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国家发布高技术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12-23 阅读次数:1527
【文字 大 中 小】【关闭窗口】保护视力色:

            为切实加强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全过程监管,进一步明确投资支持的方向、资金安排方式、评审优选程序、分配原则和标准、工作时限等,促进公平、公正和公开,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近日国家发布《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明确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包括:创新能力建设类项目、双创平台类项目、互联网+和大数据类试点工程、信息基础设施类项目、区域产业集群类项目以及其他等六大类项目,明确了申请上述六大类项目的基本条件;明确了中央预算内资金的使用办法,将根据项目属性分别采用定比例支持、分档支持、定额支持等方式进行投资补助,并对每一类项目设定补助的最低限和最高限。同时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高技术产业项目评审评优程序、高技术项目的监督检查细则、国家发展改革委评审项目的各个时间节点和工作时限。今后我省将严格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3号)和《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行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中央预算内资金使用。(来源:省发改委高技术处)

    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行管理办法》全文Click here to Downlo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