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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集团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0-06-01 阅读次数: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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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接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市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窗口、文明行业和第三届宁波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宁波东方集团被命名为宁波市文明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宁波东方集团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务实、创新为主线,不断健全完善促学激励机制和创建保障机制,推进了管理、制度、技术、文化的持续创新,公司呈现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经营管理逐步规范,经济效益稳步提升的良好局面。

      宁波东方集团将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为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