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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IP的监管性质将挑战全球贸易体制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4-01-20 阅读次数: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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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与欧盟即将启动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第三轮谈判。许多人担心该协定对世界贸易组织而言并不是好兆头,世贸组织为寻求构建多边贸易框架已历时近70年,并且通常帮助相对贫穷的国家获取与富国同等的待遇。安联集团政治关系主任卡亭卡•巴利斯奇(Katinka Barysch)和首席经济学家迈克尔•海斯(Michael Heise)认为,TTIP的监管性质为美国和欧盟的贸易伙伴平添特别的挑战。首先,如果美国与欧盟就新的跨大西洋标准达成一致,比如说针对汽车、牛肉或者药品的新标准,那么两大经济体的所有其他贸易伙伴将不得不服从这些标准,在标准制定的过程却连话语权都没有。其次,欧盟与美国在很多领域都不会统一他们的规则,而是直接将彼此的标准和流程视为可靠并予以采纳——这种程序被称为互相认可。于是,欧洲的生产商将只需符合欧盟标准,就可以同时在美国销售了,反之亦然。然而,第三方国家可能依然要面对两套标准,以分别应对欧盟与美国市场。这种额外的精力可能会让他们在直接与欧美公司竞争时处于不利地位。再次,TTIP明显旨在为在当今全球贸易中相当重要的各种问题设定21世纪的规则,这些问题在任何地方都没能得到解决。部分规则将会影响新兴市场而不仅仅是美国与欧盟,例如,如何在国际贸易中对待国企、劳工法与能源补贴。但是,如果TTIP在新兴市场得不到支持,它的合法性也会遭到质疑,它在全球的实施也将受阻。他们建议,美欧在实施TTIP的同时,对世贸组织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包括扩大世贸组织的权限以处理21世纪的各种问题,并取缔要求159个世贸组织成员国必须全部同意每条贸易协议的极其死板僵硬的规则。通过使TTIP和世贸组织变得兼容,而形成一个完善的全球贸易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