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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个税起征点还是改税制的分歧明显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3-10 阅读次数:1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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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高个税起征点是个老问题,每年“两会”都有人提出来。2014年,全国税收收入119158亿元,其中,个人所得税7377亿元(占比约6.2%),低于增值税(30850亿)、企业所得税(24632亿)、营业税(17782亿)和消费税(8907亿)。今年又有委员提出调高个税起征点。全国人大代表、郑州宇通集团董事长汤玉祥认为,个税起征点应该上调至8000元到1万元,以增加职工收入。汤玉祥称,当前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而职工月收入四五千元是常见现象,普通职工税负较重。宇通集团今年给员工涨薪30%,但是增资额的相当一部分需要拿来缴税。全国人大代表、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郭振甫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个人所得税法》。他说,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一直是单向的,只收不退。而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年底会有一个退税申报,家庭对孩子的抚养费用和教育费用,包括个人的教育费用等一系列为国家做贡献的基础费用产生的税费都会在年底退还给个人。郭振甫也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目前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明显偏低。3月6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回答个人所得税相关问题时表示,个人所得税存在着税制不合理的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对此进行改革,改成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实际就是综合所得税制。这样的税制比较科学,简单地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并不公平。比如,个人一个月收入5000元,日子可以过得不错,但如果有抚养、有赡养,日子就很艰难。因此,从最根本上来说,应该是改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