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1年宁波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1-06-16 阅读次数:2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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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市各行业协会(商会),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鼓励和引导广大企业(组织)追求卓越经营绩效,创新管理模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我市经济综合竞争力,根据《宁波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甬政发〔2006〕123号)有关要求和2011年宁波市市长质量奖工作计划,现就申报2011年宁波市市长质量奖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原则
宁波市市长质量奖的申报遵循公开、自愿原则。申报和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对象
凡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业的企业(组织)。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业3年(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下同)以上;
2、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先进,已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行业体系认证,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3、在提升自主品牌的科技含量和国际竞争力,加快绿色、节能、环保、生态型产品自主品牌建设,促进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中成绩显著;
4、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居市内同行业前列;
5、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6、获得县(市)区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之一推荐。
(二)申报对象不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不符合产业、环保、安全生产、节能、质量等政策;
2、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3、近3年有重大质量、设备、伤亡、火灾和爆炸事故(按行业规定)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重大事件或重大有效投诉;
4、近3年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或服务有严重质量问题;
5、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四、申报材料
申报对象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组织简介。限在5000字以内,按《宁波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
(二)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应对照评定标准及实施指南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各条中有关说明的内容也可互相引用,但应说明。需要追溯性说明的质量活动限申报前三年内;无追溯性说明的质量活动只说明近年情况。报告文字力求简要,含图表不得超过6万字数;
(三)《宁波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详见附件,可在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www.nbzj.gov.cn中“市长质量奖”专页予以下载),申报对象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
(四)证实性材料。提供与申报表及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提供完整的组织机构图,层次至部门和车间一级,并标明其职责。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二份,电子文本一份。电子文本格式为:申报表和组织简介以Word格式,自我评价报告以word格式和PDF格式,证实性材料以PDF格式。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期限:自通知之日起至8月15日止。
(二)申报对象上报的正式申报资料,须经所属县(市、区)政府或市行业管理部门或市行业协会提出评价意见,并在申报表封面的“推荐单位”栏加盖公章后,在2011年8月17日前,市直属企业(组织)由推荐单位以邮寄形式寄至宁波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办(地址:宁波市江东区王隘路28号市质监局质量管理处 邮编:315041 联系电话:0574-87833867);其他企业(组织)交申报企业(组织)所在地质监局(分局)汇总后寄至宁波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办。
(三)通过现场评审后并进入专家评委会会议讨论的企业,另需制作DVD(或VCD)光盘一份,用于向专家评委会审议会议介绍企业情况。内容包括:企业的概况,包括企业环境和企业关系;企业的挑战,包括竞争环境、战略挑战和绩效改进系统;企业的绩效,包括产品和过程结果,以顾客为中心的结果,以员工为本的结果,领导和治理结果,财务和市场结果。DVD(或VCD)播放时间不超过20分钟。
附件:宁波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服务业uploadfiles/201106/201106161308184935.doc
宁波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制造业 uploadfiles/201106/201106161308184957.doc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