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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陆核电站方案将对长江流域形成巨大风险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3-22 阅读次数: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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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建设内陆核电站是一个高风险的错误选择。不过,近段时间以来,国家发改委正开展对“十三五”时期是否重启内陆核电站建设问题进行综合论证,目前最终结论尚未出炉。但相关人士表示,预计在能源“十三五”规划中得到明确。有关内陆核电建设问题,从去年12月开始的讨论不断升温,国家发改委还委托中国工程院召集国内顶尖专家进行论证。有业内人士直呼,“沿海核电选址越来越难,内陆核电势在必行”。据核电业内人士称,“不同层面的论证,自下而上,前前后后争论了很久。”3月10日,中科院院士何祚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亦楠共同撰写《湘鄂赣三省发展核电安全风险不容低估》一文,文章从“湘鄂赣核电站的厂址条件与欧美内陆核电差距甚大”、“AP1000技术并非国际最高安全标准”、“核电站一旦出事将对长江流域造成致命打击”、“当务之急是尽快修改升级核安全法规”等四个方面指出,“两湖一江”(湖南桃花江、湖北咸宁大畈、江西彭泽三座核电站)无论是电站选址还是所采用的技术,其安全问题还有一些关键因素亟待深入研究、审慎决策,且均地处敏感的长江流域,安全风险不容低估。不过,一位核电设备人士坦言,内陆核电的建设对环境要求较高,要求有水,风速要达到一定速度,常年无风期不能太长。此外,有关核材料的处理以及核电站后期的处理上也存在较大隐性成本,比如核电站设备的后期拆除,不少废料要找地方埋起来,且永不能重复使用。对于内陆核电站这样的危险项目,不能只从技术层面和项目投资层面来考虑问题,这甚至都不是经济问题,而是发展理念问题。盲目在中国内陆上核电站,这将对长江流域造成巨大的隐忧,甚至埋下未来政治问题的“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