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各会员企业:
为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促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综合实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使我市社会经济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经济发展新局面。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和浙江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关于继续开展中国500强和省百强企业排序工作的部署,宁波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决定继续开展2014百强企业排序工作。市属服装、电子、模具、塑机、船舶、石化、文具、外贸企业、饭店、交通、物流、建筑、软件、家电等协会和各区企联、企协为协办单位。现将2014宁波市百强企业排序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全市范围内注册的工业、商贸、建筑、金融、交通、物流、通讯、信息软件、房地产等行业的各类所有制企业。
申报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集团中的二级法人允许申报单项(制造业、服务业)百强排序,不进入综合百强排序(央企、省企和不参与百强排序的企业集团除外),行政性公司、资产经营公司、没有产业实体的投资集团公司不参加申报(中国500强和省百强入围条件按中企联、省企联规定执行)。
二、排序内容和条件
1、申报2014宁波市综合百强企业,要求2013年完成销售(营业)收入达到17亿元(人民币)以上,其中符合中国500强和省百强排序入围条件的企业,由我会推荐上报中企联和省企联。
2、申报2014宁波市制造业百强企业,要求2013年完成销售(营业)收入5亿元(人民币)以上,其中符合中国500强和省百强排序入围条件的企业,由我会推荐上报中企联和省企联。
3、申报2014宁波市服务业百强企业,要求2013年完成销售(营业)收入在1.3亿元(人民币)以上,其中符合中国500强和省百强排序入围条件的企业,由我会推荐上报中企联和省企联。
4、最佳效益企业10家,在入围综合百强企业中按2013年完成净利润和纳税总额之和,取前十位。
三、排序方法和程序
1、申报:符合百强企业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填写百强企业申报表附件一(下载网址:www.0574ne.cn),申报数据必须真实,由企业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提交201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其他权威报表复印件。申报表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并报送反映企业厂容厂貌的电子版彩照二张(照片要求1MB以上,用光盘或QQ文件报送,用于奖杯制作)。申报时间截止2013年4月25日。
2、排序:根据国际、国内通行规则,按2013年销售(营业)收入大小为序排序,坚持公平、公正和客观原则。
3、最终入围企业由宁波市百强企业排序评审委员会确认。凡2013年度亏损或所有者权益为负数企业不进入百强排序;凡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关系、依法纳税和产品质量等方面被执法部门予以处罚并造成区域性重大影响的企业,不进入当年排序。
4、表彰:凡入围2014宁波市百强企业,将在2014宁波企业家活动日上表彰、发奖,并在报刊、会刊上榜表彰。
四、其他
1、上市公司所填报的数据,我协会承诺保密责任并签订协议。
2、本次活动不收任何费用。
3、宁波百强企业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贸易局、市外经贸局、劳动局、财税局、环保局、安监局、质监局等单位组成。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春艳 胡蝶
电 话:87294643 13566308946
传 真:87294643
电子邮箱:nbdzhyxh@163.com
宁波电子行业协会
201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