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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公平贸易提示信息(2021.第28期)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1-07-28 阅读次数: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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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国经济亮眼成绩单为全球复苏注入信心

    2021-07-16 11:10:50 新华网

    中国国家统计局15日公布数据显示,中国经济上半年同比增长12.7%。中国经济发展呈现稳中加固、稳中向好态势,持续为全球经济复苏注入信心。

    中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给世界经济复苏带来动力。中国经济第一季度同比增长18.3%,第二季度同比增长7.9%,强劲的增长给新冠疫情笼罩下的全球经济复苏吃下一颗“定心丸”。面对疫情给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世界贸易带来的冲击,中国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率先复工复产,为提高全球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缓解全球断供之忧、增进各国消费者福祉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太部助理黑格尔·贝格尔说:“鉴于中国经济在全球经济中的分量以及中国经济复苏的溢出效应,中国在亚洲和全球经济复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给世界经济复苏注入活力。上半年的数据显示,中国经济新动能快速成长,质量效益稳步提高。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2.6%,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集成电路产量等表现抢眼。这表明,中国经济正在加速转向科技驱动,数字经济、新技术基础设施、绿色技术等经济增长新引擎不断增强。这为全球经济复苏增添了创新活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格奥尔基耶娃说,中国在推动数字经济转型方面已取得长足进展。

    中国持续扩大对外开放,给世界经济复苏提供机遇。上半年,中国货物进出口同比大增27.1%,贸易结构持续优化,为稳住全球贸易“大盘”,推动全球贸易复苏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始终秉持开放、合作、团结、共赢的理念,坚定不移全面扩大开放,让中国市场成为世界的市场、共享的市场、大家的市场,与世界分享中国机遇。近年来,从统筹推进21个自贸试验区建设到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从颁布实施外商投资法到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广交会、服贸会、进博会、消博会等重大展会已形成“矩阵”,向世界展现了中国市场的强大“磁力”,释放了合作共赢的有力信号。海外观察人士认为,中国致力于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将加深各国间经济合作,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促进世界发展繁荣。

    当前,全球疫情持续演变,经济全球化不断遭遇逆风和回头浪,外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中国经济依然面临恢复不均衡等困难和挑战。但有理由相信,中国完全有能力克服困难,有办法防范风险,为全球经济复苏提速作出更大贡献。

    信息来源:新华网

    2.进出口同比增27.1%,规模达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外贸稳中向好再创佳绩(锐财经·经济数据看开局①)

    2021-07-15 11:18:37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迈好“十四五”第一步,至关重要。

    高质量发展如何实现?新发展格局如何构建?本报今起推出“经济数据看开局”系列报道,解读中国经济半年报数据背后的意义,讲述各行各业乘势而上、接续奋斗的故事,生动展现经济社会领域的新气象、新成效。

    ——编者

    上半年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18.07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7.1%,进出口规模创下历史同期最好水平。7月13日,国新办就上半年进出口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中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持续巩固,外贸进出口稳中向好、再创佳绩。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表示,国内经济稳中加固、稳中向好,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为外贸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年进出口有望保持较快增长。

    进出口连续13个月正增长

    据海关统计,上半年货物贸易出口9.85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1%;进口8.22万亿元,增长25.9%。与2019年同期相比,进出口、出口、进口分别增长22.8%、23.8%、21.7%。

    6月当月,中国外贸进出口3.29万亿元,同比增长22%,已是自2020年6月以来连续第13个月实现同比正增长。

    从贸易国别看,与主要贸易伙伴进出口增长势头良好。上半年,中国对前三大贸易伙伴东盟、欧盟、美国分别进出口2.66万亿元、2.52万亿元、2.21万亿元,分别增长27.8%、26.7%、34.6%。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RCEP贸易伙伴进出口分别增长27.5%、22.7%。

    从贸易方式看,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长较快。上半年,中国一般贸易进出口11.19万亿元,增长30.7%,占中国外贸总值的61.9%,较去年同期提升1.7个百分点。加工贸易进出口3.89万亿元,增长15.8%,占21.5%。

    从产品结构看,机电产品出口比重提升。上半年,中国出口机电产品5.83万亿元,增长29.5%,占出口总值的59.2%,较去年同期提升0.6个百分点;其中,出口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零部件、手机、汽车分别增长17%、23.3%、101.4%。同期,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增长17.1%,医药材及药品增长93.6%。

    “总的来看,上半年我国外贸延续了去年下半年的良好势头,增速较快,为全年外贸量稳质升奠定了良好基础。”李魁文说。

    民营企业外贸发展韧性足

    拓市场、增订单、降成本、强研发……近年来,民营企业进出口表现突出。数据显示,上半年,中国民营企业进出口8.64万亿元,增长35.1%,占外贸总值的47.8%,较去年同期提升2.8个百分点,持续位居国内第一大外贸经营主体。

    “民营企业发挥生产经营自主灵活的优势,敏锐捕捉市场机会,迅速响应国内国际市场需求,展现出更足的外贸发展活力和韧性。”李魁文说。

    上半年,民营企业进出口、进口、出口增速分别高出外贸整体增速8个、7.5个和8.4个百分点。其中,家用电器、电脑、医药材及药品等商品出口值分别增长了46.2%、38.7%、70.8%;金属矿及矿砂、未锻轧的铜及铜材、化妆品等商品出口值分别增长66%、65.2%、38.8%。

    同时,民营企业进出口还呈现明显亮点:有进出口实绩的民营企业增多。上半年,有进出口实绩的民营企业39.7万家,同比增加了3.7万家,占有进出口实绩企业总数的82.8%。

    区域发展更趋协调。上半年,中西部地区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速达44.6%,增速比民营企业整体增速高出了9.5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速前10位的省份中,有8个来自中西部地区。

    市场开拓力度不断增强。民营企业对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等传统市场进出口分别增长31.4%、45.7%、19.8%和28.3%。同时,民营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增长34.5%,其中对东盟进出口增长37.3%。

    全年有望保持较快增速

    13个月连续增长、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外贸稳增长态势不断巩固的原因有哪些?未来走势怎么看?

    “首先,国内经济稳中加固、稳中向好,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为外贸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李魁文说,上半年,我国经济稳定恢复,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向好,生产需求继续回升,这为外贸稳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国家稳外贸政策红利持续释放,高水平开放平台增长迅速,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优势凸显。数据显示:上半年,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增长29.1%,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出口增长32.1%,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出口增长46.1%,均显著高于外贸总体增速。同期,跨境电商进出口增长28.6%,市场采购出口增长49.1%。外贸企业开足马力,促生产、稳外贸,进一步巩固了外贸良好发展势头。

    其次,全球经济持续复苏,带动了外部需求增加。去年基数较低以及价格因素一定程度上对外贸增长也起到了拉动作用。初步测算,今年上半年,价格对进口增长的贡献率为35.4%。

    李魁文表示,总的看,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多地蔓延,疫情走势错综复杂,外贸发展面临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同时,去年下半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比去年上半年增长近27%,在较高基数的影响下,今年下半年进出口同比增速或将放缓,但全年进出口仍有望保持较快增长。

    信息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3.反倾销对中国出口企业产生的影响

    2021.7.19.转载自商务部网站---- 文章来源: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

    许家云等:反倾销对中国出口企业产生的影响

    【摘要】近年来中国出口企业遭遇的反倾销调查越发严重,基于此,本文将反倾销纳入多产品出口企业的分析框架,采用倍差法全面考察了遭遇反倾销对中国多产品企业出口及生产率的影响,主要得到以下结论:遭遇反倾销显著减少了多产品企业的出口数量和出口产品种类,提高了多产品企业的出口价格、出口产品集中度和出口市场多元化,且该效应受到企业全球价值链上游嵌入度、下游嵌入度以及地位指数的制约;异质性分析表明,民营企业会通过集中核心优势出口核心产品、放弃边缘产品出口的方式来应对国外的反倾销诉讼,而遭遇反倾销对国有企业的影响较小。在贸易方式方面,遭遇反倾销对企业出口的消极影响会随着加工贸易比例的提高而增强。最后,通过构造企业层面的产品竞争力指数,我们发现尽管遭遇反倾销总体上不利于企业的出口增长,但也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企业出口产品组合向其更具竞争优势的核心产品转变,从而加速多产品企业内部出口产品间的优胜劣汰。

    文:许家云 张俊美 刘竹青

    许家云:经济学博士,副研究员,南开大学APEC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

    张俊美: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刘竹青(通讯作者):经济学博士,副教授,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摘编自:遭遇反倾销与多产品企业的出口行为——来自中国制造业的证据,金融研究,2021年第5期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对外贸易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在规模和体量方面,中国已连续多年位列全球第一。但是在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浪潮席卷的背景下,中国在海外市场遭遇的反倾销贸易壁垒也越发严重(王孝松等,2020)。据WTO统计,1995年至2020年6月间,全球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案件有6139起,中国遭遇的反倾销调查案件数高达1440起,占总案件数的23%,年均遭遇反倾销调查超过55起,并且涉案产品行业分布广、涉及各种所有制企业。2019年11月,我国发布了《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优化贸易结构,实现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提高出口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增强出口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调查的能力,无疑是实现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和“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方式。基于此,本文尝试回答以下几个问题:反倾销究竟会对中国出口企业产生怎样的影响?其作用机制如何?

    从理论上而言,遭遇反倾销对出口企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遭遇反倾销提高了出口企业的生产成本,削弱了价格优势,降低了利润,因此对出口产生不利影响;但另一方面,遭遇反倾销威胁了出口企业的生存,加剧了其面临的竞争压力,会“倒逼”企业改变策略实现转型升级,从而提高企业自身效率和产品质量,从根本上增强企业的产品竞争力。因此,遭遇反倾销对于我国出口企业的影响是一个实证问题。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不但有助于评估我国出口企业的经营状况,加深我们对遭遇反倾销通过何种机制影响企业出口的理解,而且对于我国如何在全球价值链背景下实现贸易高质量发展、制造业“创新驱动”和国际竞争力提升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本文将重点关注遭遇反倾销对中国制造业多产品企业出口行为的影响。

    一方面,多产品出口企业是中国出口企业的核心力量,企业数量占全部出口企业数量的比例接近80%,出口金额占全部金额的均值在95%以上(钱学锋等,2013)。近期关于多产品企业的相关研究均发现,加剧的市场竞争会缩小企业的出口产品范围,使企业集中于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的生产和出口(EckelandNeary, 2010; Liu,2010; Mayeretal, 2014; 彭国华和夏帆, 2013)。由于他国的反倾销策略会提高中国出口企业的贸易成本并加剧我国出口市场的竞争,那么遭遇反倾销在降低企业出口规模、恶化企业出口环境的同时,可能会促使企业减少甚至停止对边缘产品的出口,集中出口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最终可能有利于加速多产品出口企业内部的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多产品出口企业的生产率。这是以往大多数研究没有关注的重要问题,对于我国将遭遇反倾销的消极影响转化为竞争优势,实现制造业出口企业竞争力升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另一方面,在理论意义上,现有研究多关注企业遭遇反倾销的原因(Knetter and Pursa, 2000),反倾销的贸易破坏效应(Vandenbuss che andViegelahn, 2013;王孝松等, 2015),而少有文献探究遭遇反倾销如何影响多产品企业的出口行为。本文从这一视角进行系统而全面的研究,发现遭遇反倾销会通过企业内部产品组合优化调整渠道,对多产品出口企业的生产率产生积极影响。这一发现将遭遇反倾销对企业出口的影响拓展到企业内部产品配置层面,发掘了遭遇反倾销对出口企业产生作用的新机制。

    遭遇反倾销究竟会如何影响中国多产品企业的出口行为呢?

    具体来说,遭遇反倾销在国外市场上加剧了出口企业所面临的竞争压力,通过数据整理,我们发现在考察期内,针对中国企业的反倾销案例中有接近65%的案件最终导致征收反倾销税,还有3%的案件以涉案企业做出“价格保证”而告终,6%的案件判定当售价低于给定水平时征税。总的来看,遭遇反倾销使得中国企业在相应的国外市场上面临更大的成本和价格劣势。在竞争压力加剧的情况下,企业利润空间受到挤压,因此多产品出口企业会通过提高出口价格、减少出口产品数量、集中出口核心产品和出口市场多元化等方式增强自身竞争力。

    上述“倒逼”机制,促使多产品出口企业将资源更多地转移到其更具竞争优势的产品上,从而驱动企业生产率提升,这一发现增进了我们对中国出口企业生产率变化原因的理解。

    结论

    本文在企业产品层面考察了遭遇反倾销对中国制造业多产品企业出口价格、出口数量、出口产品种类、出口集中度以及出口市场多元化的影响。

    结果表明,遭遇反倾销显著提高了多产品企业的出口价格、出口产品集中度和出口市场多元化,减少了企业的出口数量和出口产品种类。

    此外,上述效应受到企业全球价值链上游嵌入度、下游嵌入度以及地位指数的制约,具体而言,企业的全球价值链上游嵌入度越高、下游嵌入度越低,同时企业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的地位越高,则其受到反倾销的负面影响越小。在基准检验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控制其他政策变动的影响、使用马氏距离配对法、使用GMM方法解决内生性、考虑样本选择偏差以及仅使用被裁定征收反倾销税的样本等方式进行多次检验,上述结果依然稳健。

    进一步的异质性分析表明,遭遇反倾销对多产品企业出口行为的影响,因企业所有制和贸易方式的不同而具有显著的异质性。在所有制方面,遭遇反倾销对民营企业出口集中度的积极影响最大,即民营企业会通过集中核心优势出口核心产品、放弃边缘产品出口的方式来应对国外的反倾销诉讼,而遭遇反倾销对国有企业的影响较小;在贸易方式方面,遭遇反倾销对企业出口的消极影响会随着加工贸易比例的提高而增强。

    最后,通过构造企业产品层面的竞争力指数来定义企业产品组合的变迁,以体现多产品出口企业的产品竞争力变动,我们发现,遭遇反倾销通过促进企业出口产品组合向其更具竞争优势的核心产品转变,显著提高了多产品出口企业的生产率,即遭遇反倾销通过加速企业内部出口产品之间的优胜劣汰,长远来看有益于提升中国企业的效率水平。此外,我们进一步考察了反倾销不同阶段对我国多产品出口企业生产率的异质性影响,发现随着反倾销程序的逐步推进,遭遇反倾销对企业生产率的“倒逼”机制逐步显现,其在反倾销初始调查阶段的影响最小,在反倾销终裁阶段最大。

    本文在多产品企业贸易理论的框架下,从多产品企业内部产品配置的角度全面探究了遭遇反倾销对企业生产率的影响,为反倾销与企业贸易行为研究提供了来自企业-产品层面的经验证据。本文结论表明,遭遇反倾销在降低企业出口数量的同时,可以加速企业出口产品之间的优胜劣汰,使企业集中核心优势生产并出口其最具竞争力的产品,长远来看有益于提升中国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升级。同时,中国出口企业中存在着大量的加工贸易企业,这些从事简单加工或组装活动的企业,最容易受到反倾销的制约,而处于价值链上游的企业由于能够创造较高的附加值而处于主动地位,因此,中国出口企业应充分利用反倾销的竞争压力,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加大自主品牌的研发和设计,掌握核心竞争力,实现出口企业尤其是加工贸易型出口企业从价值链下游向上游的逐步攀升,不断提高企业生产率。

    引用本文:

    许家云, 张俊美, 刘竹青. 遭遇反倾销与多产品企业的出口行为——来自中国制造业的证据[J]. 金融研究, 2021, 491(5): 97-116.

    XUJiayun, ZHANG Junmei, LIU Zhuqing. Antidumping and Multiproduct Firm ExportActivity: Evidence from Chinese Manufacturing Firms. Journal of FinancialResearch, 2021, 491(5): 97-116.

    信息来源: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

    4.用好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的金字招牌

    2021-07-15 11:28:10 中国贸易报

    一周来,各省和一些行业基于“商务部日前新认定105家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的新闻,纷纷报道了各自的喜讯。如:山东省新增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最多,达10家;江西省、安徽省各新增6家;四川省新增4家;机电行业新增企业占比超过四成……

    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都是在某一特定类别产品中出口规模、出口潜力和技术水平位居全国前列,集生产和出口为一体的外贸企业。自2019年和2020年先后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来,各地的高质量外贸产业蓬勃发展。

    “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是非常重要的、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平台。”商务部研究院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主任张建平表示,国家外贸转型基地是基于外贸高质量发展和双循环发展的需求,把产业发展和对外贸易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扩大自主创新、培育自主品牌,促进地方外贸转型升级,从而提升和培育中国外贸新的国际比较优势和新的国际竞争力。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表示,我国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旨在推进产业发展与贸易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其稳外贸稳外资的积极作用,通过促进外贸转型带动产业升级,为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提供重要支撑。通过依托产业和外贸联动发展的开放平台建设,可以有效推动国内国际循环相互促进,为国内外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供高效的平台。

    据了解,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考核一次,并视考核结果做出“考核通过、限期整改、取消命名并摘牌”等相应决定。自2011年商务部公示第一批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名单以来,商务部依托现有产业集聚区,大力开展基地培育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578家,涵盖机电产品、农产品、轻工工艺品、纺织服装、医药、新型材料、专业化工、五金建材8大行业。

    在刘向东看来,赋予更多园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的做法,有利于地方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加快通过稳外贸稳外资举措吸引更多资源集聚,形成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从而带动地方产业集群发展,培育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作为推进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据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介绍,一是产业集聚效应增强,特色优势突出。基地依托产业优势和发展潜力,以骨干企业为核心,不断延伸产业链,集聚效应持续增强。二是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数字化能力显著提升。各基地高度重视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完善创新环境,加强数字化能力建设,推动基地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变。三是品牌质量不断提升,影响力持续增强。基地品牌意识日益增强,重视发挥龙头企业品牌带动效应和区域品牌集聚效应,着力打造自主品牌,提升产品质量。四是公共服务体系日益完善,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各基地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在基础设施建设、物流保障等方面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将为各地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再添新动力。以河南省为例,河南省此次被认定的3家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汽车及零部件)、长垣市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医疗器械)、驻马店市平舆县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户外休闲用品)。

    河南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去年年底,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汽车及零部件)已拥有汽车及零部件相关企业130家,总产值达713.6亿元,不仅形成了完整的汽车产业生态体系,且拥有一批国家级工程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行业带动能力。

    刘向东说,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作为重要的开放平台,不仅能推动地方外贸创新发展、发挥稳外贸的积极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形成贸产联动的供应链渠道,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助推产业链的优化配置,提升和巩固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

    谈及各地该如何用好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这一“金字招牌”,在刘向东看来,需要各地发挥各自优势,聚焦主业,突出特色,在锻长板的基础上,通过延链补链固链补短板,在吸引更多资源集聚的前提下打造更加具有韧性和创造力的产业链供应链,增强对外部风险的抵御能力,使其成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基点。

    张建平建议,首先,地方政府应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其次,企业、地方政府以及行业商协会组织应该围绕着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形成合力,加强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协同配合,有效地支持外贸创新发展和竞争力提升,特别是政府和商协会要加大对行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信息支持、金融支持政策,助力企业持续提升自己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此外,中国地域辽阔,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因此,地方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发挥比较优势。对于具有发展潜力的行业领域,当地应在加快自主创新、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创建自主品牌等方面下功夫,助力“十四五”期间中国外贸的竞争力、国际市场份额都能够得到持续的提升。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报

    5.哈萨克斯坦贸易和一体部建立新的国家标准认证体系

    2021-07-15 11:27:26 商务部网站

    哈通社努尔苏丹7月13日电,哈萨克斯坦贸易和一体化部部长苏尔丹诺夫当天出席媒体吹风会时表示,哈贸易部计划于年内推出新的国家标准认证体系,为本国企业提供更加有效的标准指引,提升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苏指出,哈贸易部依据欧亚经济联盟法律建立新的国家标准认证体系,其中,80%采用的是在哈国内适用的俄罗斯GOST国家标准。标准认证体系规定了遵守产品安全和质量要求的行政责任和相应义务。2020年,哈国家标准认证体系的适用率已达到50%,这一比例未来还将继续提高。

    苏强调,哈政府需为本国标准认证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保障。目前正在进行国家标准认证体系的更新工作,预计将于2021年底前完成,同时还将对部分标准进行重新修订。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6.用好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的金字招牌

    2021-07-15 11:28:10 中国贸易报

    一周来,各省和一些行业基于“商务部日前新认定105家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的新闻,纷纷报道了各自的喜讯。如:山东省新增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最多,达10家;江西省、安徽省各新增6家;四川省新增4家;机电行业新增企业占比超过四成……

    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都是在某一特定类别产品中出口规模、出口潜力和技术水平位居全国前列,集生产和出口为一体的外贸企业。自2019年和2020年先后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来,各地的高质量外贸产业蓬勃发展。

    “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是非常重要的、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平台。”商务部研究院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主任张建平表示,国家外贸转型基地是基于外贸高质量发展和双循环发展的需求,把产业发展和对外贸易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扩大自主创新、培育自主品牌,促进地方外贸转型升级,从而提升和培育中国外贸新的国际比较优势和新的国际竞争力。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表示,我国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旨在推进产业发展与贸易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其稳外贸稳外资的积极作用,通过促进外贸转型带动产业升级,为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提供重要支撑。通过依托产业和外贸联动发展的开放平台建设,可以有效推动国内国际循环相互促进,为国内外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供高效的平台。

    据了解,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考核一次,并视考核结果做出“考核通过、限期整改、取消命名并摘牌”等相应决定。自2011年商务部公示第一批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名单以来,商务部依托现有产业集聚区,大力开展基地培育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578家,涵盖机电产品、农产品、轻工工艺品、纺织服装、医药、新型材料、专业化工、五金建材8大行业。

    在刘向东看来,赋予更多园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的做法,有利于地方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加快通过稳外贸稳外资举措吸引更多资源集聚,形成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从而带动地方产业集群发展,培育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作为推进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据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介绍,一是产业集聚效应增强,特色优势突出。基地依托产业优势和发展潜力,以骨干企业为核心,不断延伸产业链,集聚效应持续增强。二是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数字化能力显著提升。各基地高度重视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完善创新环境,加强数字化能力建设,推动基地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变。三是品牌质量不断提升,影响力持续增强。基地品牌意识日益增强,重视发挥龙头企业品牌带动效应和区域品牌集聚效应,着力打造自主品牌,提升产品质量。四是公共服务体系日益完善,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各基地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在基础设施建设、物流保障等方面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将为各地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再添新动力。以河南省为例,河南省此次被认定的3家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汽车及零部件)、长垣市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医疗器械)、驻马店市平舆县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户外休闲用品)。

    河南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去年年底,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汽车及零部件)已拥有汽车及零部件相关企业130家,总产值达713.6亿元,不仅形成了完整的汽车产业生态体系,且拥有一批国家级工程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行业带动能力。

    刘向东说,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作为重要的开放平台,不仅能推动地方外贸创新发展、发挥稳外贸的积极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形成贸产联动的供应链渠道,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助推产业链的优化配置,提升和巩固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

    谈及各地该如何用好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这一“金字招牌”,在刘向东看来,需要各地发挥各自优势,聚焦主业,突出特色,在锻长板的基础上,通过延链补链固链补短板,在吸引更多资源集聚的前提下打造更加具有韧性和创造力的产业链供应链,增强对外部风险的抵御能力,使其成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基点。

    张建平建议,首先,地方政府应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其次,企业、地方政府以及行业商协会组织应该围绕着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形成合力,加强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协同配合,有效地支持外贸创新发展和竞争力提升,特别是政府和商协会要加大对行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信息支持、金融支持政策,助力企业持续提升自己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此外,中国地域辽阔,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因此,地方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发挥比较优势。对于具有发展潜力的行业领域,当地应在加快自主创新、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创建自主品牌等方面下功夫,助力“十四五”期间中国外贸的竞争力、国际市场份额都能够得到持续的提升。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报

    7.厄瓜多尔8月1日起下调667种产品关税

    2021-07-14 10:50:30 商务部网站

    厄瓜多尔《宇宙报》7月9日报道,9日,厄生产、外贸、投资和渔业部长普拉多宣布,厄对外贸易委员会批准下调667种产品关税(其中590种将直接免除关税)的决议。下调关税的产品中,328种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机械设备,254种则为各类生产物资和原材料。该决议系对拉索总统一个月前签署的第68号行政令的落实,将于8月1日起生效。

    普表示,此次降税为过去10年内最重要和降幅最高的一次,或造成1.8亿美元的财政收入损失,但希望通过降低生产成本激发生产部门活力、创造就业、刺激消费,以此促进经济复苏。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8.坦桑尼亚为企业推出贸易门户网站

    2021-07-13 14:14:22 商务部网站

    坦主流媒体《公民报》7月9日报道,8日,坦推出贸易门户网站,成为继肯尼亚、卢旺达、乌干达之后第四个推出贸易门户的东非国家。2014年,联合国贸发会议成员国签署协议,承诺建立贸易门户网站,促进区域和全球贸易便利化。自2017年起,坦桑开始对门户网站进行试验。该网站清楚地展示了为大部分进出口货物办理许可证、清关手续的流程。坦工贸部指示贸发局为公众提供指导,对有关雇员进行培训,确保网站有效运营。该网站将帮助贸易商获取必要信息,作出正确决策,从而改善营商环境,刺激进出口,实现创造就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9.保加利亚农业部:预计2021年收获小麦580万吨

    2021.7.19.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来源:驻保加利亚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保加利亚国家电台7月6日报道,保加利亚看守政府农业部长格里斯托·博祖科夫说,预计今年将收获580万吨小麦,种植面积约为120万公顷,初步估计2021年大麦产量将超过50万吨,播种面积约12.5万公顷。2020年,保小麦收获量从2019年的616万吨下降到463万吨。

    10.巴西咖啡在中国市场销售增加  来源:商务部网站

    巴西《经济价值报》7月5日消息,根据巴西咖啡出口企业委员会(CECAFE)的数据,2020年巴西对中国出口咖啡20.2万袋(每袋60公斤),较五年前增长140%,出口额3059万美元,较五年前翻了一番。2021 年前五个月,对华出口咖啡15.5万袋,出口额2400万美元,大幅超过去年同期5.8万袋和890万美元,接近去年全年的水平。

    11.新加坡版权制度将发生重要变化

    2021.7.19.转载自商务部网站---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2021年7月6日,新加坡律政部将新的《版权法案》草案提交至议会进行一读。

    新《版权法案》草案旨在废除和取代现行的《版权法》。它将通过更新《版权法》在内容创建、分发和使用方式方面与时俱进,从而完善新加坡的版权制度。该草案还将通过简化语言使版权法更易于理解。

    新《版权法案》的主要特点

    该草案的主要特点是:

    1、它将为创作者引入新的权利和救济措施,以确保版权能够继续鼓励作品创作并激发创造力。例如:

    一项新的权利将要求用户确保在其公开使用材料时(包括当在网上分发材料时),创作者或表演者要得到承认。这将有助于个人创作者和表演者建立起自己的声誉。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否则照片、肖像、版画、录音和电影的创作者都将被默认为版权的第一所有人,无论是受委托还是通过其他方式拥有。这改变了当前默认委托方拥有版权的情况。创作者将能够更好地与委托方进行谈判,并可以为其他目的进一步展示作品并将其作品商业化。

    2、它将为版权所有人的权利创造了新的例外,称为“许可使用”(permitted uses),以确保版权作品可以合理地造福社会并且支持创新。例如:

    在合法获取版权作品(例如不绕过付费墙)的情况下,可将作品用于计算数据分析,例如情感分析、文本和数据挖掘,或训练机器学习,而无需向每个版权所有人寻求许可。这将支持研究和创新工作。

    教师和学生可以在其教育活动中使用免费的互联网材料,包括居家学习,只要他们确认材料的来源合法。但是,如果他们知道来源侵犯了版权,就必须停止使用相关材料。这个新的例外是非常及时的,因为用于教育目的的在线材料的使用已经大幅度增长。

    该草案还将以通俗易懂的英文对《版权法》进行修订,以提高其清晰度和可用性。该草案采用了更直观的主题结构,并提供了在特定情况下如何适用法律条文的说明。这将使创作者、用户和中介机构更好地了解法律将如何保护和提供作品的访问权。

    此外,律政部和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对所有在多轮公众意见征询中提供反馈的受访者表达了感谢,各方的共同努力使第一版法案草案于2021年2月发布以供最后一次意见征询。在本草案中已经充分考虑了2月份意见征询的反馈意见。

    如果该草案获得通过,预计新加坡将在2021年11月实施法案中的大部分条款。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12.巴西:专利制度有效减少积压 未来计划开展国际合作

    2021.7.19.转载自商务部网站---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大约2年前,巴西专利商标局(BPTO)启动了一项旨在减少专利申请审查积压的计划,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作为这一重要举措的一部分,BPTO在2021年初发布了新的行动计划,该计划表明了BPTO希望通过新的绩效目标提高该机构提供服务的效率的初衷。

    突出的工作成果

    解决专利积压的计划已经使待决专利申请减少了60.0%以上。这对巴西专利制度在国内的可信性产生了积极影响,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其在国内和国际上的吸引力,这可能会为巴西的专利保护提供更大的动力。

    减少积压的计划已扩大到包括所有申请日期至2017年12月31日的所有专利申请。2020年,积压专利申请减少了约51.0%。截至2021年5月已经实现了60.6%的降幅,预计2021年的第二季度降幅将达到66.5%,第三季度将达到74.0%,这样一来,2021年底将达到减少80.0%的目标。

    到2021年底,BPTO预计将审理完3万件专利申请,完成专利申请技术审查的总体时间为自申请日起4年内。

    近5年的分析表明,BPTO公布的专利审查意见数量从2015年的7152项增加至2020年的大约5.2万项,增长超过86.0%。根据这几年的数据,可以观察到专利审查意见的数量变化:2016年为8598项,2017年为约1.3万项,2018年为约1.8万项,2019年为约2.7万项。

    从提交审查请求到决定公布的平均时间从2015年—2017年的7年多下降到直至2020年的5.24年。

    2017年,从提交审查请求到首次公布审查意见的平均时间最长为7.16年,但在2019年下降到4.69年,到2020年下降至3.30年——这几乎是2018年(6.94年)的一半时间。

    在上述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在分析审查意见公开情况时可以发现,2019年,即实施解决专利积压计划开始的一年,授予意见和驳回意见比2018年增加了125%,最终失效的专利超过了450%。与2015年的数据相比,2019年的数据表明,授予意见和驳回意见增加了307%,最终失效的专利增加了1302%。

    2020年的数据也非常显著。审查意见发布较2019年增长了150%,比2015年增了462%,整体表现优于2019年。

    最后,就过去5年的年度效率而言,已发布审查意见的增长率约为48%。这意味着BPTO每年发布审查意见的能力几乎提高了一半。

    未来规划

    总体而言,BPTO的2021年计划包括:所有工业产权资产的增长率高于或等于15.0%;专利申请审查积压减少80.0%;在12个月内发布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意见;服务收入增长11.4%;与2020年相比,经营业绩增长22.4%。

    除了优化内部服务外,BPTO还宣布有意作为国际协议的缔约方展开国际合作,例如《废除要求认证外国公文书的公约》和《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

    因此,BPTO的2021年行动计划看起来信心百倍,上述分析表明,这些举措不仅是可行的,而且与迄今为止在减少专利审查意见公布延迟方面取得的进展是一致的。因此,该计划的预期是合理的,并且随着专利审查时间的大幅缩短,巴西可能会成为一个对新投资具有吸引力的国家,也可能因此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不错的选择。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13.出口欧盟带有CE标志商品的重大程序变化

    2021.7.19.转载自商务部网站---2021-07-15 11:28:10 焦点视界focusvision

    根据新欧盟商品安全法规《市场监管法规(EU)2019/1020》要求,自2021年7月16日(当地时间)起,大部分带有CE标志的商品在欧盟境内(除英国以外)需要欧盟负责人作为其商品合规的联系人。

    这意味着,如果你出口欧盟的产品带有CE标志,那么必须在2021年7月16日前确保:

    1.有CE标志的商品具有在欧盟负责人(“欧代”);

    2.带有CE标志的商品贴有欧盟负责人的联系信息,包括欧盟境内负责人的名称、注册商标名称、通信地址、邮箱、电话应体现在商品、商品包装、包裹或随附文件中;

    3.要区分制造商信息与欧盟代表信息,可在相应联系信息前分别加上“制造商”和“欧盟代表”。

    如果在2021年7月16日之后,产品中带有CE标志,但不能提供欧盟授权代表信息的商家,将被判定构成违法行为。

    将会造成的后果包括:

    1.2021年7月16日起进入欧盟的带有CE标志的大部分产品,产品包装若无贴有欧盟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可能会被海关扣留或退运;

    2.已经进入欧盟海关的货物,会因无欧盟负责人信息而被扣留、销毁;

    3.已经在市场流通的商品,有被投诉的风险。

    因传统外贸一般都存在欧盟进口商,找到欧盟境内符合要求的经济运营者作为授权代表相对容易,所以新法规实施将对跨境电商出口企业产生较大影响,请做跨境电商的朋友们,7月除了注意欧盟VAT改革之外,还需注意这项变化!

    若出口企业的产品无欧盟内成立的制造商、进口商时,建议出口企业在市场上寻找合适的授权代表(欧代)。欧盟发布了25条技术指令(每个指令针对特定的产品类别),除医疗器械、民用爆炸物以及某些升降机和索道装置外,所有欧盟内带有CE标志的产品均受此法规约束。如玩具、电子产品、个人防护装备、机械、建筑商品、燃气设备、休闲和私人船艇、压力容器以及测量设备等。

    信息来源:焦点视界focusvision

    14.解读|IEC家用电器安全标准最新变化

    2021.7.19.转载自商务部网站---2021-07-15 13:04:16 广州海关、12360海关热线

    IEC(即国际电工委员会,英文全称International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负责有关电气工程和电子工程领域中的国际标准化工作。

    2020年9月2日,IEC发布了国际家用电器通用标准IEC 60335-1:202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2020版标准较之前有多项重要的技术变化,可涵盖大部分新出现的家电产品。该标准的实施将对市场上的家电产品产生直接影响,家用电器生产企业应予以高度重视。

    1.IEC 60335-1标准发展历程简介

    IEC60335-1标准发布至今已有50年的历史,第1版于1970年出版,2020版最新标准是第6版。

    目前暂时还没有配合使用的特殊要求标准发布,但预计近年将有与其配合使用的针对不同产品的特殊要求系列标准陆续发布,企业需密切留意。

    2、与中国标准的差异

    中国家用电器安全标准GB 4706.1等同采用IEC 60335-1标准。目前现行版本是GB 4706.1-2005,对应的是IEC 60335-1:2004(Ed 4.1)标准。该标准实施至今已超15年,期间未进行过修订,标准内容较为滞后,与IEC标准存在较大差异。

    3、部分技术变化解读

    新标准的重要变化如上图,以下介绍其中几项:

    01、更加重视儿童安全防护

    除考虑“成年人使用电器产品”外,同时考虑到“儿童也可能使用电器产品”的情况。如针对儿童安全,新版本标准在防触电和危险运动部件的防护方面引入了18号试验探棒,即模拟儿童试验指。

    一些具有运动部件的家用电器如电风扇等,企业需核查产品结构设计,将风扇防护网罩设计更加严密,以防止儿童误将手伸入。

    新版标准还加严了产品表面温升要求,如电烤箱等产品,企业需要考虑儿童可能因触及烤箱门而被烫伤的可能性,从而严格控制产品工作状态下的表面温升。

    02、增加带电池器具的使用安全性要求

    新标准增加了对电池的全方位考核内容,这方面将是中国家电企业面临的一个挑战。

    目前很多个人护理类产品都使用了充电电池,如电动剃须刀、美容仪、小型按摩器、口腔清洁器具等家电产品都具备充电功能。关于带电池器具的电池芯、电池包、整机中充电和用电部分的可靠性,旧IEC与国标一直没有太多的考核要求。现实生活中,频繁出现带电池产品使用中或充电时电池爆炸起火事故,也让人们更加关注电池的安全性。

    IEC新版标准就此做出的相应改动主要包括:(1)增加全新的12章,金属离子电池充电;(2)全面改写附录B电池驱动的器具,电池驱动器具的可分离电池和可拆卸电池。新版标准引用了电池标准中的很多测试内容,企业应及时关注了解相关标准要求,提前应对保证产品的安全性。

    03、增加智能家电网络安全性要求

    新标准增加了一个关于网络安全的附录,对我国电器生产企业也将产生较大影响。目前我国家用电器大量增加智能化或联网功能,产品联网后的数据传输、下载软件过程中,如出现数据损坏或者传输故障等问题,将导致器具使用时造成安全隐患。

    新标准从器具功能安全方面来考虑网络安全,为保证智能家电的安全性,IEC 60335-1:2020(Ed. 6.0)标准修订了表R.1和表R.2中的外部通信要求。在新的规范性附录U的网络安全要求中增加智能家电等产品网络通信安全的考核要求,对如何确保器具联网使用安全性、软件安全性等都提出了要求。相关生产企业应予以重视。

    提醒

    随着国内产业升级及家电产品智能化发展,家电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及测试考核将越来越全面。国内家电企业在产品研发设计时,不仅需要考虑国内现行家电产品强制性标准GB 4706.1-2005的内容要求,还应熟悉掌握IEC标准最新的技术要求,确保产品的通用安全性和国际市场兼容性。

    信息来源:广州海关、12360海关热线

    15.2020年境外对华反规避调查趋势及典型案例评析

    2021.7.19.转载自商务部网站---2021-07-16 09:47:13 中国海关杂志

    不少企业认为,在海外投资设厂,不仅可以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和成本优势,而且只要符合海外投资地适用的原产地规则,还可使海外工厂生产的产品以当地原产的身份出口到欧美等市场,从而避开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301措施。但实际情况远没有企业的预想乐观,其中潜藏的反规避风险应予以重点关注。

    1、反规避调查发起案件数和肯定裁决数快速提升

    2020年,我国出口产品遭受11起反规避调查,增加4起,增幅57.1%;肯定性裁决6起,增加3起,增幅100%,已成为我国企业不可忽视的经营风险(如表1所示)。

    2008—2020年,我国出口产品共遭受84起反规避调查,作出终裁54起,裁决率达64.3%;其中,肯定性裁决49起,肯定性裁决高达90.74%。反规避调查的兴起与高肯定性裁决率,进一步削弱我国企业应对反倾销、反补贴和特别关税措施的能力,并可能对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产生不利影响,对我国企业融入全球价值链产生更严重的不利影响:一方面,我国企业在海外投入大量资金建设的项目将无法进行出口销售,进而面临停产、废弃、投资失败的问题;另一方面,进口商可能被追溯征收高额关税,甚至被处以巨额罚款,进而导致与进口商关系破裂,甚至失去原有的客户和市场。

    2、发起方由发达经济体扩展到发展中经济体,但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2020年,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的11起反规避调查分别由印度(4起)、土耳其(3起)、欧盟(2起)、美国(1起)和澳大利亚(1起)发起,发起方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2008—2020年,共有8个经济体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84起反规避调查,其中,欧盟以30起居首位,占比达35.7%,美国19起居第二位,占比达22.6%,土耳其以15起居第三位,占比达17.9%,三者合计占比达76.2%;其中,发达经济体共52起,占比达61.9%,发展中经济体共32起,占比达38.1%(如表2所示)。

    特别提醒企业注意的是,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781节规定,美国反规避调查另有一套比反倾销及反补贴调查更为严苛、复杂的原产地认定标准——美国商务部在反规避调查中会重点审查生产企业在第三国的投入,包括资金、设备、研发等情况。但在考察中,对于生产企业在第三国的投资、研发情况,设备投入和生产规模,在第三国的生产活动性质、复杂程度及重要性,在第三国进行的加工价值占成品价值的比例是否微小等并没有一个量化标准,这给调查机关留下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而实践也表明,美国商务部的衡量尺度正日趋严苛。

    3、涉案产品集中于贱金属及其制品,但纺织品快速增加

    根据海关HS编码分类,2020年,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的11起反规避调查涉及纺织3起(短纤维纱线和缝纫线、合成长纤维织物、纤维织物),钢铁及其制品2起(成卷铝箔、不锈钢板材和带材),塑料(聚四氟乙烯)、建材(陶瓷餐具和厨具)、造纸(A4复印纸)、食品(味精)、拖车车轴、测量卷尺各1起。

    2008—2020年,我国出口产品遭遇的84起反规避调查涉及贱金属及其制品31起,居首位,占36.9%;其次为化工品9起,占10.7%;机械设备则以8起居第三位,占9.5%;其中,贱金属及制品主要涉及钢铁及制品(25起)、铝及铝制品(4起)和钼丝(2起)。因此,钢铁及其制品是反规避调查的重灾区(如表3所示)。

    4、反规避调查仍以第三方转口或组装/加工规避方式为主

    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的反规避调查主要涉及5种规避方式:进口方组装/加工规避、第三方转口或组装/加工规避、轻微改变产品后出口规避、后期改变产品规避、重组销售模式和销售渠道规避。

    2020年,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的11起反规避调查主要涉及第三方转口或组装/加工7起、轻微改变产品3起、进口方组装/加工1起。

    2008—2020年,境外对我国产品发起反规避调查主要涉及第三方转口或组装/加工规避方式达49起,占比58.3%,表明到第三方开展投资生产或转口贸易是我国企业绕开惩罚性关税措施最常用的方式,也是反规避调查主要针对的对象(如表4所示)。

    此外,借助第三方转口或加工方式,不仅会受到惩罚性关税征收方的反规避调查,也会受到转口或加工行为所在的第三方的严格监管和对非法、违规行为的打击。

    例如,2020年,越南工业贸易部“越南制造”(原产地)标准草案,规定商品标签上必须标示产地——某一货品若纯粹为越南产地或完全在越南生产,将可标示“越南制造”;若商品经在越南最后加工阶段制成,需满足符合有关商品代码(HS)转换规定以及境内新增价值比率达30%以上等条件,才能标示“越南制造”。

    又如,自2021年1月1日起,越南工贸部颁发的09/2020/TT—BCT号通知开始生效——从第三国过境越南向邻国(其他国家)出口的暂进再出货物将不能通过边民互市点进行交易,而只能经过国际口岸和双边正式口岸(即越南和邻国都设有正规报关报检点的正式口岸)进行。

    5、印度对华拖车车轴反规避调查具有典型性

    随着我国国内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的高速发展,拖车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与之配套的拖车车轴的需求也随之日益增长,拖车车轴的市场前景愈发广阔。但是,境外对华拖车车轴贸易救济调查也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如表5所示)。

    拖车车轴主要功能分析

    拖车车轴,也被称为车桥,通过悬架和车架(或承载式车身)相连,两端安装拖车车轮,主要功能是传递车架(或承载式车身)与车轮之间各方向作用力,对拖车的动力性、稳定性、承载能力等性能有重要影响;如果作为驱动车轴,除承载作用外,还能起到驱动、减速和差速的作用。

    印度对华拖车车轴贸易救济措施效应及应对建议

    涉案产品印度海关编码为87169010,但由于我国海关无该编码,拟以HS87169000(挂车、半挂车及非机动车用零件)作为替代编码进行分析(如表6所示)。

    01、自2019年开始,我国HS87169000总体和对印度出口都呈现下降趋势,特别是对印度出口数量和金额占比都呈现加速下降趋势,表明印度对我国涉案产品的贸易救济措施已影响到对印度的出口。

    02、2017—2020年,我国HS87169000总体出口均价呈现下降趋势,但对印度出口均价却呈现上升趋势,而2019—2020年我国对印度出口数量和金额都大幅下降,均表明涉案产品对印度存在倾销的可能性以及对印度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都在逐步消除。因此,我国企业应积极准备资料进行应诉,以维护合理权益。

    03、2017—2020年,我国HS87169000对印度出口均价还是显著低于总体出口均价,表明对印度出口涉案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还有进一步改进的余地。

    04、2017—2020年,我国HS87169000对越南出口数量、金额、占比持续稳定增长,而出口单价也总体保持增长,与对印度出口形成明显反差。因此,我国应研究对越南出口的产品、贸易方式等特征,以为提升对印度出口提供借鉴。关键就是借助“一带一路”倡议和RCEP协定,提升中企对印投资便利化:2016—2019年,中国对印度初创企业的投资增长12倍,从3.81亿美元增长到46亿美元;但在印度对中国投资发起限制后,中国对印度公司的投资从2019年上半年的12.3亿美元降到2020年上半年的2.63亿美元,出现断崖式下跌;而2020年上半年中企对越南投资则达15.8亿美元,占越南同期外资总额的10.1%,位居第三位。

    6、结论

    综上,随着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兴起,特别是为规避惩罚性关税措施而对外投资转移生产基地的兴起,反规避调查将可能成为我国今后将要面对的重要贸易救济措施之一,可能进一步削弱我国企业应对惩罚性关税措施的能力,并可能对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产生不利影响,严重影响我国融入全球价值链、提升价值链附加值的进程。因此,我国政府、企业应采取加强海外投资尽职调查、做好供应链和原产地规划、建立和完善反规避调查预警机制、积极应诉反规避调查等措施。

    文:查贵勇 (上海海关学院)

    信息来源:中国海关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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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法律服务创新护航服贸企业“出海”

    来源:2021.7.16.《国际商报》贸易投资版  记者 孟 妮

    中国企业正越来越多的“走出去”,对国际化法律服务的需求也日渐增加。

    2020年,某央企在一起白俄罗斯工商会国际仲裁院的仲裁案件中获全胜。消息传来,位于陕西西咸新区的“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创新中心沸腾了。

    这次胜利,既是中心外国法查明工作组与德恒俄语律师团队多地联动、多维度互通的成果,也是其为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业务开展保驾护航的一个生动缩影。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中国服务贸易企业将目标瞄准了这一新兴市场。然而,除了鲜花与掌声,它们也面临着来自当地国家法律和金融的挑战、政治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及区域争端等问题,对涉外法律服务方面的需求愈加多元化。

    在此背景下,西咸新区能源金融贸易区积极探索构建国际化多元化法律服务体系,整合国内外高端法律服务机构、中介咨询资源,聚焦项目对接、风险化解、纠纷调解等功能,通过创新涉外法律服务模式、搭建国际化法律服务平台、探索多元化法律服务机制三种方式,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涉外法律支持。

    在创新涉外法律服务模式方面,西咸新区组建法律服务创新联合体;制定扶持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的专项政策,集聚具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优质法律服务机构和人才;搭建以商事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仲裁评估、法院诉讼、人民调解为主,以司法鉴定、涉外法律检索等为补充的“6+X”多元化服务体系;加快涉外法律服务数字化探索,将5G、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应用在审判、仲裁、公证、调解等应用场景中,推出互联网审判、智慧公证、智慧调解等新型法律服务。

    据西咸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这一系列举措的促进下,法律服务创新联合体实现了“政商学研企”法务资源高度集聚,将普法宣传、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功能下沉到产业园区,延伸至企业和劳动者身边。探索出的法律服务新模式辐射至宝鸡、榆林、西宁等城市,助力当地打造国际化多元化矛盾纠纷法律服务体系。

    在搭建国际化法律服务平台方面,西咸新区一方面搭建涉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平台,整合域外法律信息,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外国法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域外法的法律查明、适用条件和专家咨询服务,为国际化法律实践提供高效的域外法查询服务;另一方面搭建国际商事调解平台。选任海内外具备资质的调解员,完善调解规则体系,解决跨境纠纷地域难题。企业可在线申请跨区域调解并选择调解员,就近就便参加线上线下调解。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目前,国际商事调解平台累计签约调解员465名,其中境外调解员占比16%,通过智慧调解等方式受理各类涉外案件30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61%。涉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平台为法院、政府部门、当事人、律师等主体提供域外法律查明报告共计1000余页,涉及新加坡、俄罗斯、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和地区。

    “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创新中心是西咸新区探索多元化法律服务合作方式与机制的三个举措之一。该中心聚焦项目对接、风险化解和纠纷调解,联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商会及金融、法律、商务中介等服务机构,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投资政策、法律咨询、金融保险、风险防范、信息共享等全方位服务。目前,中心的服务范围已覆盖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及意大利、法国、德国、西班牙、俄罗斯等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80多个城市。

    不仅如此,西咸新区还与港澳地区开展法律服务合作试点。试点港澳律所与内地律所合伙联营,在账户开设、管理模式等领域与司法、外汇、银行等部门协同,创新联营所落地机制。同时,通过建立多元化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支持律所与法院、仲裁机构、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联动,建立诉讼、仲裁、公证、调解等有机衔接的国际商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目前,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已先后与西安雁塔区人民法院、西安汉唐公证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等国内60余家法律服务机构签署协议,密切机制化合作。

    在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背景下,下一步,西咸新区还将推出哪些创新举措,助力服务贸易企业“出海”?

    上述负责人表示,一是推动法律服务双向开放。争取境内外知名律所、仲裁机构等在新区设立代表机构,集聚一批掌握国际惯例、精通法律业务、熟悉经贸领域的高层次法律人才,提高法律创新联合体的创新能级。二是强化法律服务国际合作。适时举办“一带一路”侨界法律服务论坛,提升涉外法律服务合作水平。三是突出法律服务制度探索。支持联营所探索承办内地法律适用的行政诉讼法律事务,注重国际贸易不同领域不同法域的衔接,为法治化进程作出更多改革探索。

    17.全球集运业呈恢复性增长

    2021年07月19日 06:41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近年来,国际经贸形势复杂多变,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运输需求端不确定性增加,疫情初期集装箱运输业更是遭受了沉重打击。7月14日,中国科学院预测科学研究中心发布《2021年全球Top20集装箱港口预测报告》。报告显示,2021年集装箱运输业将出现恢复性增长,主要得益于东亚地区经济体,尤其是中国率先控制住疫情,快速实现复工复产。

    报告显示,全球前20大集装箱港口中,中国仍占近半数,前10大集装箱港口有7个来自中国,上海港有望蝉联第一名。相比2020年,中国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的增长速度有较大程度上升,多数港口集装箱运输服务需求呈增长态势,尤以宁波舟山、深圳和天津港上升明显。中国集装箱运输的发展仍然是全球稳定发展的重心和基础。

    在东南亚地区,2021年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将呈现增长趋势,港口竞争加剧。其中,新加坡港有望保持全球第二大集装箱港口地位,同比增长3.1%至3.9%。而马来西亚的巴生港和丹戎帕拉斯港将成为新加坡港的有力竞争者,分别有望占据集装箱港口排名的第十二位和第十五位。

    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教授谢刚指出,在2021年全球Top20集装箱港口吞吐量预测排名中,东亚地区国家有望占据13个名额。“为确保集装箱运输业的稳步复苏,各国应谨慎防范疫情反复,稳定全球贸易增长。”谢刚表示。

    报告显示,随着各国推进复工复产并逐步放松封锁措施,受疫情影响的全球经济逐渐回归经济周期正轨,全球贸易将整体回暖。预计2021年集运市场供需基本面将逐步保持平稳,因疫情导致港口货物积压、舱位紧张、运价飙升等问题也将得到缓解。

    报告指出,在集装箱运输市场需求上升的情况下,2021年集装箱航运公司的整体利润将实现回升;但是,对于小型集运公司来说,目前处境仍显艰难,行业集中度可能进一步提升。

    但全球集装箱运输业的发展需谨慎前行。疫情仍是全球贸易的最大威胁,若疫情反弹,全球贸易复苏前景会很容易被破坏,集装箱运输业也将面临巨大不确定性。中国科学院预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汪寿阳指出,港口集装箱吞吐量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体现。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尚未结束,其对经济发展的打击将极大影响集装箱运输业的发展。(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杨啸林)

    窗体底端

    18.金融领域牢牢坚守“普惠”初心

    我国金融数字化水平已处于世界前列

    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首次从国家层面确立普惠金融的实施战略。到2020年,普惠金融5年发展规划收官。201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普惠金融,目的就是要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特别是要让农民、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

    如今,普惠金融已经成为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效的服务途径,也是中国金融深化改革进程中不可或缺的实践之一。截至2020年末,国有六大行的普惠小微贷款规模已经超过了4万亿元,并呈现持续高增长态势。

    业内专家表示,商业银行、民营银行作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应进一步提升小微贷款的可获得性,进一步提高小微贷款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增加研发和科技含量的投入,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普惠金融发展之路。

    政策保障不断成熟

    发展普惠金融既是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生活的落脚点,也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近几年,国家先后密集出台了各种支持政策,使得银行在支持小微企业服务中有了依据并获得了高速发展。

    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其中,该发展规划提出要有效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到2020年,使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居于国际中上游水平。

    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都强调要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加强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国有大型银行要率先做到,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支持金融机构扩展普惠金融业务,并要求下大力气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2020年是《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日前发布的《微弱经济与普惠金融——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2020)》显示,微弱经济正在成为普惠金融的关键词,在今后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普惠金融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要助力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

    目前,国有六大商业银行和大部分股份制银行均设立了普惠金融事业部,其中,工商银行除了设立普惠小微企业部外,还设立民营企业事业部。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19家民营银行也主要服务于“小微”和“三农”,并成为推动普惠金融的重要力量。“在党建引领下,微众银行以服务小微企业为第一任务,专注普惠金融、深耕金融科技,在践行社会责任、支持脱贫攻坚等方面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努力为推动实体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微众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李南青日前表示。开业6年来,微众银行累计为遍布全国31个省区市的2.7亿个人客户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累计为超1867万无人行信贷征信记录的用户成功授信;80%为大专及以下学历,78%从事蓝领服务业或制造业;累计发放贷款超过5万亿元,发放笔数超过6.3亿笔,笔均贷款仅8000元。

    2016年底,央行建立了中国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及填报制度,当时统计数据主要集中在使用情况、可得性、质量三个维度21类51项指标。2018年央行首次公布了普惠金融的发展情况,截至2017年末普惠领域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为6.77万亿元,增速为9.79%,占各项贷款的余额为5.64%。

    受益于政策倾斜,信贷加大民企小微企业的投入力度,小微企业贷款迎来了高速增长时期。统计发现,截至2021年4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相比2018年,增长3.5万亿元,增速超过30%。

    金融数字化水平处于世界前列

    数据显示,2020年,银行业离柜交易总额达2308.36万亿元,同比增长12.18%;银行业离柜交易率接近90%,2012年这一数值仅为54.37%。10年间,离柜交易率提升了36%,这导致全国ATM在2021年就减少4万台,银行网点在2020年就关闭了6275家,据此关闭速度估计,10年后,银行网点将会大大减少。

    业内专家一致共识,数字技术和金融科技为普惠金融的大规模、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能够降低普惠金融的交易成本,提升普惠金融风险识别能力,并拓展普惠金融服务的供给范围。

    中国信通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1)》显示,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占GDP比重为38.6%,年均增速将达11.3%,目前位居世界第二。

    在过去5年间数字金融领域最大的变化之一,在于传统金融机构对金融科技的认识度及重视度大幅提高与加深。5年前,银行等传统机构对数字化战略转型意识相对滞后,导致被一些民营金融科技公司占领市场绝对份额,如今,数字化金融已经成为了传统机构尤其是中小银行、民营银行适应市场竞争的必经之路,工行的ECOS、建行的TOP+、招行的大财富管理、光大银行的数字光大等数字化战略虽然各有特色,但他们都有共同的一点,就是融合性更强,协同合作性更高,且更加务实,让服务实体经济在数字化转型中得到更加高效的发展。

    工行在“数字工行”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科技强行战略。完成三年规划之后,2021年站在新的“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工行把“科技创新放到了更加重要的地位”,从安全、数字、生态、智慧、敏捷五大方面来打造科技强行。

    农行在“推进数字化转型,再造一个农业银行”的战略之下,提出信息科技“iABC”战略;建行在金融科技作为三大战略之一的基础上,提出“科技自立自强”来实施金融科技战略;中行推动数字化银行建设,提出实施“数字中银+”科技创新战略。

    2020年,招行提出“努力实现金融科技银行的质变突破”,推进金融科技本体质变。从量变到追求质变,招行的金融科技战略已更深一层。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微众银行充分发挥“非接触”金融服务优势,将信贷资源全面向小微企业倾斜,截至2020年末,小微企业管理贷款规模超过1200亿元,约为2020年初的3倍,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为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稳企业保就业”作出了应有贡献。

    根据银保监会的数据,2020年银行信息科技投入的规模已经达到2078亿元,同比增速超过25%。其中,2020年,17家全国性银行科技投入为1451亿元,六大行达到956.86亿元。

    专家指出,互联网新技术,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普及,重构了金融服务触达用户的渠道,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得性和便利度均获得了改善。用户可以随时、随地获取金融服务比较产品、提出个性需求。近年来,在互联网技术创新推动下,我国的普惠金融顺应形势,取得了积极进展和科学成就,但是在覆盖范围、便捷性和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等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需要各方面凝聚潜力,共同推动互联网+普惠金融持续健康地发展。(董潇)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2021.7.9.

    19.世贸组织成员承诺2021年底前完成渔业补贴谈判

    2021-07-16 11:15:03 新华网

    新华社日内瓦7月15日电 (记者陈斌杰 陈俊侠)世界贸易组织15日发表新闻公报说,其成员承诺在今年年底举行的世贸组织第12届部长级会议之前完成渔业补贴谈判。

    世贸组织当天以视频方式举行有关渔业补贴的部长级会议,104个成员部长或代表团团长参会。会议旨在推动达成有关渔业补贴的协议,该协议将为全球渔业制定新规则,并限制导致渔业捕捞不可持续和全球渔业资源枯竭的政府补贴。

    世贸组织总干事恩戈齐·奥孔乔-伊维拉表示,与会代表承诺将竭力推动完成渔业补贴谈判,世贸组织成员同意将现有的协议草案作为进一步谈判的基础,并普遍认同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手工渔民的粮食和生计安全的重要性。

    奥孔乔-伊维拉认为,在20年的谈判中,这次谈判最接近达成“高质量”的成果,这一成果将有助于建立“可持续的蓝色经济”。

    目前,各国政府每年发放的渔业补贴约达350亿美元,其中三分之二用于商业捕捞。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估计,全球三分之一的鱼类种群被过度捕捞,渔业资源面临枯竭的危险,也威胁着低收入地区渔民的生计。

    信息来源:新华网

    20.商务知识---累退税率

    累退税率是"累进税率"的对称。指随课税对象数额或相对比例的增大而逐级降低税率的一种递减等级税率。即课税对象数额或相对比例越大,税率越低; 课税对象数额或相对比例越小,税率越高。这种税率违反税收公平原则,因而一般不采用。由于这种税率不符合税收合理负担、应能负担的原则,一般不被采用。但在某种特定条件下,为达到特定目的,作为一种过渡办法,也可能被使用。

    在各国税制中,采用累退税率的税种较少,这是因为:除个别极需特殊的调节情况以外,一般都可以采用正常的税率予以解决,并可以辅助于减税、免税规定。同时,累退税率的设计比较麻烦,也不易于为征纳双方所掌握。尽管如此,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累退率又有其他税率不可取代的优越性。

    编辑:政策法规处(公平贸易处)202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