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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推动公立医院改革降低个人卫生支出比重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5-17 阅读次数: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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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意见表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要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加快推进改革。意见部署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探索并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路径。意见提出,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在该意见发布之前,国家相关部委短时间内密集出台一系列关于医药领域改革的文件。5月5日,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等7部委曾联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自今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改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我国将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在本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指出,今年将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现象。这一系列改革方案目的在于破除以药养医,解决看病难和看病贵,实施医疗、医保和医药三者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