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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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和表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促进我国企业家队伍健康成长,充分发挥企业家在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 经国务院纠风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清理整顿评比、达标、表彰后批准,中国电子企业协会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 2014年“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已开始启动。现由我协会协助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开展有关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各地区、电子信息行业、各种所有制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包括在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经理、厂长等职务的企业领导人。
二、候选人条件
1、企业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业绩突出,主要经济指标位于本行业前列。企业具有快速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景。特别是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成效显著;
2、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诺履约,劳动关系和谐,有良好信誉记录。在任期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和失信、劳资冲突事件;
3、企业家本人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突出的创业、创新实践,以及推动企业不断发展,提高竞争能力的业绩;
4、企业和企业家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能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5、在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连续3年以上。
三、申报方式
在企业家自愿申请参评的前提下: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相关电子信息主管部门根据名额分配组织推荐,中央直属企业、大型企业、也可采取自荐的方式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填写《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
2、证实性材料(包括:企业组织机构图、企业相关制度、人力资源规划、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商标及品牌产品获奖证书、信用证书、专利奖项证书、近三年个人及企业获奖证书等。)
3、每位候选人需交免冠、正面彩色二寸近照1张及电子版。
4、被推荐人在本企业担任主要领导时间不足3年,但在原单位曾担任过正职,且有突出贡献,可加报一份补充材料,作为评选参考。
5、将候选人证实性材料和申报表资料整齐装订一式3份及电子版1份报送协会,电子版及二寸彩色照片电子版可用光盘、U盘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五、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企业申报、推荐阶段
第二阶段:初审
第三阶段:评审委员会评审
第四阶段:公示
第五阶段:终审
六、表彰方式
经最终评审出的优秀企业家,由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家”荣誉证书及奖牌。拟定于2014年6月召开“2014年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企业家活动日暨优秀企业家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七、申报时间截止至2014年3月21日。附件可登录中国电子企业协会网站下载(www.ceea.org.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奉波、谢春艳
联系电话:87294643、13566308946
传真:87294643
电子邮箱:nbdzhyxh@163.com。
宁波电子行业协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