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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加快建立投资项目协同监管机制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3-19 阅读次数: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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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随着简政放权的深入推进,对投资项目接住管好和协同监管亟待加强,迫切需要加快建立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着力解决部门放权不同步、基层承接能力不足、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手段不完善等突出问题。为加强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投资行为和市场秩序,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就建立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提出相关意见。《意见》要求,通过合理划分管理权限、部门主动协同放权和进一步提升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承接能力,切实做到接得住管得好。各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和国土(海洋)资源、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安全监管、建设、审计及行业管理等有关部门,要重点围绕开工建设环节和竣工投产环节,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实现项目合法开工、建设过程合规有序。《意见》还提出,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依托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利用多种渠道和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信用记录在监管中的作用,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