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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制定电子废弃物管理细则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1-07-19              阅读次数: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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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于近日发布了《电子废弃物管理细则》,对特定电子消费品中的四种重金属物质和两类溴化阻燃剂(BFRs)进行了限制。其生效日期为2012年5月1日。
据悉,印度环境与森林部(The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 Forest, MoEF)曾于2011年5月1日颁布了“2010年电子废物(管理与处置)规定”草案。草案适用的对象包括信息技术和通信设备(传真机、主机、笔记本电脑和电话)、电子电器消费品(空调、电冰箱、电视机、洗衣机),以及生产、回收中心、批发商、半成品回收处等。管理细则将于2012年5月1日实施,新规则的重点如下表格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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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质 
             |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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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 
             | 
            
             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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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镉(Cd) 
            铅(Pb) 
            汞(Hg) 
            铬(Cr Ⅵ) 
            PBBs 
            PBDEs 
             | 
            
             l         电子和电信设备 
            l         电子电器消费品 
             | 
            
             均质材料 
            ≤0.01% Cd 
            ≤0.1% Pb 
            ≤0.1% Hg 
            ≤0.1% Cr(Ⅵ) 
            ≤0.1% PBBs 
            ≤0.1% PBDEs 
            豁免:某些允许豁免,请详见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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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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