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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对台商形成显著冲击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2-26 阅读次数: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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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去年12月颁布62号文,要求各地政府3月底前清理投资方与政府通过谈判达成的财政返还等税收优惠,让不少已获地方政府承诺退还款项的台商措手不及。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强调,已搜集信息进行研究分析,有需要一定会向大陆反映。根据62号文,过去地方政府自己确定的税收优惠,须在3月底前上报国务院审核,未来所有税收优惠,必须由中央统一规定。一位东莞台商协会副会长透露,由于地方政府财政普遍陷入困境,不少珠三角地方政府早就筹不出给企业的税收返还款项,通通跳票。运气好一点的台商还能拿到当初承诺的4、5成,财政状况比较差的地方政府干脆两手一摊,表示没钱可以返还。一位被苏南地方政府欠了上千万元人民币税收优惠款的台商无奈地表示,现今地方政府缺钱,中央又下令地方一律要清理税收优惠,未来台商想要再拿额外的税收返还难度更高了。面对今年3月上报大限即将到来,台湾汉邦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史芳铭表示,过去大陆地方政府为吸引台商投资,游走于法律模糊地带,祭出不少税收优惠政策;他建议,受到此波政策冲击的台商,或许可以考虑与当地政府商谈,是否可以用其他明文规定的优惠措施补救,降低企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