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各会员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鼓励我市企业家们在引领企业发挥现实优势、转化潜在优势、培育新型优势,加快转型升级,努力做强做大做优等方面所起的带头示范作用;在依法诚信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及构建和谐企业等方面发挥的示范和表率作用,为我市的社会经济建设带来强劲的发展动力。市企业家协会决定:开展“第十三届宁波市优秀企业家”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企业家评选内容
1、综合:评选优秀企业家控制在25名左右。
2、单项:企业家优秀创业奖10名,企业家管理创新奖10名。
二、条件:
(一)优秀企业家评选条件
1、候选人必须是本协会团体会员,及百强排序协办协会的会员企业(需上述协会推荐),所在企业2013年销售(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或利润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在本地区或本行业有一定知名度,企业具有快速成长性、创新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景。
2、候选人在本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主席、总裁、总经理(厂长)等主要领导职务5年以上(含5年)(国有大型企业,因干部调动,可含调任前企业任职期)
3、所在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总资产、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上缴税金等)有显著提高。
4、所在企业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业绩突出,主要经济指标位于本地区本行业前列。企业在节能减排、转型升级、循环经济和管理创新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5、开展和谐企业创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并有良好公众形象。
6、近三年获得过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先。
7、当选企业家须出席“2014企业家活动日”(2014年7月中旬)
8、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已评过市级优秀企业家,不再参加本届评选活动。
9、凡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关系、依法纳税、产品质量等方面,评选年度内被执法部门予以处罚并造成区域性重大影响的企业,不得参加当年优秀企业家评选。
(二)企业家优秀创新奖评选条件
1、候选人必须是本协会团体会员、及百强排序协办协会的会员企业(需上述协会推荐),在本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并任期3年以上。企业规模:服务类企业在1000万元以上、制造及其它类企业在2000万元以上。
2、在任职期企业经济效益显著增长,具有突出业绩(2013年经济指标比基期年有明显增长)。
3、企业在创业创新、转型升级、节能减排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和贡献。
4、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并有良好公众形象。
5、当选企业家须出席“2014企业家活动日”(2014年7月中旬)
(三)企业家管理创新奖评选条件
1、候选人必须是本协会团体会员、及百强排序协办协会的会员企业(需上述协会推荐),企业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在本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并任期3年以上。企业重视现代化管理,制订参与企业管理创新工作,并有管理创新成果。
2、企业规章制度健全,并组织实施较好。
3、通过企业管理、降低管理成本、企业主要技术指标有明显增长。
4、积极开展企业民主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员工有明显幸福感。
5、企业无重大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事故。
6、近二年内获得过省、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者优先。
7、当选企业家须出席“2014企业家活动日”(2014年7月中旬)
三、推荐申报(含单项)
1、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家由各县(市、区)企联、企协和市属行业协会推荐申报或由企业推荐申报,推荐企业的党组织签字盖章。
2、推荐企业须填写“宁波市优秀企业家候选人推荐表”及单项奖推荐表一式二份及电子版一份(推荐表见附件一、二、三)。
3、报送候选人业绩书面材料,字数在2500~3000字左右,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历,本人所获得的主要成果、奖励、荣誉,主要先进事迹,其中单项奖对照评选条件作侧重介绍(字数2000左右),一式二份。
4、候选人需提交彩色工作及生活照共2张(照片要求2MB以上,用光盘或QQ文件报送,用于奖杯制作)。
5、申报时间截至2014年4月20日。
四、评审、表彰
1、协会秘书处根据申报资料初审后,召开优秀企业家评审委员会初评会议,确定候选人名单。评审委员会由协会常务副会长和常务理事、理事、会员代表组成。
2、候选人名单在会刊、网站、通讯上公示,听取会员单位意见。
3、最终由会长办公会议审议、确定当年优秀企业家和单项奖正式名单。
4、获得第十三届宁波市优秀企业家和2014企业家优秀创业奖、2014企业家管理创新奖称号的企业家在我会举办的2014宁波市企业家活动日表彰、发奖,并在报刊、会刊上榜表彰。
五、其他
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 系 人:谢春艳 胡蝶
电 话:87294643 13566308946
传 真:87294643
电子邮箱:nbdzhyxh@163.com
附件:1、第十三届宁波市优秀企业家候选人推荐表填报说明(点击下载)
宁波电子行业协会
201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