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 ??褸?tyle="margin-top: 0pt; text-indent: 22pt; margin-bottom: 0pt" class="p0">关于组织参加《上海国际光伏展Solarcon》
浙江宁波光伏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单位:
2013年3月我会将与省光伏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联合组织特色创新型企业,开展浙江宁波系列主题活动。
Solarcon2013由SEMI、中国光伏产业联盟和中国电子商会共同主办。该展会依托SEMI,是一个以专业化、高端化技术研讨会为特色,是业内公认的“行业技术风向标”专业国际展。
为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方式,取消和调整部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开立及入账核准
(一)取消前期费用外汇账户、外汇资本金账户、资产变现账户、保证金账户的开户核准,由银行根据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登记信息为开户主体办理开户手续。
前期费用外汇账户用于存放外国投资者在境内从事与直接投资活动相关的各类前期费用。取消该账户结汇核准,由银行参照资本金结汇相关规定办理。取消原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收购类、保证类、投资类、费用类)。
保证金账户包括境外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和境内划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境内主体确有收取与直接投资相关保证金需求的,可以开立上述账户分别存放从境外汇入的外汇保证金和境内划入的外汇保证金。保证金账户内资金不得结汇。取消原外国投资者竞标土地使用权的保证类专用外汇账户、外国投资者产权交易专用外汇保证金账户。
资产变现账户包括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和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分别存放境内主体出售境内或境外资产权益所得外汇。
(二)取消资产变现账户、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入账核准,由银行根据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登记信息为开户主体办理资金入账手续。
(三)取消异地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资产变现账户的限制。以外商投资企业为主体设定资本金流入限额,取消外汇资本金账户开户数量的限制,取消单个外汇资本金账户的流入限额。
二、取消外国投资者境内合法所得再投资核准
(一)取消外商投资企业以属于外国投资者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等合法所得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已登记外债(可含利息)转增企业注册资本核准,会计师事务所可根据被投资企业相关外汇登记信息为其办理验资询证手续。
(二)取消外国投资者以境内利润、股权转让、减资、清算、先行回收投资等合法所得再投资核准,会计师事务所可根据被投资企业相关外汇登记信息为其办理验资询证手续。
三、简化外商投资性公司境内再投资外汇管理
(一)取消外商投资性公司境内再投资企业的外汇登记手续。外商投资性公司与外国投资者共同出资的,被投资企业仍需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外商投资性公司视为中方股东登记。
(二)取消外商投资性公司境内投资款划拨核准及外商投资性公司所投资企业将其外汇利润、股息及红利境内划转给外商投资性公司核准,银行按规定审核企业提交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后,为其办理资金境内划转手续,并在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中及时备案。
(三)取消外商投资性公司境内出资的外汇局验资询证手续。外商投资性公司与外国投资者共同出资的,外国投资者的出资仍需在外汇局办理验资询证手续。
(四)境内企业接收外商投资性公司以及其他境内主体的外汇出资,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内机构接收境内再投资外汇信息登记手续,银行根据外汇局登记信息为其开立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账户内资金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管理。
(五)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等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上述业务参照外商投资性公司管理。
四、简化外商投资企业验资询证手续
(一)取消会计师事务所向外汇局验资询证时提交纸质材料的要求,调整为通过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报送电子申请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可根据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中的确认回函作为验资询证的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应就外商投资企业在外汇局登记的各类外国投资者出资全额办理验资询证手续。
(二)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减资验资询证,会计师事务所以外汇局减资外汇登记信息作为出资确认信息。
五、简化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外资外汇登记手续
外国投资者采取从境外汇入形式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银行办理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入账备案后,外汇局通过相关业务系统自动完成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出资确认登记。
外国投资者采取其他非货币形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股权转让对价的,发生股权变更的企业应至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出资确认登记。
六、取消直接投资项下购汇及对外支付核准
(一)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减资、清算、先行回收投资所得支付给外国投资者的购汇及对外支付核准,银行根据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中的登记信息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购汇及对外支付手续。
(二)取消境内机构或个人购买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权对外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购汇及对外支付核准,银行根据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中的登记信息为境内机构或个人办理购汇及对外支付手续。
(三)取消境内机构向境外汇出境外投资前期费用核准,银行根据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中的登记信息为境内机构办理境外投资前期费用购汇及对外支付手续。
(四)取消境外机构设立的境内分支、代表机构及境外个人转让境内商品房的外汇局购付汇核准,银行审核相关材料后,可为其办理购汇及对外支付手续。各会员企业:
我市企业家在过去一年中齐心协力、攻艰克难,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的种种不利因素,努力摆脱困境,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为鼓励企业家们在复杂经营环境中,通过加快转型升级、不断创新、努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所取得的良好业绩;表彰企业家们在依法诚信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及在和谐企业创建方面所发挥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市企业家协会决定:开展“第十二届宁波市优秀企业家”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企业家评选内容
1、综合:评选优秀企业家不超过30名。
2、单项:评选企业家新秀奖10名,企业家管理创新奖10名。
二、条件:
(一)优秀企业家评选条件
1、候选人必须是本协会团体会员,及百强排序协办协会的会员企业(需上述协会推荐),所在企业2012年销售(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或利润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在本地区或本行业有一定知名度,企业具有快速成长性、创新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景。
2、候选人在本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主席、总裁、总经理(厂长)等主要领导职务5年以上(含5年)(国有大型企业,因干部调动,可含调任前企业任职期)
3、所在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总资产、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上缴税金等)有显著提高。
4、所在企业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业绩突出,主要经济指标位于本地区本行业前列。企业在节能减排、转型升级、循环经济和管理创新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5、开展和谐企业创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并有良好公众形象。
6、近三年获得过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先。
7、近三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已评过市级优秀企业家,不再参加本届评选活动。
8、凡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关系、依法纳税、产品质量等方面,评选年度内被执法部门予以处罚并造成区域性重大影响的企业,不得参加当年优秀企业家评选。
(二)企业家新秀奖评选条件
1、候选人必须是本协会团体会员、及百强排序协办协会的会员企业(需上述协会推荐),在本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并任期3年以上。企业规模:服务类企业在1000万元以上、制造及其它类企业在2000万元以上。
2、在任职期企业经济效益显著增长,具有突出业绩(2012年经济指标比基期年有明显增长)。
3、企业在自主创新、转型升级、节能减排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和贡献。
4、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并有良好公众形象。
(三)企业家管理创新奖评选条件
1、候选人必须是本协会团体会员、及百强排序协办协会的会员企业(需上述协会推荐),企业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在本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并任期3年以上。企业重视现代化管理,制订参与企业管理创新工作,并有管理创新成果。
2、企业规章制度健全,并组织实施较好。
3、通过企业管理、降低管理成本、企业主要技术指标有明显增长。
4、积极开展企业民主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员工有明显幸福感。
5、企业无重大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事故。
6、近二年内获得过省、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者优先。
三、推荐申报(含单项)
1、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家由各县(市、区)企联、企协和市属行业协会推荐申报或由企业推荐申报,推荐企业的党组织签字盖章。
2、推荐企业填写“宁波市优秀企业家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二份及电子版一份(推荐表见附件二)。
3、报送候选人业绩书面材料(文字在2000字左右,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历,本人所获得的主要成果、奖励、荣誉,主要先进事迹,其中单项奖对照评选条件作侧重介绍),一式二份。
4、候选人需提交彩色工作或生活照共2张(照片要求2MB以上,用光盘或QQ文件报送,用于奖杯制作)。
5、申报时间截至2013年4月20日。
四、评审、表彰
1、协会秘书处根据申报资料初审后,召开优秀企业家评审委员会初评会议,确定候选人名单。评审委员会由协会常务副会长和常务理事、理事、会员代表组成。
2、候选人名在会刊上公示,听取会员单位意见。
3、最终由会长办公会议审议、确定当年优秀企业家和单项奖正式名单。
4、获得第十二届宁波市优秀企业家和2013企业家新秀奖、2013企业家管理创新奖称号的企业家在我会举办的2013宁波市企业家活动日表彰、发奖,并在报刊、会刊上榜表彰。
五、其他
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地 址:宁波高新区光华路299弄29号C12幢22层
邮 编:315048
联 系 人:顾惠良 胡蝶
电 话:87294643 13566308946
传 真:87294643
电子邮箱:nbdzhyxh@163.com
宁波电子行业协会
2013年3月11日
附件:
附件一:第十二届宁波市优秀企业家候选人推荐表填报说明(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