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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再入国企改革进程应吸取教训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4-02-28 阅读次数: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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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日前,据消息称,员工持股有望在两会后破题,部分地方国资系统已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相关部署。已有省份国资整体改革方案草案要求在上半年出台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施办法,在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革改制时,允许关键岗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核心人员、业务骨干同步出资入股参与企业改制。方案草案规定,若国企改为不再控制的国有参股企业或国有资本完全退出的企业,鼓励采用员工持股方式处理劳动关系。另外,将探索员工持股公司、信托公司等方式持股,建立健全全员持股和期权激励合理进退、动态调整的运行机制,增加员工财产性收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员工持股在中国将呈现“三步走”的前进路线:先是民营企业中的上市公司,再是地方上市国企,最后是央企。第一类已广泛采纳,后两者将在今年有较大动作。预计下半年将会有数量可观的央企推出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已经不是第一次引入国企改革进程了,业内人士指出,上一轮改革像打土豪、分田地,以为从国有股权中拿出一部分分给内部职工就叫员工持股,但公司治理体系没有实质性变化,没有对企业制度的完善起到作用,如何让持股的职工发挥好职工与股东的双重作用到现在对国企来说还是一个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