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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深化流通体制改革48项分工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06-07 阅读次数:1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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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规划部署中国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共分15个部分,涉及48项具体分工,覆盖到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农业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法制办、供销合作总社、工商总局、粮食局、质检总局、、统计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职能范畴。具体来讲,方案指出,要依托交通枢纽、生产基地、中心城市和大型商品集散地,构建全国骨干流通网络;优化城市流通网络布局,有序推进贸易中心城市和商业街建设;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发展现代流通产业的战略任务,加强规划和引导,推动营销网、物流网、信息网的有机融合;建立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协调高效的流通管理体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流通领域,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流通产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动产、仓单、商铺经营权、租赁权等质押融资;抓紧出台降低流通费用综合性实施方案;建立由商务部牵头的全国流通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加强对流通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流通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方案称,商务部要认真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工作落实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