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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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于2013年6月12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薄膜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见下表)。
美国最初于2007年10月31日立案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薄膜进行反倾销调查,并于2008年9月19日对本案作出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3.49%-76.62%。2011年12月30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3次反倾销行政复审调查。
美国对我国聚酯薄膜作出的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结果 出口商 倾销幅度(%) 杜邦帝人薄膜中国有限公司(DuPont Teijin China Limited.) 12.80 绍兴翔宇绿色包装有限公司(Shaoxing Xiangyu Green Packing Co., Ltd.) 0.00 富维薄膜(山东)有限公司(Fuwei Films (Shandong) Co., Ltd.) 12.80 天津万华股份有限公司(Tianjin Wanhua Co., Ltd.) 12.80 四川东方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ichuan Dongfang Insulating Material Co., Ltd.) 1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