国方面讨论中美贸易争端的话,我会对他们提出下列建议:(1)在中美贸易摩擦开始以后,中国已经4次降低关税了,美国应该认识到中国政府开放市场所做的努力;(2)中美第一阶段贸易协议,为美国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超过所有国家的优惠条件,并且强调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拜登政府不应该因为国内政治分歧,而忽视它对美国的好处和稳定双边经济关系的作用;(3)目前的贸易统计不仅夸大了中国对美国的出口,也低估了美国对中国的出口。Made in USA已经不是美国对中国出口的唯一方式了,Made in China, Made inWorld,都是美国对中国出口的方式,中美学者有必要一起研究如何计算以价值链为基础的双边贸易平衡;(3)如果保护美国工人的就业是重要的,拜登政府应该和美国的跨国公司谈谈,说服这些企业以社会责任感而不是利润最大化为中心,在美国投资开工厂。

    澎湃新闻:在书中看到你以iPhone机背的那行说明“Designed by Apple inCalifornia, Assembled in China”为例,我觉得这行说明就是当下商品贸易转为任务贸易的一个注脚。你这本书的立论抓手也是中国何以成为世界第一高科技产品出口国,那么结合当下情形,你认为中国要想保住世界第一高科技产品出口国的地位,还有哪些工作要做?

    邢予青:我的研究的一个重要的结果,就是证明这个“世界第一高科技出口大国”的头衔,是过时的贸易统计带来的假象,并不反映中国真正的科技实力和水平。美国在2017年高科出口只有1570亿美元,不到中国的四分之一;2018年美国在高科技产品贸易上,对中国有1300亿美元的赤字。但是,美国可以在技术上卡中国的脖子。

    我在书中提出了沿价值链线性和非线性技术进步的两种路径。中国企业包括华为,利用外国技术平台和模块,实现了非线性技术进步,并成为了价值链的主导企业。例如,联想已经成为了世界最大的个人电脑制造商,小米也成为了世界五大手机品牌之一。这都是借助外国现有技术的非线性进步的结果。中国企业要分析了自己在本行业全球价值链的角色,承担的任务。在本行业的更高级的技术进行投入并获得突破,沿着价值链实现技术上的线性升级,是未来应该做的事。

    澎湃新闻:十几年前,赫尔曼·西蒙提出了“隐形冠军”的概念,他指出德国有60%-70%的出口是由中小企业贡献的。同为观照,你在日本工作生活多年,日本也有很多在行业领域领先的中小企业,所谓“百年老店”。我很想知道,在当前的国际形势下,如何开掘中国出口新的增长点,中国中小企业是否也能构筑自己的“隐形冠军”矩阵,你有何建言?

    邢予青:从2009年开始,中国就成为了世界出口第一大国,当年向世界出口了1.56万亿美元的产品;去年中国出口达到3.5万亿美元,比美国多1万亿美元。在这种状况下,找出口增长点太难了,这是大数定律决定的。我们的经济学家和政府官员经常对外国投资者说中国市场不仅规模巨大,而且增长潜力也非常可观,不是已经成熟了的美国、日本和欧洲市场可以相比的。我觉得未来中国的发展思路需要从“世界工厂”转变为“世界市场”,中国企业需要更多的思考,如何从国内的巨大市场和发展潜力找机会,而不是在海外市场寻找更多机会。与外国企业相比,本土企业在本国市场上发展,应该有更多的优势吧?

    隐形冠军的产生与专业化有关。观察国内企业,我经常听到和看到的是多元化经营的策略,产业金融化的思维,找风口的欲望,唯独缺的就是“专”和持之以恒。如果中国的企业家有成为“寿司之神”的想法,愿意自己和后代都从事同样的工作,持之以恒把一个产品做到极致,就可以有百年老店,可以成为隐形冠军。

    我从2009年开始研究全球价值链至今,已经有13年了。为了搞清楚全球价值链的构造,中国企业扮演的角色,对增加值的贡献,沿价值链的技术进步,我拆解过4部手机iPhone 3G、iPhone X、Xiaomi MX2和OPPO Rs11。这就是“专”和持之以恒的精神。所以才有了《中国出口之谜:解码全球价值链》这本书。

    澎湃新闻:全球价值链的依托自然是经济全球化,但近些年全球化在“开倒车”,你对它的前景有何预判?

    邢予青:过去几十年的超级全球化推动了世界经济的增长,为人类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但是,它也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例如贫富差距的扩大,发达国家制造业空心化,发达国家中产阶层收入停滞等问题。反全球化的势力越来越强。特朗普被选为美国总统,英国的脱欧,美国退出TPP,中美贸易摩擦,印度违反WTO《信息技术产品协议》对信息技术产品征收20%的关税等等,都是逆全球化的现象。

    过去经济利益是推进全球化的唯一动因。今后全球化还会继续,但是,非经济因素会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影响全球化的进程与方向。加强供应链韧性,保证核心产业供应链安全,以及供应链分散化,供应链区域化等策略,都会影响未来的全球化。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

    19.中国加入DEPA工作组正式成立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来源:中国新闻网2022.8.19.

    中新社北京8月19日电 (记者 李晓喻)中国商务部19日称,中国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工作组已正式成立,全面推进中国加入DEPA的谈判。

    DEPA由新西兰、新加坡、智利于2019年5月发起、2020年6月签署,目前已经生效,是全球首份数字经济区域协定。该协定涵盖商业和贸易便利化、数据问题、新兴趋势和技术、创新与数字经济、中小企业合作等16个模块,对国际数字经济活动和交流提出了比较全面的规则安排。

    2021年11月,中国正式申请加入DEPA。商务部称,在推进加入进程中,中国与DEPA成员国新西兰、新加坡、智利在各层级开展对话,举行了十余次部级层面的专门会谈、两次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四次技术层非正式磋商,深入阐释中国数字领域法律法规和监管实践,全面展现中国在DEPA框架下与各方开展数字经济领域合作的前景。

    商务部称,DEPA成员国欢迎中国提出加入申请,赞赏中国为加入DEPA所做努力,作出了成立中国加入DEPA工作组的决定。

    商务部表示,下一步中国将与成员国在中国加入DEPA工作组框架下深入开展加入谈判,努力推进中国加入进程,力争尽早正式加入DEPA。

    分析人士认为,中国加入DEPA有利于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也有利于亚太地区数字经济领域交流合作。

    20.商务知识--仓至仓条款

    "   仓至仓"条款所指的运输包括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的整个运输过程。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责任起止期的条款。保险期间自货物从保险单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开始运输时生效,到货物运达保险单载明目的港(地)收发人的最后仓库或被保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目的港(地)卸离海轮满60日为止。在货物未经运抵收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并在卸离海轮60天内,需转运到非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时,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来源:360网)

    编辑:政策法规处(公平贸易处)202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