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法规
今年两会上,《立法法》修正案将获通过。立法是当前中国最重要的政治活动之一,在塑造中国政治结构的法律中,《立法法》的地位仅次于宪法。也因如此,《立法法》自2000年施行以来的首次修改获得了极大关注。据了解,《立法法》即将交付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已经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审议了两次,先后公布了两个草案。从草案来看,此次修订有不少突破,例如强调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赋予更多地方政府地方立法权,此外还明确了税收只能由法律来规定——这意味着,包括税率在内的一些税收事项,不能仅凭政府部门一纸通知就能随意调整。值得注意的是,《立法法》草案中出现了一个新概念,甚至可以说是此次修订的核心概念,就是“可操作性”。一直以来,中国法律的可操作性备受诟病,被戏谑称为txt文本。从公开的两部草案看,新《立法法》在提高自身可操作性方面有一些进步。一是法律表述清晰。此次修订具体罗列了税收的多个方面只能由法律规定,相比之下,2000年《立法法》的规定过于笼统,容易被曲意解读。其次是法律要符合实践规律。立法的末尾阶段是表决通过,但是一部法律一般包含多个条款,投票者可能同意大部分条款却不同意个别条款,此时便可能遭遇决策困境。此次立法法修订增加了争议条款单独表决的制度,对立法法的可操作性是一个提升。此外还要求法律的实际效果和立法的目标是相符的,法律具备一定的确定性等。从这一方面看,此次草案也存在一些遗憾。草案初稿规定,一些情况下,立法“应当”举行论证会和听证会,但是到了二审稿,“应当”变成了“可以”。这意味着论证会和听证会制度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可能变成不那么重要的立法拿来论证和听证,而重要法律则为了避免更大争议,不交付这些体现公众参与的机制进行讨论。另外,草案规定,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可以申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法规和规章,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向申请者反馈审查情况。此处“可以”一词又降低了此项制度的可操作性。《立法法》草案在文本上已经实现了良好的可操作性,在实践中能否得到具体制度和机构的配合,从可操作的《立法法》走向可操作的立法,这个过程必将有更长的路要走,有更多的难关要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