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法规
农业区域发展政策迎来转变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5-28 阅读次数: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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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日前发布《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将全国划分为优化发展区、适度发展区和保护发展区等三大区域,并提出稳定提升农业产能、保护耕地资源、节约高效用水、治理环境污染、修复农业生态等五大任务。其中,优化发展区主要包括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和华南区。这是我国大宗农产品主产区,农业生产条件好、潜力大。农业部表示,应坚持生产优先、兼顾生态、种养结合原则,在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的前提下,实现生产稳定发展、资源永续利用、生态环境友好。适度发展区包括西北及长城沿线区和西南区,这一区域农业生产特色鲜明,但水土配置错位、资源环境承载力有限,应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适度挖掘潜力、集约节约、有序利用。保护发展区包括青藏区和海洋渔业区,在生态保护与建设方面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应坚持保护优先、限制开发,适度发展生态产业和特色产业,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