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市经信委《关于印发<2016年“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11-18 阅读次数: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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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会员单位:
现将宁波市经信委《关于印发<2016年“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甬经信服〔2016〕21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参赛组织工作。
“最佳设计概念奖”参赛作品于11月25日前提交至“和丰奖”组委会(宁波市江东区朝晖路17号9楼);
“最佳设计对接奖”参赛作品于11月2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企业所在地工业主管部门完成形式审查,再报送至“和丰奖”组委会(宁波市江东区朝晖路17号9楼);作品实物于11月30日前递交至和丰创意广场丰庭楼(宁波市江东区江东北路317号)。
“最佳设计产品奖”参赛对象必须为宁波地区制造企业,参赛产品于11月2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企业所在地工业主管部门完成形式审查,再报送至市经信委;作品实物于11月30日前递交至和丰创意广场丰庭楼(宁波市江东区江东北路317号)。
协会秘书处将全力支持会员单位申报,如需协助,请联系秘书处。
联系电话:87294643 电子邮箱:nbdzhyxh@163.com
联系人:张老师 胡老师
宁波电子行业协会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宁波市经信委《关于印发2016年“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甬经信服(2016)219号) Click here to Downlo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