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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对自贸区的政策优惠不要有太高期望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08-08 阅读次数: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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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言人日前表示,上海自贸区的相关规则正在做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办理,总体方案有望尽快公布。同时明确,将重点加快浦东新区、滨海新区、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福建平潭、舟山群岛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功能区建设,加快重点领域改革和先行先试,通过制度创新为转型发展提供新动力。本次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点不是政策优惠,而是制度创新。以前我国与自贸区类似的一些保税区主要是针对货物贸易的优惠政策,比如税收减免、土地优惠、进出口关税优惠等等。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认为,“我国对外资的优惠政策早在前几年就充分发挥,不少外资在国内是超国民待遇,因此政策优惠空间不大。”目前国内自贸区建设的制度创新,重点在贸易便利化、金融便利化、政府管理上有所创新。贸易便利化方面,应采取“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策略,最大程度提高自贸区的贸易效率;金融便利化方面,不少人士提出人民币国际化先行;政府管理方面,应该更注重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并协调多个相关部门接口,为自贸区建设的便利化措施“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