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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进口权的垄断被撕开了一个小口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2-24 阅读次数: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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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原油加工企业在淘汰一定规模落后产能或建设一定规模储气设施的前提下可使用进口原油,其中拥有境外油气资源、深加工和先进治污三类企业优先使用。具体来看,用油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目前已建成投产、单系列设计原油加工能力大于200万吨且符合产品质量、环保、安全及能耗等条件,并在淘汰本企业所有原油加工能力200万吨/年以下装置前提下使用进口原油。用油数量与淘汰的落后装置能力和建设储气设施规模成比例确定。其中,在境外合法投资石油勘探开发项目并取得实际产量,装置配套完善且高附加值化工产品收率高,以及今年年底前完成有机废气综合治理,且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三类原油加工企业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进口原油。山东省炼油化工协会会长刘英爱表示,昨日发改委下发通知后,企业正在针对要求自查,做一些设施准备。后续向省里和国家申报后,确定最后哪几家企业拥有配额。她解释说,去年下半年以来,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集团就已经供应原油给当地炼化企业,企业不缺原油。“不过是加价卖给企业的,原油进口放开后,符合条件的炼厂可以通过两桶油代理进口原油来加工,更有自主权,也利于打破垄断,市场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