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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两部门《关于组织实施新型平板显示和宽带网络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4-05-22 阅读次数: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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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经信局、保税区工业科技合作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新型平板显示和宽带网络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通知相关企业申报。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组织实施新型平板显示和宽带网络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docx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