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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顺应市场预期终止节能家电补贴政策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05-30 阅读次数: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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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改委及工信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从2013年6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五类高效节能家电产品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政策。为扩大国内需求,拉动绿色消费,促进节能减排,2012年6月,国务院决定采用财政补贴方式推广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五类高效节能家电,推广期暂定一年。财政部有关负责人称,政策实施以来,推广成效显著,节能家电市场份额大幅提升,拉动消费效果明显,政策预期目标已基本达到。根据通知,节能家电推广企业应尽快收集和整理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及时将相关信息填报至“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信息系统”;同时,编制年度补贴资金清算报告,报企业注册所在地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逐级上报至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要求,相关企业、地方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途径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消费者及时准确了解政策规定。地方各有关部门在加强宣传的同时,统筹协调好各个环节,认真审核并及时上报企业推广材料。在此之前,市场普遍认为,家电节能补贴在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提高节能家电入户比率上有很大作用,也对行业产生了不小的负面影响,干扰市场良性发展、造成产能过剩等。此番补贴政策到期退出,没有进一步延续,并不出乎市场预料。恰恰相反,在政策到期之前,已有不少家电企业呼吁相关政策应当及时终止,企业更应该依靠市场、策略实现盈利,而不应将特殊政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