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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清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05-20 阅读次数: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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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两会”后,李克强总理屡次强调简政放权,并分两批取消和下放了133项行政审批事项。在此前公告中,国务院并未明确详细名单的公布时间,只强调“依法依规及时公布”。发改委官员则称,将在6月底前发布新修订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修改出台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办法,公布取消审批投资项目、下放地方审批的项目。实际的执行则提前了。国务院办公厅515日下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公布了取消和下放的共计117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1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0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0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项;取消或下放管理层级的机关内部事项和涉密事项13项(按规定另行通知)。另有16项拟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是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分析详细的名单,在取消的71项行政审批项目中,企业投资扩建民用机场项目核准,企业投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信号系统和牵引传动控制系统制造项目核准,企业投资精对苯二甲酸(PTA)、甲苯二异氰酸酯(TDI)项目及对二甲苯(PX)改扩建项目核准,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水利工程开工审批,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对外合作合同审批,境内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境外商品期货交易品种核准等条目最为引人注目。在下放给地方政府/省级投资主管部门的项目中,企业投资风电站项目核准,企业投资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项目,列入国家规划的非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项目核准,企业投资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等是市场关注的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