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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工资普涨对地方财政压力是新的考验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2-03 阅读次数: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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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日前已经下发,将正式实施。《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根据《意见》,举例说,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员级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级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任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任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任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处级待遇。比如,一名县文化局局长或乡镇镇长,一直未得到提拔,任满15年后,虽然还当局长或镇长,但可享受副县长的工资待遇。对此,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表示,“意见的实施是值得肯定的,这个政策可以增加基层公务员的职业安全感,令一部分公务人员在薪酬上有了保障。”竹立家估计,实施后,公务员的工资普遍增加30%左右,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地方财政负担。竹立家说,“尤其是对中西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财政压力会增大。”这需要中央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意见》的实施产生另外一个影响就是,对现在官本位思想,“职务唯上”的观念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的职务、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唯一依据。这样想涨工资只有升职这一座“独木桥”。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公务员对领导职务的盲目追求,助长了“官本位”的思想,以及“买官卖官”这一腐败现象。竹立家说,“以后,可能一个科级干部的工资比处级的还要高。”这在一定程度会消除“买官卖官”、“吃空饷”、“虚职盛行”等一系列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