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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9-28 阅读次数: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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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科高〔2015〕75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实施方案》(甬政办发〔2011〕182号)总体部署和《宁波市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甬科高〔2013〕10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项目类别
      (一)我市非政府直接投资的LED应用项目,具体包括道路(含隧道)照明、景观和公共设施(医院、学校、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商场、地下停车场等场所)照明、地铁轻轨照明、室内照明等;
      (二)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参与LED照明应用工程投资建设的我市合同能源管理企业;
      (三)LED照明应用支撑项目。
      其中对于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的LED应用项目,其照明产品或核心部件,必须由我市相关企业生产。
      对于上述第三款的LED照明应用支撑项目,指由我市企业组织实施的LED照明产品核心技术研发及工程化项目,项目申报单位2014年度应有R&D支出(以市统计局数据为准),按照《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甬科计〔2013〕98号)要求组织申报、评审和立项。
      二、补助项目条件
      (一)LED应用项目的LED产品总价达到5万元;
      (二)LED产品的性能指标达到行业或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三)《宁波市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申报材料要求
      LED应用项目承担单位和合同能源管理企业,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的县(市)区科技局或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提出补助申请,并提交如下申报资料:
      (一)LED应用项目
      1、宁波市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
      2、LED应用规模、资金来源、采购发票等项目竣工报告;
      3、LED产品性能指标达到行业或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相关证明材料;
      4、LED生产企业或供应商资质相关证明资料。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1、宁波市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
      2、合同能源管理推广方案、合同;
      3、LED产品性能指标达到行业或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相关证明材料;
      4、LED生产企业或供应商资质相关证明资料。
      (三)LED照明应用支撑项目
      1、项目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按编写提纲写);
      3、经费概算表;
      4、项目技术负责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声明;
      5、申报单位法人证明(工商营业执照);
      6、项目(课题)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名;
      7、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请的项目,应提交课题组成员签名表、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各方的研究内容、成果提交的时限、经费的来源及分配方式等主要内容,并经法人单位盖章;
      8、前期基础、成果证明;
      9、申报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
      10、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企业研发投入证明等附件。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LED应用补助项目和合同能源管理补助项目,需报送申报材料1份,由所在地的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初审后签署意见;由科技管理部门汇总后,一并提交我局。
      (二)申报LED照明应用支撑项目,申报单位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申报单位登录“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2、在线打印纸质材料,按照要求整理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后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集中报送受理中心(一式2份)。
      五、申报时间
      受理截止时间至2015年10月24日。
      六、联系方式
      1、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赵新民  电话:27877183
    2、市科技局高新处:陈友申      电话:55888317
    3、宁波电子行业协会:陈主任      电话:87294643
    受理中心地址:国家高新区研发园扬帆路999弄3号楼2楼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