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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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地方财力的下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成为各地解决基建融资的主要思路。但从一些过去的案例看,PPP模式能否真正承担起为基建融资的重责,又能否为政府、企业与社会带来共赢,仍然需要在实践中一步步探索。近段时期升温的“长潭西线高速”纠纷,应当引起各方镜鉴。2007年时,“长潭西线高速”竣工,这条由湖南凯旋长潭西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与湖南省交通厅合作建设的高速公路,是湖南省首条BOT项目,一度被称为湖南省高速公路BOT的样板项目。然而好景不长,随着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提速,尤其是长沙至湘潭间高速路网、城市干道的快速建设,长潭西线高速的效益出现明显下滑,甚至面临亏损风险。至此,双方矛盾开始逐渐增多,并且愈演愈烈。最新的导火索是长韶娄高速公路的修建。这条高速公路是政府投资修建的湖南省重点工程,与长潭西线相交,根据规划要在相交位置进行“赤江互通”施工,而在施工中,要占用长潭西线的道路,修建临时通道供车辆通行。为此,长潭西线公司不干了,多次阻工,并到各机关讨要说法,迫使湖南省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据公开信息梳理,长潭西线公司的诉求是,BOT合同中有“不得修建竞争性高速公路”的条款,由于湖南省交通厅未履行这一条款,导致公司出现巨大经济损失。湖南省交通厅则表示,国家经济要发展,路网要形成,政府要考虑改善交通基础设施。原来签订的合同没有“顶层设计”,是不合法的。一时间,各方争执不已。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湖南省政府与长潭西先高速公路公司的做法都有问题,但归根溯源,关键是合同条款并不合理。为招商引资,湖南省交通厅在合同中设置了排他性条款,给予了过多的优惠。这样的合同一旦签署,严格执行的话不利于公共福利,湖南省路网建设将受到很大拖累,公共利益被资本绑架;而像现在这般公然违约,以没有顶层设计为由否认合同的法律效力,又对参与合作的社会资本极为不公平,将令其他投资者望而却步。事实上,问题并非没有解决之道,只需要约定“由于修建竞争性公路导致公司亏损,政府将予以一定补贴”即可。但显然,在合同签署当时,不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企业,都低估了相关项目运营的难度,并且没有对风险分担机制予以合理安排。这些都是未来PPP项目建设中,需要重点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