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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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及食品接触材料
美国动物食品现行良好生产规范制定进展
近期,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一项关于动物食品现行良好生产规范以及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防控措施的拟议法规。根据该法规,FDA 将要求国内外注册生产设施制定符合生产、加工、包装和保存动物食品现行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同时,FDA 还将制定法规要求某些生产设施建立和执行针对动物食品的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防控措施。
美国也就该拟议法规提交了WTO/SPS 通报,评议期截至2014年2月26日。由于该措施可能会对动物食品出口造成一定影响,相关企业应给予相应关注。同时,企业可与检验检疫部门联系,结合企业及国内产业情况就该通报提出评议意见。
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G/SPS/N/USA/2593-美国-动物食品现行良好生产规范以及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防控措施,该拟议法规将从两个方面就动物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和保存制定相关法规。
首先是将针对动物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和保存制定新的现行良好生产规范(CGMP)法规。
其次将纳入新的动物食品风险防控规定。
总体而言,除了一些例外,新防控规定将适用于所有根据 FDA 当前食品设施注册法规注册的动物食品生产设施。这些防控措施将要求相关设施具有食品安全计划,开展危害分析并制定降低危害的防控措施。相关设施还须监督自身管控措施,验证期有效性,适时采取纠正措施,并保持相关行动记录。法规全文具体可参见: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3-10-29/html/2013-25126.htm(来源:江苏检验检疫局)
新西兰拟修订食品标准2013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新西兰初级产业部(MPI)定期呼吁公众就影响消费者和食品行业的食品安全问题提交反馈。公众可以通过邮寄、传真或电邮于2014年4月25日前提交意见。MPI将分析所有意见并考虑是否将其涵括在最终决定中。
MPI邀请公众就此份讨论文件进行评论,该文件概述了新西兰食品标准2013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Ls)的修改建议。MPI提议就四种农药设定MRLs,并删除八种农药的MRLs。详细内容可参见:
http://www.foodsafety.govt.nz/elibrary/industry/proposed-amendment-no2-nz-max-residue-limits-2013/2014-10-proposals-to-amend-the-nz-maximum-residue-limits-of-agricultural-compounds-food-standards.pdf(来源:新西兰初级产业部 翻译:宁波局WTO办公室)
英国食品标准局公布近期牛肉产品行业检测结果报告
英国食品标准局(FSA)近日对牛肉产品中的马肉或马DNA进行了检测,并在第三季度行业报告中公布了检测结果。没有一例马肉/DNA超过1%的报告阈值。该报告包括了6069个新的结果,其中3333个由ABP食品集团提交。这些数字包括了自2013年10月公布的第二季度报告汇编之后提交的所有检测结果。
食品行业在前一季度更新后的三个月内持续就牛肉产品可能含有的马肉/DNA展开检测。自2013年2月15日起行业共向FSA提交了38473份牛肉中马肉/DNA的检测结果。其中有47份的结果呈阳性。
据悉,在欧洲出售的一系列食品中发现马肉被充当牛肉后,在FSA要求下,英国食品行业和地方当局从2013年二月开始进行这项广泛的检测项目。检测的目的是确保在英国销售或供应到英国的食物链中的牛肉产品被准确标记,且不含有马肉/DNA。(来源:英国食品标准局 翻译:宁波局WTO办公室)
印度尼西亚加强SPS标准
Asian-agribiz网站消息,为保护本国的食品市场,印度尼西亚农业部目前正在制定专门的东盟范围内的检疫标准。印尼农业检疫局负责人Banun Harpini表示:将加强印尼的SPS(卫生和植物检疫)标准,使其与东盟规则相符以降低风险。同时补充道,东盟区域的其他国家也采取了同样的行动保护国内市场。Banun先生称,农业部此次的举动是次区域合作的一部分,如IMGT(印-马-泰成长三角),协调其在该区域的检疫标准。(来源:Asian-agribiz 翻译:宁波局WTO办公室)
机电产品
欧盟公布多个《限制有害物质指令》豁免项目
2014年1月9日,欧盟《官方公报》公布了16项指令,修订第2011/65/EU号指令,即限制电器及电子设备使用有害物质的指令(RoHS)。
根据RoHS规定,若电器及电子设备所含的若干类有害物质超出浓度上限,即禁止在市场投放。不过,有关规定提供多项豁免情况。
在RoHS指令下,在特定情况下应用的指定物质可获豁免。上述16项新指令,每项都列出可获豁免的应用情况,包括:
第2014/1/EU号指令:曝露于电离辐射下的医疗设备轴承和磨损面所含的合金铅。
第2014/2/EU号指令:X光影像增强器萤光粉涂层所含的镉,豁免期至2019年12月31日为止;以及在2020年1月1 日前投放到欧盟市场的X光机零件所含的镉。
第2014/4/EU号指令:X光影像增强器中使铝和钢可作真空密封连接所使用的铅;
2014/8/EU号指令:把碲化镉和碲化锌镉数码阵列探测器焊接到印刷电路板的含铅焊料。
第2014/13/EU号指令:应用在第93/42/EC号指令IIa级及IIb级流动医疗仪器内的密集式印刷电路板含铅焊料,但便携式紧急除颤器除外。
第2014/14/EU号指令:含汞量为3.5毫克的30瓦以内普通照明用途单头节能灯,其寿命达20,000小时或以上。
欧盟《官方公报》在2014年1月9日刊登的豁免应用情况,将会纳入RoHS指令附件III或IV内。附件III列举了不同种类的电器及电子设备豁免情况,附件IV则列举医疗设备及监控仪器的豁免情况。
各项指令均于2014年1月29日生效,成员国须在2014年1月29日起计第6个月的最后一天实施这些指令。
出口电器及电子产品到欧盟的企业务必留意,除非其产品不属RoHS指令规管范围或获得豁免,否则会受重金属物质限制的影响。重金属物质以重量计的最高含量限制如下:铅(0.1%)、汞(0.1%)、镉(0.01%)、六价铬(0.1%)、多溴联苯(PBB)(0.1%)及多溴联苯醚(PBDE)(0.1%)。
欧盟《官方公报》于2014年1月9日刊登的16项指令载于以下网址:
http://eur-lex.europa.eu/JOHtml.do?uri=OJ:L:2014:004:SOM:EN:HTML (来源:香港贸发网)
欧盟拟大幅削减电器等设备的含氟温室气体排放量
欧洲议会拟于2014年初正式通过含氟温室气体规例议案。该项规例若在成员国实施,在欧盟各国销售若干类电器的销售商将受影响。
2013年12月18日,欧盟的常驻代表委员会通过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就一项规例议案达成非正式折衷协议。
该规例议案旨在减少含氟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以保护环境,并包括多项限制、使用、回收及销毁这种气体的规则。此外,规例议案亦包含若干新条款,涉及在市场投放含有或使用含氟温室气体产品。
在新规例下,到2030年,含氟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可望较现时减少三分之二。
含氟温室气体通常应用于多类产品,包括冷藏、空气调节和其他电器设备、隔热泡沫、喷雾剂及灭火器。由工厂以及使用中和废弃器具泄漏的含氟温室气体通常会释放到大气层。
2013年6月19日,欧洲议会的环境、公共卫生及食物安全委员会通过了《含氟温室气体规例报告》。委员会的立场较欧洲委员会更加进取。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为了解决双方分歧,于2013年10月7日展开会谈,最后于2013年12月16日达成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规例议案亦禁止若干类新产品使用含氟温室气体,例如家用冰箱,这些产品可以使用较环保的替代品。
新规例亦禁止以下产品投放到市场:
由2015年1月1日起,含氢氟碳化物(HFCs)的家用冷藏箱及冷冻箱,其全球暖化潜能值达150或以上。
由2020年1月1日起,含氢氟碳化物的商用冷藏箱及冷冻箱,其全球暖化潜能值达2,500或以上。由2022年1月1日起,含氢氟碳化物的商用冷藏箱及冷冻箱,其全球暖化潜能值达150或以上。
由2020年1月1日起,使用或依赖含氢氟碳化物的固定式冷藏设备,其全球暖化潜能值达2,500或以上。
由2020年1月1日起,使用或依赖含氟温室气体的商用中央冷藏系统,其电容量40千瓦或以上,全球暖化潜能值达150或以上。
由2025年1月1日起,含有少于3千克含氟温室气体的可移动室内空气调节系统,其全球暖化潜能值达750或以上。
由2020年1月1日起,含有含氢氟碳化物的挤出聚苯乙烯泡沫,其全球暖化潜能值达150或以上,其他泡沫则由2023年1月1日起被禁;以及
由2018年1月1日起,含有含氢氟碳化物的气雾剂,其全球暖化潜能值达150或以上。
规例议案将会取代现行的《含氟温室气体规例》。现行规例要求有关公司采取各项措施,减少设备所泄漏的含氟温室气体,以及回收废弃设备内的含氟温室气体。此外,现行规例亦订立维修设备人员的训练及证书规定、含氟温室气体设备的标签规定、生产和进出口含氟温室气体的通报规定,以及对少数特定领域实施的禁令。日后实施的规例将会继续实施及进一步收紧现行措施。
常驻代表委员会的非正式折衷协议有利于欧洲议会最终通过新规例。欧洲议会拟于今年初投票,其后,欧盟理事会将正式采纳新规例。
欧洲委员会的规例议案载于以下网址:
http://ec.europa.eu/clima/policies/f-gas/legislation/docs/com_2012_643_en.pdf
欧洲议会的环境、公共卫生及食物安全委员对议案提出的修订载于以下网址:
http://www.europarl.europa.eu/meetdocs/2009_2014/documents/envi/dv/f-g_934092/f-g_934092en.pdf
(来源:香港贸发网)
儿童产品及玩具
美国修订婴儿沐浴座椅等幼儿产品安全标准
2013年12月9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一项直接最终法规,修订了婴儿沐浴座椅、幼儿床和全尺寸围栏婴儿床的安全标准,纳入最新版本的ASTM 相关标准。该最终法规将于2014年3 月24日生效(除非1月8日前收到重大反对意见)。
一、婴儿沐浴座椅
2013年9月25日,ASTM 将原幼儿沐浴座椅安全标准ASTM F1967-11a修订为ASTM F1967-13。修订后的标准要求:
1.把沐浴椅附加在浴缸内所需的所有部件必须永久附于沐浴椅上;
2.沐浴椅必须在两种指定表面进行稳定性测试;
3.将“沐浴座椅”定义为具有前后支撑的产品;
4.澄清了使用吸盘沐浴座椅的两项测试要求;
5.对标签规定还做了小修订。
二、幼儿床
2013年9月25日,ASTM通报其修订了ASTM F1821,并发布了新版本标准ASTM F1821-13。新版标准中包括12项重大变动,以便符合CPSC相关强制性标准16CFR part 1217。
三、婴儿床
现行ASTM F1169-11标准规定,婴儿床在测试前后都必须符合标准内的全部一般规定。这些一般规定明确了床栏板条间的距离。然而,床栏板条的测试程序允许有一条板条在测试时不及格,条件是该板条断裂时的负荷至少达60磅,以及另外25%的床板接受测试时可以符合80磅的负荷要求。因此,婴儿床测试后,即使有一条板条断裂,也能够符合板条测试程序的规定,但由于板条断裂却不符合关于床栏板条距离的一般规定。修订后的ASTM F1169-13标准为该特殊情况作出豁免,因此在上述测试情况下,由于一条板条断裂而未符合床栏板条距离规定的婴儿床将不会被视为不及格。(来源:江苏检验检疫局)
巴西提议限制玩具和珠宝产品中的镉
巴西已经引入了相关法规限制玩具、珠宝及配件中的镉。新规拟议的生效日期为在官方公报上的刊登之日。
2013年11月,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报告称一批16吨的含镉珠宝被扣留在里约热内卢港。
虽然在这些产品中发现的高浓度的镉对公众还不存在迫在眉睫的重大风险,四大监管机构仍决定就珠宝中镉的限制进行探讨,这些机构分别为:
1、卫生部
2、国家消费者保护机构
3、国家卫生监督局
4、巴西国家计量、标准及工业质量组织
2013年11月下旬,巴西引进了PL 6786 / 2013法案以规范珠宝和玩具及配饰中镉的浓度。拟议规定计划限制镉含量不得超过300毫克/公斤(0.03%)。拟议的生效日期为在巴西联邦公报刊登之日。新规主要内容归纳如下表。
管辖范围 |
物质 |
范围 |
要求 |
生效日期 |
巴西 |
镉 |
玩具 珠宝及配饰 |
≤300毫克/公斤(≤0.03%) |
在巴西联邦公报刊登之日 |
(来源:SGS 翻译:宁波局WTO办公室)
瑞典发布玩具及电子产品的违规危险化学品清单
据瑞典化学品管理局(Kemi)消息,去年瑞典的玩具和电子类产品中所含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产品在所有产品当中位居前列。2013年,Kemi发现有大约12%的玩具和15%的电子产品未符合法规要求。Kemi还发布了其于2011-2013年间无毒生活工作的期中报告。
一年前,瑞典化学品管理局提交关于“无毒生活每一天”行动计划的首份中期报告,Kemi明确了三个特殊的挑战:
1. 物料中存在的有害物质问题日益严重
2. 食物和饮用水需要得到更好的保护
3. 化学物质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影响特别大
关于化学物质的危害,瑞典政府委任了一个委员会,以进一步分析是否需要在含有有害物质的明确产品上加重税款。Kemi特别优化了与欧盟法规的对应要求。瑞典是提供最多抵制有害化学物质行动计划案的欧盟成员国之一。这些计划案主要在儿童有可能暴露的环境中限制消费品中的化学物质。(来源:intertek)
轻工纺织品
加拿大新拉绳窗强制标准进入最后投票阶段
2014年2月,加拿大标准机构CSA的拉绳窗相关技术委员会对新的CSA Z 600标准草案进行最后一轮投票,整个过程将持续30天。若通过,则拟于2014年8月正式发布,并成为拉绳窗进入加拿大的新的强制性标准。
现行的CSA Z 600-08以ANSI/WCMA A100.1-2007为蓝本,而目前ANSI/WCMA A100.1-2007已修订了三轮,与CSA Z 600-08有了较大的不同,此次CSA Z 600标准的修订草案基本以ANSI/WCMA A100.1-2012为蓝本。较之前的版本,CSA Z 600标准的修订草案在测试要求和警告标识上有较大的不同,如危险圈环测试;拉紧和控制装置的耐久性测试等。(来源:技术壁垒资源网)
化矿产品
欧盟更新REACH法规附件XV卷宗制作指南文件
2014年2月12日消息,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更新了REACH法规附件XV卷宗(用来确认高关注度(SVHC)物质)制作的指南文件,指南文件的更新综合考虑了REACH法规附件XIII的修订以及自2007年第一版指南文件发布以来成员国执法当局和ECHA获得的经验和方法。
ECHA在更新时对指南文件文本进行了全面修订,减少了文档中的详细指导内容,增加了在哪里可以找到REACH法规附件XV卷宗制作特定指导的参考说明,包括在哪里可以找到生成附件XV SVHC报告模板的说明等。详情参见:
http://echa.europa.eu/view-article/-/journal_content/title/updated-guidance-on-the-preparation-of-an-annex-xv-dossier-for-the-identification-of-substances-of-very-high-concern(来源:中国REACH中心)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就三氧化二砷和铬酸盐颜料的授权展开公众咨询
2014年2月13日消息,在三氧化二砷(diarsenic trioxide)、黄色硫化铬酸铅(lead sulfochromate yellow)和钼铬酸铅(lead chromate molybdate sulphate)的用途卷宗提交完毕之后,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宣布对下一批REACH授权申请开展公众咨询。
三氧化二砷的用途申请包括一些电镀和电解的过程,以及配制成混合物。申请人为Kokkola、Nordenhamer Zinkhütte 和 Linxens France。
硫化铬酸铅,也被称为CI颜料黄34,钼铬红,也被称为CI颜料红104,其用途包括分解、混合以及一系列非消费者使用油漆和涂料的制造。所有的申请均为DCC Maastricht BV OR提交。
公众咨询截止到4月9日。(来源:Chemical Watch 翻译:宁波局WTO办公室)
动植物卫生
哥伦比亚禁止自中国等国家进口甲壳动物及其产品
最近,哥伦比亚政府签发4364/2013 号决议,自 2013 年10月24 日起一年内禁止自存在甲壳类动物早期死亡综合症(EMS)、急性肝胰坏死(APHNS)疾病的国家,进口活甲壳类和未经加工、新鲜、冷藏、冷冻甲壳产品。
该决议指出,多个国际组织已报告在东半球某些水产养殖企业的 EMS/AHPNS死亡率高达100%。决议还指出,EMS/AHPNS 已报告发生于中国大陆(2009)、越南和马来西亚(2011)、泰国(2012),此外印尼、新加坡、缅甸、文莱、柬埔寨、菲律宾也被纳入警示列表。
EMS/AHPNS 尚未报告在哥伦比亚的大西洋、太平洋海岸发生,因此哥伦比亚相关机构认为该病是一种外来疾病。
哥伦比亚系若干禁止从 EMS/AHPNS 发生国家进口甲壳产品的拉丁美洲国家之一。该地区实施类似禁令的国家还有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厄瓜多尔、墨西哥、尼加拉瓜和巴拿马。(来源:香港贸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