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接中国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14号、第16号),我国2015年10月9日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发起双反措施已于2016年4月30日到期,根据前期调查,商务部决定自2016年5月1日期,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现将通知有关企业参与调查。
附件:商务部反补贴和反补贴材料
商务部反倾销和反倾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