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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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褸?tyle="line-height: 180%;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background: rgb(255,255,255)" class="p0">各县(市)、区经信局、各工业园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招标项目已开始申报,文件内容和表格可从电子信息产业基金网站(www.itfund.gov.cn)下载,请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争取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的投资。
( 联系人:徐晓霞 电话:87183475,邮件:xuxx@nbit.gov.cn )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3月20日
工信电子函[2013] 24号 关于申报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招标项目的通知 2012年8月25日,加拿大工业部(IC)发布了新版(第5版)的信息技术设备(原数字设备)EMC标准ICES-003:2012。该标准的强制实施日期为2013年8月31日。对于信息技术设备的EMC要求,在2013年8月31日之前,符合第5版ICES-003或第4版ICES-003的测试报告皆可被接受;而自2013年9月1日起,仅能接受第5版ICES-003的测试报告。 新版(第5版)与旧版(第4版)ICES-003的主要差异有以下两点: ICES-003文件的标题由“数字设备”更改为“信息技术设备(ITE)——限值和测量方法”;EMCAB指导文件被合并到ICES-003中。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ICES-003第5版与第4版的主要差异
项目 第4版(2004) 第5版(2012) 过渡期 2013年8月31日 标准名称 ICES-003 数字设备 ICES-003 信息技术设备(ITE)——限值和测量方法 规范性参考文件 CAN/CSA-CEI/IEC CISPR 22:02 (CISPR 22:1997) CAN/CSA-CISPR 22-10 (CISPR 22:2008) ANSI C63.4 (2009最新版) 限值 与CISPR 22一致,频率最高达1 GHz 与FCC part 15 subpart B一致,最高达40 GHz 符合性标签 This Class [*] digital apparatus complies with Canadian ICES-003 CAN/ICES-3(*)/NMB-3(*) *插入“A”或“B”,不能用两个符号来识别一种ITE设备的类型 表2列出了第5版的主要技术要求。用户可以选择不同的符合路径。一旦选择了一种路径(如CISPR 22或ANSI C63.4),应该在所有的要求中使用该路径,以达到符合性。其中低于1GHz有三种路径:一种是符合CISPR22的传导/辐射发射限值,同时采用CISPR22的测量方法;一种是符合ICES-003第5版的传导/辐射发射限值,同时采用ANSI C63.4的测量方法;第三是符合ICES-003第5版的传导限值以及CISPR22的辐射限值,同时采用ANSI C63.4的测量方法。高于1GHz有两种路径:一种是符合CISPR22的辐射发射限值,同时采用CISPR22的测量方法;一种是符合ICES-003第5版的辐射发射限值,同时采用ANSI C63.4的测量方法。 表2 ICES-003第5版的主要技术要求
150KHZ-30MHZ 30MHZ-1GHZ 1GHZ以上 CAN/CSA-CISPR 22-10规定的传导限值和测量方法;或 CAN/CSA-CISPR 22-10规定的辐射限值和测量方法;或 CAN/CSA-CISPR 22-10规定的1GHz以上的辐射限值和测量方法(最高6GHz) ICES-003第6.1节的传导限值和ANSI C63.4规定的测量方法 ICES-003第6.2节的辐射限值和ANSI C63.4规定的测量方法;或 ICES-003第6.2节的辐射限值和ANSI C63.4规定的测量方法(最高40GHz)* CAN/CSA-CISPR 22-10规定的辐射限值和ANSI C63.4的测量方法 新版对于传导和辐射限值规定:对于交流电源线传导发射,限值与CISPR22一致(A类和B类);对于辐射发射,最大频率测量范围和辐射限值与FCC part 15 subpart B一致(A类和B类),但是对于1GHz以上的辐射发射要求有平均和峰值检波器。 注意,不是所有信息技术设备属于本标准的管制范畴,企业首先应判定ICES-003是否适用于您生产的设备。 详情请参照加拿大IC对于ICES-003官方网址(http://www.ic.gc.ca/eic/site/smt-gst.nsf/eng/sf00020.html)。