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宁波市文化产品制造业重点行业支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4-10-21 阅读次数: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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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根据甬经信轻工〔2014〕328号文件《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宁波市文化产品制造业重点行业支持资金项目的通知》的精神,和《宁波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将甬经信轻工〔2014〕32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结合企业发展实际,积极准备开展2014年度宁波市文化产品制造业重点行业支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宁波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研发、生产、服务的中小文化产品生产企业。
二、申报时间
2014年10月16日—11月3日。
三、申报项目
文化产品制造业核心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文化产品制造业产业基地或示范区块,创意设计服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以及在推动产业化发展方面有重要引导作用等项目。
四、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宁波市“十二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
2.项目原创性高,创新性强,知识产权明晰,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成长能力,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项目单位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4.项目单位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
5.申报单位的行业代码必须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国标)》。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资助范围内
1.知识产权有争议的;
2.项目单位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3.未通过专家委员会评审的;
4.应由政府其他资金支持的;
5.已获市级及以上上年或本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
六、申报材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宁波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3、项目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
4、项目的预算(包括筹资计划和支出预算)。
七、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单位)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
2、协会审核、筛选后报市经信委,纸质申报材料合成本一式六份。同时,报送《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电子文本。
3、联系人:金元刚、胡 蝶
联系电话:87294643、13566308946
传真:87294643
电子邮箱:nbdzhyxh@163.com。
附件:
1、甬经信轻工〔2014〕328号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宁波市文化产品制造业重点行业支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2、《文化产品制造业重点行业支持资金项目申报表》
3、《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国标)》
宁波电子行业协会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