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讯中心
  • 学术研讨
政策:创造民企公平竞争环境说易行难
信息来源:AMBOUND每日经济 发布日期:2019-12-23 阅读次数:1052
【文字 大 中 小】【关闭窗口】保护视力色:

           1222日,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意见》最核心的内容是“公平”包括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确保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市场环境方面,具体包括:(1)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进一步精简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不得额外对民营企业设置准入条件。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支持民营企业以参股形式开展基础电信运营业务,以控股或参股形式开展发电配电售电业务。支持民营企业进入油气勘探开发、炼化和销售领域,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储运和管道输送等基础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原油进口、成品油出口。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大幅放宽市场准入。上述行业、领域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民营企业分行业、分领域、分业务市场准入具体路径和办法,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2)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健全市场化要素价格形成和传导机制,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得资源要素。(3)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快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规定和做法。(4)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意见》抓“公平”问题是抓住了民企经营环境的关键。但公平问题说易行难,要实现公平,需要对现行大量的制度性、系统性改革。要完全落实相关内容,挑战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