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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鄞州区出台了《宁波市鄞州区“中国制造2025”单项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推进该区智能制造、加快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
“中国制造2025”单项奖励资金由该区财政安排,用于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制造业“三名”企业培育、智能化改造集成服务的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奖励、智能装备(重点智能新产品)制造奖励、企业开展协同制造和配套合作补助、建设制造业行业创新中心奖励、培育技术创新型示范企业奖励。
该区对列入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补差奖励;对首次列入市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列入省、市级培育试点示范的制造业“三名”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补差奖励;对经认定为该区企业提供智能化改造集成服务的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按照服务合同执行金额给予不超过10%、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对年度服务金额首次达到1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补助。
为支持开发智能产品,对该区企业首次自主研发制造并经用户单位使用的智能装备(智能传感系统、智能控制器、精密传动装置、伺服控制机构、工业机器人),给予每台(套)最高30万元的奖励。对经认定的一、二、三等级的重点智能新产品,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对该区内智能装备重点优势企业采购区内“四基”产品(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且年度新增采购额超过500万元的,给予采购方年度新增采购额5%、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对该区智能装备重点优势企业与区内基础配套企业开展协同创新制造的,且年度采购额超过100万元的,给予采购方年度采购额5%、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该区鼓励建设制造业行业创新中心,对国家级、市级的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00万元的补助。培育技术创新型示范企业,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补差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