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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制定电子废弃物管理细则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1-07-19 阅读次数: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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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于近日发布了《电子废弃物管理细则》,对特定电子消费品中的四种重金属物质和两类溴化阻燃剂(BFRs)进行了限制。其生效日期为2012年5月1日。
    据悉,印度环境与森林部(The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 Forest, MoEF)曾于2011年5月1日颁布了“2010年电子废物(管理与处置)规定”草案。草案适用的对象包括信息技术和通信设备(传真机、主机、笔记本电脑和电话)、电子电器消费品(空调、电冰箱、电视机、洗衣机),以及生产、回收中心、批发商、半成品回收处等。管理细则将于2012年5月1日实施,新规则的重点如下表格所示:

    物质
    范围
    要求
    生效日期
    镉(Cd)
    铅(Pb)
    汞(Hg)
    铬(Cr Ⅵ)
    PBBs
    PBDEs
    l         电子和电信设备
    l         电子电器消费品
    均质材料
    ≤0.01% Cd
    ≤0.1% Pb
    ≤0.1% Hg
    ≤0.1% Cr(Ⅵ)
    ≤0.1% PBBs
    ≤0.1% PBDEs
     
    豁免:某些允许豁免,请详见该条例。
    2012年5月1日
    此外,细则还规定,生产商必须在产品或信息小册子贴上以下图案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