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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第二批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经信局产业合作处 发布日期:2019-04-03 阅读次数:1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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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经信合作〔2019〕52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

    为支持我市优质产品推广应用,市经信局于2019年1月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申报工作,目前第一批《2019年度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已公布,共有405家企业近2000种产品入围。根据企业要求和工作安排,市经信局将组织开展本年度第二批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申报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1.在宁波市行政区域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加工或制造业企业;

    2.企业已正常运营3年以上,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年内无重大安全、环保、卫生、劳动、纳税、信贷、质量、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3.推荐目录的有效期为一年,上年度已列入推荐目录的企业,本次需重新申报;

    4.尚未列入已公布的《2019年度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第一批)的企业。

    二、申报产品条件

    申报产品所属行业主要为电气、建材、智能化装备、纺织服装、家具、文体用品、金属制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医疗健康、交通运输设备等,产品由政府职能部门或授权单位认定(评定),有相关资质证书及佐证材料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省、市先进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

    2.宁波市及市级以上重点工业新产品;

    3.宁波市优秀节能新产品;

    4.高新技术产品;

    5.获省、市名牌产品(包括浙江制造、浙江制造精品);

    6.获国家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宁波市知名商标产品;

    7.列入市行业龙头企业、高成长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生产的主导产品。

    三、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2019年度第二批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申报表》(详见附件1),将纸质及电子档资料报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市)经信(经发)局审核(盖章);

    2.各区县(市)经信(经发)局初审并汇总(附件2),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经信局(需附企业《申报表》原件);

    3.市经信局对各地上报推荐产品,征求行业部门、协会意见后进行择优甄选,并在市经信局网站进行公示;

    4.公示结束后,根据反馈情况进行修正,正式发文公布《2019年度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第二批),并推荐有关部门、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对尚未列入第一批并有需求的企业进行排摸,组织做好第二批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要严格审查把关并建档备查。审核合格并汇总后(附企业《申报表》原件)于2019年4月15日前正式行文报送至市经信局产业合作处,以便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2.各申报企业的材料真实性,纳入企业诚信评定并备档,由申报企业负责。

    3.各地经信部门具体联系人信息见附件3。

    联系人:张文忠,联系电话:89186401。

    附件:1.2019年度第二批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申报表        1.2019年度第二批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申报表.doc

       2.2019年度第二批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汇总表    2.2019年度第二批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汇总表.doc

       3.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工作联系人汇总表          3.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工作联系人汇总表.doc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