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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将进一步放宽服务业等外资准入限制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11-20 阅读次数: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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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中全会确定改革大方向后,商务部将进一步放宽部分服务业和一般制造业的外资准入限制。11月19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商务部将切实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近期将重点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以及进一步放开钢铁、化工、汽车等一般制造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包括放宽外资在注册资本、股权比例、经营范围等方面的限制。在扩大开放、投资准入方面,近期商务部还将加快推动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沈丹阳还表示,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机构,鼓励外资投向科技中介、创新孵化器、生产力中心、技术交易市场等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此外,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