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批准,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决定从2011年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评选表彰活动。2013年将开展第二次评选表彰活动,现由我协会协助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开展有关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开展此项活动,旨在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电子信息企业积极调整结构,加快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履行社会责任,诚信经营,促进电子信息行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活动开展的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评选表彰活动评审管理办法》、《中国电子企业协会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评审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开展。
三、工作流程
第一阶段(7月5日至9月1日):企业申报、推荐阶段
第二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确定候选企业
第三阶段(9月10日至9月20日):专家评审
第四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公众投票
第五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确定最终名单
第六阶段(10月底):总结表彰
第七阶段:(11月至2014年1月):后续推广、宣传
四、申报方式
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相关电子信息主管部门根据名额分配组织推荐,中央直属企业,大型企业也可自行申报。
五、申报“优秀企业”须报送的资料包括
1、被推荐优秀企业介绍资料1500字左右,打印在A4复印纸上。
2、提供反映企业形象的厂况厂貌六寸照片和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产品照片3—5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商标、近期主要产品质检报告、近年主要荣誉证明复印件等证实性资料。
4、认真如实的填写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申报推荐表。
5、将以上资料整齐装订,并将文字资料及照片附电子版,一式三份报送协会。
六、申报时间截止至2013年9月10日。附件可登录中国电子企业协会网站下载(www.ceea.org.cn)
七、表彰方式
经最终评审出的优秀企业,由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荣誉证书及奖牌。定于10月底召开表彰大会,并同期召开第四届中国电子高峰论坛。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奉波、谢春艳
联系电话:87294643、13566308946
传真:87294643
电子邮箱:nbdzhyxh@163.com。
宁波电子行业协会
二0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1、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评审管理办法(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