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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监管环境为美企投资中国的最大忧虑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4-02-27 阅读次数: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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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推动光伏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持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建立支持光伏产业重点项目发展的合作机制。现将组织推荐2014年光伏产业重点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推荐项目,国家开发银行独立审贷”的原则,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要求,组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形成《光伏产业重点项目推荐目录》;国家开发银行充分运用各项业务资源,为进入目录并符合国家开发银行有关条件的项目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并依照法律法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优先支持。
    二、重点方向
    (一)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等产业政策,有利于提高光伏产品性能与质量、降低产品及发电成本的关键工艺、技术、材料、装备等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二)光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有利于光伏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项目;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工程等国家政策重点支持的项目;在电子信息领域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的项目。
    (三)光伏企业兼并重组项目
    光伏企业以兼并、合并、重组、资产收购、参股、控股、联合经营、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的、符合国家开发银行重点推进项目政策的兼并重组项目。
    (四)分布式光伏系统应用项目
    重点针对家庭、工业园区、公共设施、新农村建设等自给自用要求,具有高效率、低成本、成熟可靠、安装方便特点的分布式光伏系统应用项目。
    (五)对外投资及技术引进项目
    在境外建设光伏产品生产制造基地、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等以及收购境外光伏企业的项目;符合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政策、国家鼓励和支持的光伏技术引进项目。
    三、具体条件
    (一)推荐企业需进入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该企业可单独申报或牵头联合研究机构、应用单位等申报。
            中国一直努力完善投资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投资便利化。日前,上海美国商会发布的《20132014中国商业报告》显示,2013年在华美企盈利比例高于往年,有74%的受访企业实现盈利,但盈利增长的情况却不容乐观,仅有47%受访企业的利润和利润率有所上升,这一比例已经是连续第四年出现下滑。报告认为,随着全球市场的改善,美国企业对中国高速增长的依赖性正在减弱,转而设法将其在中国的业务整合到它们的全球运作之中。世界银行预测,2014年中国的GDP增速将依然维持在8%以下。尽管中国依然是美国企业全球投资的一个关键目的地,但表示将追加在华投资的企业比例从2012年的74%降至2013年的65%。在全球投资的首选目的地中,20%的受访企业将中国列为第一大目的地,同比下滑1个百分点。在前三大投资目的地中,选择中国的受访企业比例同比下滑8个百分点,为46%。法律和监管环境仍是2013年的首要挑战,有80%的受访企业将官僚体制列为第一大挑战,72%的企业称不明确的监管环境为它们带来了困难,70%的企业对税收管理问题表示出担心,以上问题构成妨碍受访企业在华业务的前三大法律和监管挑战。尽管报告对近400家在华美国企业展开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中国基础设施的改善和透明度的日益增加,吸引了各种规模的美国企业前来开拓中国市场,但从美国公司的盈利情况和公司对中国投资环境的反应来看,中国市场环境仍有不少进步和提升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