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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留工优工稳增促投的若干意见
信息来源:8781平台 发布日期:2021-01-05 阅读次数:3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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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冬春季疫情防控形势,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稳增促投两手抓,坚持稳就业与保产业相结合,全力做好当前工业企业留工优工稳增促投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顺畅,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企业抢先机开新局。及时兑现各类涉企政策,指导支持企业科学应对市场形势变化和疫情防控需要,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制定职工春节错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抢先机、抢工期,稳岗留工加快发展。对年产值超过1亿元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不低于上年第三、四季度季均产值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二、支持企业稳岗留工。充分发挥宁波市用工就业服务平台作用,鼓励淡旺季交叉用工、岗位互补的企业签订调剂协议,实现企业间人力资源合理调配。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作用,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三、支持企业开展培训。继续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鼓励企业根据生产需求,组织开展项目制培训,对按规定自主开展培训的企业,给予最高600元/人的补贴。建立培训机构名录,列出培训内容清单,鼓励企业自主选择开展灵活多样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800元/人的补贴。根据实际需要,适当纳入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精益管理等培训内容,课时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四、保障工资足额发放。全面贯彻《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进一步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矛盾纠纷。对确因经营困难出现欠薪问题的,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确保解决被欠农民工的生活困难。(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总工会)


    五、开展送温暖活动。倡导企业落实职工节日福利,为外地留甬职工开展茶话会等暖心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慰问和上门服务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当组织开展送文化(节目)进企业、职业培训、劳动讲堂等活动。春节期间,职工可凭“5·1服务卡”享受系列迎春特惠活动,参与“甬工惠”平台的购物、文化、工惠保等优惠活动;各地工会场馆,国有投资的体育场馆、综合性广场、非古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美术馆等,向外地留甬职工免费开放。(牵头领导:卞吉安;牵头单位: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文广旅游局、团市委、市妇联)


    六、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平台和载体,加强疫情防控、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宣传,营造政企合力防疫情、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预案,指导企业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等原则,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牵头领导:许亚南;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级新闻媒体)


    七、做好企业服务工作。深入开展“三服务”“三巡三微两解”等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加强对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的沟通走访,加大对企业融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协调解决春节期间企业生产用工和项目建设等方面的难题,为在建重大产业项目保质量抢工期提供保障,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顺利推进,确保企业生产生活秩序稳定。(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其他行业企业可参照本意见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各地和市级各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相关政策措施已明确施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