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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电安全问题需要以透明度说服公众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4-20 阅读次数: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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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民间的反对声依然很强,在环保压力加大等背景下,核电重启的步伐持续加快。目前,核电发展面临两大问题,一是安全问题,二是公众接受问题,后者又与前者密切相关。对此,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王禹民表示,准备将内陆核电恢复起来,内陆核电站会列入到下个五年规划。国家核安全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制定《核安全法》可以提升我国核安全法律层次,将我国核安全监管体制、基本原则及主要制度等上升到法律层面;同时,可以弥补我国核安全法律制度空白,如核事故损害赔偿、核安全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国家核安全局透露,目前,《核安全法》提请审议时间预计将比原计划提前,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据了解,2013年,《核安全法》正式进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4年,在《核安全法》立法过程中,国家核安全局提出了涉核领域法规体系顶层设计方案。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周大地表示,中国现在的核安全基本上是把国外的要求、标准等全部借鉴过来,同时,还提出了一些当前最先进的安全标准,实际上,中国在这方面的要求,特别是技术指标,比国外要高,《核安全法》立法已有基础。不过,在安邦(ANBOUND)研究团队看来,中国的核安全问题不仅是立法问题,更是安全生产水平有限的问题。在国外很安全的PX项目,到国内却接连发生爆炸,便是一例。中国政府与核电企业需要对公众作出充分的解释,以更为开放的态度说服公众核电运行是安全的,而非像现在这样,说重启就重启了,整个公共决策过程与公众没有任何关系。在这样不透明的决策环境下,又怎能让公众信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